郭敬明在道歉信中撒谎了
来源:雷叔说事(ID:normalbeauty)
作者:雷斯林
2020真是神奇的一年。只要你能坚持到最后,什么都能看到。
比如昨天夜里24点,也就是今天凌晨0点,我们居然看到郭敬明向庄羽道歉了。
要知道《梦里花落知多少》可是2004年的小说。2004年的时候法院就已经一审判郭敬明败诉:
2004年底,由北京市一中院对郭敬明与庄羽著作权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立即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出版发行,共同赔偿原告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在报纸上公开向原告庄羽赔礼道歉,被告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
当时双方都不服,继续上诉。于是2006年的时候,北京高院终审判决决定:
2006年5月,北京市高院终审判决认定,郭敬明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作家庄羽作品《圈里圈外》,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追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公开道歉等,限期15日执行。
往早了说,这是2004年的事情,那会儿我还在上小学。
往最迟了说,这是2006年5月的事情,那会儿我刚上初中没多久。
时隔十五年,居然看到小四道歉了,再看到郭敬明都四十岁了,我也快三十了。真的有种“黄粱一梦二十年”的不真实感。
简单说说,这件事。
1,郭敬明的道歉诚恳吗?
如果你年纪很轻,当年没关注庄羽诉郭敬明案件,从小四的字里行间可能会得出“他很诚恳地在道歉”,“他能明对过去自己的错误真勇敢”之类的结论。
事实上你去郭敬明微博下面,会发现这样的评论并不少:
我看了这些人的微博,这应该不是郭敬明请来的水军,也不是什么“群里有钱一起赚”。应该只是单纯喜欢郭敬明而已。
我小学初中那会儿,爱看小四书的少男少女很多,有人出来帮他说话也不足为奇。
但如果你真的了解当年那件事,就会发现郭敬明在道歉信中模糊了一个事实。
他说:
法院当时做出了判决:1赔偿庄羽女士20万元;2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或者直接将判决书内容刊登在报纸上。
好像当时他拒不道歉也是可以的,只是没在法院给的两条路中选择了一条,并没有什么错。
然而你真的去看法院当时的判决书,会发现根本不是这样。
查阅《庄羽与郭敬明等侵犯著作权纠纷上诉案判决书(2005)高民终字第539号》,里面是这样写的:
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向庄羽赔礼道歉(致歉内容须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核,逾期不履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刊登本判决的主要内容,费用由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承担)
看得出区别吗?
区别就是法院判决的,是郭敬明应当道歉,如果拒不道歉的话,就由法院把判决书放到报纸上。这和郭敬明说的“二选一”,是有本质区别的。
根据澎湃新闻的报道,当时也确实是郭敬明拒不道歉,法院自己去中国青年报上刊登的公告,并且找郭敬明承担了费用:
庄羽于2006年6月16日向北京一中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法院对郭敬明“拒不道歉”一事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一中院决定依据生效判决在中国青年报上刊登公告,公告费14000元由郭敬明支付。
还有,郭敬明说当时判他赔偿庄羽女士20万元。
但判决书中除了抄袭利得的20万元,还做了一个判决:
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赔偿庄羽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万元。
也就是法院认定了郭敬明的行为,对庄羽女士的精神造成了损害,这一点也被郭敬明隐去了。
郭敬明在道歉信里说:
过去的十五年里,我一直对自己说,我要靠作品,靠努力,让自己获得成功,证明靠拼搏也可以改变人生。但是现在我明白,如果我一直逃避自己的过去,不肯承认和面对自己年少时候犯下的错误,我永远都不可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这是不是真的,我不清楚。但至少他在上面提到的“二选一”,有模糊焦点之嫌。
2,郭敬明为什么道歉?
时隔十五年,早不道歉晚不道歉,为什么偏偏选2020年12月30日道歉呢?
有可能是真的良心发现。
也有可能是....
