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长兴║孩时母亲的惊心动魄
我母亲不善讲故事,也不喜欢讲故事。因她对福建长汀娘家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十分熟悉,在不断听了我五婆讲的真实的惊心动魄故事之后,也不时讲起生命的早夭。
“我娘家同族中有个不听话的年青人,还没娶老婆的,蛮不讲理,爱惹事生非。族人便私下商定:把他灌醉,活埋!不要让他活着作孽连累了我们。后来,果然成功,活埋了他。以后,埋他的地上长出的山楂,特多,特大,特甜……”
还有,我母亲还讲过抗战时间张发奎将军枪毙士兵的故事。那时,我父母曾在江西省黎川县跟祖父一起住。张发奎的军队路过,因天雨,一个士兵偷了老百姓一顶竹笠防晒,被张发现,传令立即示众处决!……
啊,还有,土地革命时期,红军驻扎在我福建省长汀的外婆家。行军时一位战士饥渴难熬偷了老百姓一个红薯,马上被发现而即刻在那红薯地里正法!……
母亲讲的这几个平民百姓之死,虽未如五婆讲的死的那么野蛮,让人竦然;然而,还是令人惊心动魄的不胜吁嘘。请问,那位族中的小青年,就算有某种不轨行为,难道父母乡亲没教化责任吗?就算其犯了法,难道不可诉诸法庭吗?族人凭什么“天条”可偷偷摸摸作出“活埋”之判决呢?这与“文革”动乱期间的“贫下中农法庭”随意处决对立面(许多还不是对立面,只是“五类分子”及其亲友而已)的“红色恐怖”不是一脉相承吗?
至于被张发奎和红军长官分别处死的那两名小小的士兵,则不外是符合其特殊权威的“政治秀”——装点门面、为其贴金而扬名天下之“秀”。我当然不否定革命军队之严格的纪律,但是,为什么不见枪毙因拿了百姓——一顶竹笠、偷了百姓一颗红薯的长官呢?念及此,我又不由得一声声“唉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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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长兴,1943年生,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中文系本科。梅州市作家协会会员、兴宁张氏文化研究室主任,原兴宁市政协委员, 原中学语文高级教师、宁中中学语文教研组长,梅州电大、兴宁市党校兼职教师。现为中华作家在线网签约作家,《博客中国. 张长兴专栏》至2019年10月获55万读者点击。编撰《往事如烟》《风雨长河》《宁江春雷》《兴宁张氏源流考》《大成文史》等文集共计200万字。许多文章在报刊和网络发表。曾出席嘉应学院客家学研讨会和广西客家文化研讨会及福建宁化客家论坛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