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创作,还需以提高个税起征点为本
文/杜辉
稿酬标准提高了,从千字30-100元,提高到了千字80-300元。乍一看提高幅度惊人,也有许多作者为此而欢呼雀跃。殊不知,这些作者中的绝大部分将成为这一新标准的牺牲品。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现在的出版已经是市场化行为。稿酬标准多少,是以市场的供需为基础,由经济因素决定的。而这个单纯的稿酬指导标准在市场面前并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很多人出书需要自费,许多人的书稿还未面世就可以拿到预付的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稿酬。为什么?就因为出版机构觉得后者可以为其带来直接或间接的利润及各种效益。在此背景下,如果单纯的提高稿酬,那么最后出版机构为了规避风险,提高效益,节约成本,必然会砍掉无名草根及一般作者的选题。通过在选题环节的对这类一般作者的筛选,出版机构可以规避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成本及费用支出。而目前的这个稿酬标准的提高,如果强制执行必然会增加一般作者、新人的作品出版难度。最后出版机构只能去选择有一定名望或有一定出版经验的作者进行合作。这样既把更多人推到自费出版的领域,也打击了新人的创作积极性。最终让整个出版行业,必然形成负面效益,陷入恶性循环。所以,所谓的提高稿酬标准,只是看上去很美的一个海市蜃楼。这个标准真正能受益的,绝对不是占比最大,但是处于最底层的大部分作者。
其次,写作是一个需要长期积累和投入的事情。一本高质量的图书绝对不是几天几个月就可以随意做成。从体验人生、积累人生,到构思选题,投笔写作就需要一个长期的积累和过程。稿件写成之后还需要投稿,投稿被看中后还需要选题讨论、论证,待通过方能签约。这之后稿件需要进入三审三校的编辑流程,同时需要设计、排版、出片、印刷。然后才能择机投放市场。一本优秀的图书仅在出版流程中,往往就需要耗费数月甚至是几年的时间,这个还不算作者的创作时间。一部好作品的问世,往往是需要耗费作者数年数十年,乃至是一生的时间,才能达成的。但是这样一种长期积累所产生的智慧结晶,最后在物质的体现上就是稿酬版税。而目前的稿酬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800元,并且税率高达20%(实际税率14%)。这一征收标准就完全忽略了作者这一长期积累和精力投入的过程。以一个作者一年能写出两本书计算,且这两本书还都能如期出版,出版方没有拖欠稿费,并按印量支付(现在拖欠稿费十分普遍,且一般作者都是出版后支付一半稿酬,另外一半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再结算)。按每本书起印5000册,稿酬8%,定价30元计算。最后收益不过是2.4万元。在扣除所得税实际收入不过2.14万元,折合成月收入不过是1780元。只比一线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略高。如此收入状况,促成了作者浮躁的心态。作者为了多拿稿费而加大创作量,但是因为没有生活的积累,知识的学习,最后作品内容质量下滑。出版后读者不认可,从而进入了恶性循环。
真正想鼓励创作,并让社会经济体系为作者群体的物质价值从新定位,只有取消所谓的稿酬标准,并且大幅度提高稿酬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稿酬标准要由市场来决定,十元也好,千元也罢,这些都应由市场去选择。绝对不可由行政规定,不然又回到了计划经济模式。而通过大幅度提高个税起征点,才能真正让作者的劳动收益得以合理的体现。只有如此才可以刺激出版及写作的良性发展。而目前只提高稿酬标准而不改变所得税起征点的做法,实则是变相加税,为出版企业和作者都加重了税负负担,成为杀鸡取卵的下下之策。
作者注:本文发表在2015.3.16 新华书目报.社科新书目第1167期 A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