有人说是郭敬明在给电影做宣传,因为他最新的电影豆瓣评分差,票房也不好,所以用道歉给自己洗白,让大家不要抵制他的电影。
这我不太同意,毕竟郭敬明就没有评分不差的电影,他电影亏钱也不是第一次了,要是因为这个就去道歉,那他早就道歉了,根本不会等到今天。
更有可能是下面这些新闻:
一个,是之前有一百多名编剧联名抵制郭敬明和于正,表示抄袭剽窃者不应成为榜样。
最近又加了45名。
一个是最近136位网络作家共同倡议抵制低俗作品,拒绝跟风、抄袭、侵权盗版等行为。
这事还被新闻联播报道了。
所以,这到底是良心发现了,还是闻到了哪里不对,害怕被制裁。
我们不能诛心,就不明说了。
3,庄羽接受了吗?
很多人的共识是,郭敬明是在向庄羽女士道歉,所以我们任何人都没权利代替庄羽原谅郭敬明。
过了十五年才道歉,并且在道歉中模糊焦点虚假陈述,庄羽女士完全有理由不接受这一道歉,并且指出这一点。
然而刚刚,庄羽接受了郭敬明的道歉:
并且表示:
我也不要你的钱,不如我把我的版税也捐出来,一起成立一个反剽窃基金吧!
让人看了忍不住拍手叫好。
一方面,我国版权保护领域确实做得不够好,作者们维权难,没有费用也没有精力,需要这么一个基金。所以这是非常高尚也有用的一个提议。
另一方面,你以为郭敬明抄袭只抄了这一本吗?
我觉得最有意思的评论,就来自郭敬明答应“成立反剽窃基金”下面:
“如果她聘请你做基金形象大使怎么办呢?”
4,于正也道歉了。
当然,也不能把人说得太坏。毕竟道歉总比不道歉好,承认错误总比不承认好。
重提这件事的郭敬明,比不提这件事的郭敬明更值得尊敬,这是毋庸置疑的。只是他道歉归道歉,你喜不喜欢他又是另一码事。
而且今天凌晨郭敬明的道歉,也把压力压到了于正那边,毕竟当年法院清清楚楚写了:
《宫锁连城》改编抄袭自琼瑶作品《梅花烙》。
剧本《宫锁连城》相对于原告作品小说《梅花烙》、剧本《梅花烙》在整体上的情节排布及推演过程基本一致,仅在部分情节的排布上存在顺序差异,但此类顺序变化并不引起被告作品涉案情节间内在逻辑及情节推演的根本变化,被告作品在情节排布及推演上与原告作品高度近似,并结合具体情节的相似性选择及设置,构成了被告作品与原告作品整体外观上的相似性,导致与原告作品相似的欣赏体验。
被告的《宫锁连城》剧本及电视剧实质性整体改编了原告的小说及剧本《梅花烙》,《宫锁连城》现有的人物设置、人物关系、重要情节及情节串联整体的创作表达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原告作品,是原告作品的主要创作表达,据此可以认定原告作品在被告作品中被使用的程度较高。
也明明白白判了:
被告余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新浪网、搜狐网、乐视网、凤凰网显著位置刊登致歉声明,向原告陈喆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致歉声明的内容须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送本院审核,逾期不履行,本院将在《法制日报》上刊登本判决主要内容,所需费用由被告余征承担);
然而于正和曾经的郭敬明一样,拒不道歉,最后整体判决书在法制日报上刊登,也不知道有多少人看过。
现在,无论郭敬明的道歉信多么不诚恳,郭敬明道歉地多么不情愿,但至少他道歉了,并且愿意付出一大笔钱赔偿给庄羽女士。
所以今天上午很多人都在问:
郭敬明道歉了,那于正呢?
可能迫于多方压力,可能确实收到了信号,也可能郭敬明给了他勇气,总之于正不再是当时那个“我不对我的过去做任何解释”的态度。
而是也发了一条微博,道歉了。
不知道于正要不要出一笔钱,也加入郭敬明和庄羽成立的“反剽窃基金”呢?
也做个“形象大使”呢?
无论如何,郭敬明和于正道歉都是好事,虽然我国侵权现象依然严重,很多作者维权依然举步维艰。而且迟到这么多年的正义,绝对不能称之为正义。
但至少是在往好的方向在走,可以看到现在国家打击盗版侵权的力度,比十几年前大太多太多了。
未来会怎么样?
走一步看一步吧。
信息量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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