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北京城若能像江阴抵抗清军一样,崇祯皇帝哪里用得着自杀?

今日读康熙十二年状元韩菼的《江阴城守纪》。颇有所感。

此书出自《满清入关暴政》第一卷。但咱觉得,此名字,是不可能的。尽管他在序言中说“圣朝宽大,国史褒忠”,似乎清朝已稍宽文狱,表扬前朝忠臣义士。但若此书直以《满清入关暴政》为题,不是将自己的脑袋拱手送上吗?搜索了一下,也没个确定的说法。反正咱觉得,此题,或为后人加上去的吧?

不过,作为汉族人,虽然入仕于清朝,但韩菼在记录江阴城抗清八十一之事时,仍免不了显露出对于当年那些宁死不剃发者的钦佩。文中,直言清兵,而不言大清;对江阴官民的抗清斗争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如杀清军之大将、王爷,言之甚详,俨然是长他人志气,灭清朝威风;且在文末最后几段,直接写“屠城”,在“止杀”条第一句便是,“满城杀尽,然后封刀”,留下真实地历史见证。在写到城破之后“四民骈首就死,咸以先死为幸,无一人顺从者”时,相信他已是泪流满面了吧?

但从中亦可知,江阴的百姓们,爱的,并不是大明王朝,并非是朱家天子,他们对崇祯之死,并无多少惋惜,对明朝之亡,并无多少眷念。因为他们,也是投过降的。“(新任知县方亨)亨入空署,耆老八人入视,亨曰:‘各县已献册,江阴何以独无?’耆老出,遂谕各图造册,献于府,转送于南京,已归顺矣”。

他们之所以降而复反,是为了保存自己的文化与生活方式。

县令方亨到文庙烧香,众人问他,现在江阴已归顺清朝,应该不会有其它事了吧?方亨说,只有剃发一事了,之前太守派的四个人,就是来监督剃发的。众人又说,一定要剃吗?方亨答道,这是大清律例不可违。之后就回县衙去了。县学的学生许用等人在明伦堂商议,“‘头可断,发决不可剃也!’适府中檄下,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之语,亨命吏书示此言,吏掷笔于地曰:‘就死也罢!’亨欲笞之,共哗而出”——不论是学生许用还是县衙的文书,都是宁死也不愿剃发的。

然则,清朝之令,不会撤回,于是江阴之民,只能奋起反抗。他们或许想不到,一些乡兵民勇,能守城八十一日;或许想不到,能干掉清朝王爷三名、将领十八人、士兵七万五千余人——如果以纯军事观点而言,此无疑是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经典案例——韩菼写作之时,都用了“彼众我寡”——一个“我”字,站在了江阴守城之民一边,可是掉脑袋的罪啊——但脱开军事,却让我们看到,江阴人民的反抗,与后来南明的抵抗,有着本质的不同。后者,更多是想复辟明朝,而江阴士民,只想过自己的日子,给谁交税,那都无所谓。而清军劝降时则说,钱和粮,可以不要你们的,但发,一定要剃——根本就谈不到一块。

当然,作为明朝低级官吏的领头人阎应元,还是心有明朝的,因而,在欲自杀之前,在墙上留下——八十日带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十万人同心死义,留大明三百里江山。

只是,十万人,并非确指。据韩菼的统计,“是役也,守城八十一日,城内死者,九万七千余人;城外死者,七万五千余人”,只有“躲在寺观塔上隐僻处及僧某某等共计大小五十三人”留存——“使当流寇横行之日,燕京如此,必将众志成城;列郡如此,何至势如破竹?”——这是韩菼在序言中的感慨,可惜,也只能是感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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