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问 | 专利权的创造性如何认定?
Q:专利权的创造性如何认定?
A: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创造性”的判断步骤有三:1、确定最接近的技术;2、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3、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也可以表述为:现有技术整体上是否存在某种“技术启示”以解决申请权利的技术方案所要解决的问题)。
建议:
(一)权利申请文件为拟申请专利权利内容的基本载体,其既应详实评述技术特征,还需要细致分析技术所应用的领域,因为值得注意的是:相似技术的他种用途也同样彰显发明人的想象力、创造力。关注此细节,有利于提升权利申请文件的准确度,增加发明专利过审的概率,避免不必要的程序成本;
(二)发明专利申请权利人应该结合实践规律,加大技术检索投入,合理确认“最接近技术”的范围,并结合技术方案的手段、功能、效果,反复推演“申请技术——接近技术”的内部联系,提炼总结技术方案的核心创意,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确权成本、维权成本,确保发明的“创造性”经得住时间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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