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土地承包权,将给乡村振兴带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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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土地承包权,将给乡村振兴带来什么?
(非特别标注,文章皆为谭浩俊原创)
2019年11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提出在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以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此次“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十九大确认的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原则,基本保持二轮承包人地关系不变,除了特殊情况外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
众所周知,我国农村土地自1978年开始实行包产到户、明确农民种地收益权、让农民能够通过土地承包获得更多收益到现在,已经四十多年。首轮承包15年到期后,从1993-1998年开始,进行土地第二轮承包,期限为20年,预计2023-2028年将到期,并开始第三轮承包。在第二轮承包尚未到期的情况下,党中央、国务院提前公布了第三轮承包期限,明确第二轮承包到期地延长30年,毫无疑问,是给广大农民吃下一颗“定心丸”。
我们说,虽然经过四十年的快速发展,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村人口也出现了比较大的变动,很多农民已经进入城市生活。特别是年轻人,大多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让自己成为城市的一员。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相当一部分农村人并没有完全脱离农村,他们一边在城市生活,一边又拥有农村的承包土地等,形成资源利用和使用的不匹配,农村土地资源存在浪费现象,使用效率不高,投入产出难以达到最佳效果。城市资源则存在过度使用、过度紧张、过度集聚的现象。
更重要的,大批拥有土地者集聚在城市生活,对农村发展也带来了一些不利影响。特别是乡村振兴,普遍面临着有效劳动力明显不足、人才缺乏、产业不配套等方面的问题,无法与乡村振兴相协调。因此,迫切需要通过人才、资源、产业、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改变目前乡村振兴过程中要求与行动不协调、工作与效果不匹配的问题,让乡村振兴能够真正落到实处、真正成为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的基础。
事实也是,自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各级都在积极按照乡村振兴的战略要求,采取各种措施,实现乡村振兴目标。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又似乎存在喊得很响、做得不实的问题。这其中,农村的积极性没有得到有效调动、农民对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解不深、认识不透,基层在推动乡村振兴方面缺乏动力、缺少手段、缺少载体,是乡村振兴最大的难点。尤其随着第二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很多农民担心第三轮土地承包会不会发生变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因此,“意见”的下发,对于推行乡村振兴战略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要知道,乡村振兴最关键的两个因素,就是人才与产业。只要具备人才和产业两个条件,乡村振兴的基础就会很扎实、条件很充足。而人才和产业,必须有稳定的土地政策做保证。如果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第三轮土地承包的问题迟迟不能解决,就会影响人才向乡村的集聚,影响乡村产业的发展。
很显然,第三轮土地承包期限问题的明确,将给农村人才的集聚带来有效的支撑。一方面,原本依靠进城务工等就业的农民工,也可以说是第二代、第三代,甚至第四代农民工,有可能会更多地留在农村,享受乡村振兴的红利。尤其是农村出去的大学毕业生,可能会在城市打拼缺乏有效人脉资源的情况下,选择留在农村,参加乡村振兴工作;另一方面,城市居民也可能会借助乡村振兴,走到农村,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尤其是具有一定能力的城市居民和专业人才,会主动要求到农村参加乡村振兴工作,从而带来农村人才的集聚。因为,土地承包期延长,让他们也吃下了“定心丸”。
从产业来看,由于土地承包期的确定,没有了后顾之忧,无论是农业还是第二、第三产业,投资者也好,当地农民也罢,都可以放心大胆地进行投入,选择适合农村实际的产业,投资兴业。特别是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投资者可以不用担心土地承包权变化而影响投资、形成浪费。而地方也能依据产业发展需要,制定更加科学的产业布局规划,利用产业振兴实现乡村振兴。一旦产业振兴了,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力也就增强,农村的公共设施建设、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社会福利等也就有了基础,从而推动乡村振兴水平的综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