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人都认为养儿防老,那女方父母在晚年就应该注定孤独吗?

谢谢悟空邀请。

对于题主的这个问题,我从两个方面给予分析。

从法律方面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按照现行法律,赡养父母是子女应该承担的义务。这里的子女,就是指儿子和女儿。赡养扶助,既有物质生活的帮助,又有精神生活的抚慰。

再看看《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子女,也是指儿子和女儿。

所以在法律方面,儿子和女儿一的权力和义务是对等的。也就是说在赡养父母和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力和义务是一样的。

从传统方面说:父母含辛茹苦地生我们、养我们,供我们接受教育、长大成人,甚至省吃俭用买房、帮助结婚等等。如今,父母年老体弱、遇病痛折磨的时候自己不该伸手帮助养老吗?“养儿防老”这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我们泱泱中华就是靠这个传承到今天的。《论语》里“子曰:生,事之以礼”,孔子说:“父母活着的时候,要按礼侍奉他们”,“礼”,它包括人的行为准则、道德规范、礼仪秩序及制度规矩等。这就是说,根据传统习惯和道德规范儿女是应该赡养父母的。

另外,这个问题在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之前,很少见,因为那时候父母生养的子女比较多,一般都有2个以上,兄弟姊妹4~5个是正常的,8~9个也不少见。基本上家家有男孩,所以靠儿子养老很普遍。

实行计划生育后,城市里只能生1个,农村是1.5个,也就是头胎是女儿的可以再生1个,是儿子的就不能再生了。

中国人口的结构在变化,家庭子女的数量在变化,岳父母和女婿的思想观念也要随着其变化而变化;亲家之间要尽量搞好关系,加强沟通和来往,这样一举两得,既增加了老人间的情感交流,又减少了子女的压力。我们的亲家和亲家的亲家,经常一块相聚,一块岀游,一块过候鸟生活,快乐了自己,安心了子女。往后不论在城市或农村女婿为岳父母养老的现象就会越来越多,越来越普遍,儿子、女儿的父母都是一样的,不应该、也不会孤独。

三对亲家喝茶聊天照片(作者拍摄)

我农村老家的邻居就是一个女儿,其父母的养老送终都是女婿办理的,邻里们反应很好,都说女婿与儿子一个样。人,要换位思考,女婿对岳母孝顺了,儿媳对公婆的孝顺也不会差。以心换心,也是人之常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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