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阳冰《城隍庙碑》
《城隍庙碑》全称《唐缙云县城隍庙记》,是李阳冰担任缙云县令时,于乾元二年(公元759年)在县城隍祈雨有应之后篆写刻石的。现存于缙云县博物馆碑廊,碑高1.65米,宽0.79米,厚0.17米,字径7×11厘米。设碑座。正文共86个字,自右至左直书8列,字体篆书。落款2列,字体楷书,字径2×2厘米。碑中大部分字迹清晰可辩,只可惜右下角有8个字损毁较严重,右上角碑身有缺损,暂用铁箍加固。
【1】城隍神,祀
【2】典无之,吴
【3】越有之。风
【4】俗水旱疾
【5】疫必祷焉。
【6】有唐乾元
【7】二年秋,七
【8】月不雨,八
【9】月既望,缙
【10】云县令李
【11】阳冰躬祷
【12】于神,与神
【13】约曰:五日
【14】不雨,将焚
【15】其庙。及期
【16】大雨,合境
【17】告足。具官
【18】与耆耋群
【19】吏,乃自西
【20】谷迁庙于
【21】山巅,以答
【22】神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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