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老太种罂粟被判五年,孙女称其“只是以为会开很好看的花”
11月24日,一则75岁老太因种植两颗罂粟种子被判五年的信息在网上传播。当事人孙女唐女士称,事发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她奶奶李莫兰(化名)是文盲水平,听说罂粟开花很漂亮之后,向同村村民讨要了两颗罂粟种子种植在儿子开的养殖厂大棚空地上。
2019年3月8日,李莫兰种植的罂粟被当地派出所查获。起诉书显示,当日上午11时,经派出所现场铲除并清点,“罂粟幼苗共计4104株”。唐女士称,在公安机关查获之前,李莫兰所在村的“大喇叭”早已喊了一个多月的“罂粟危害”,但其奶奶是文盲,并不懂其危害,“只是以为会开很好看的花”。2020年1月8日,海州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据中国庭审公开网的视频资料显示,现场有三名法官、一名书记员、一名公诉人、两名法警,以及被告人;辩护人席空缺。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的回答基本为“是”、“没有异议”、“认罪认罚”、“不需要”等。庭审全程持续八分多钟。3月26日,海州区法院一审判决李莫兰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并没收毒品原植物。被告人和检方均无异议,没有上诉、抗诉。
案件在今年七月出现拐点。连云港中院在核准该案时,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但被告人没有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原判在法定刑以下量刑不当”,不同意一审判决,将该案发回重审。9月19日,该案再次开庭,庭审持续了11分钟。法官循例询问被告人是否需要指定辩护人,李回答“不需要”。在庭审中,李莫兰只对罂粟的株数提出异议,认为是三千多,而不是起诉书中的四千多株。据潇湘晨报报道,李女士被判刑五年。唐女士说,“听说很快就要转到女子监狱”,“搞不懂法院把她弄进去给国家添麻烦干嘛,我奶奶血压高,现在狱警每天三顿监督她吃药”。据连云港电视台报道,今年四月,“是百花绽放的季节,禁种铲毒也进入关键时期”,连云港公安机关开展了禁毒宣传。九派新闻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连云港当地多位六旬以上老人在今年三月、四月被查获种植罂粟,并在七、八月份被连云港几个基层法院判刑,被告人罪名多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刑也以缓刑、罚金为主。今年七月,66岁的董某因种植罂粟1223株,被赣榆区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今年八月,60岁的王某(女)也因被查获1664株罂粟,被灌南县法院判刑八个月、缓期一年;81岁的吴某因非法种植罂粟1320株被赣榆区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65岁的尹某(女)因种植罂粟幼苗1万余株,被东海县法院判刑三年、缓刑三年。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九派新闻实习记者 李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