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完成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引用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可见,土地是经济发展和财富创造的基本要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对计划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量的具体安排,是以土地供应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调控方式和支撑手段。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作为土地资源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战略和省委省政府“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支持广州推动“四个出新出彩”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各项重大战略,科学合理制定2019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将土地资源精准配置到各个重点地区、各类重点项目,确保各项重大战略、重点项目从“图上”落到“地上”,助力广东实现高质量发展。
2019年国家下达广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0.81万亩,我省实行科学化、差别化、精准化的用地计划指标管理方式,科学分配用地计划指标,差别保障各类型项目用地需求,精准投放用地计划指标到“一核一带一区”。截至2019年底,我省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全面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有力保障全省各类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促进我省1-11月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2%。
一、科学分配用地计划指标,优化配置土地资源
(一)科学制定预分配方案和正式分配计划。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全省各市“三旧”改造、拆旧复垦工作完成情况,重要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重点民生项目、重大平台、倾斜支持等用地需求,在国家正式下达指标前,省自然资源厅先行制定了《2019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预分配方案》,预下达10.4万用地计划指标由各市执行。在国家正式下达指标后,省自然资源厅又立即组织编制了广东省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经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工作会议审议和省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下达广东省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将20.81万亩用地计划指标分配到省本级和各市使用。
(二)根据用地计划指标使用进度适时调整指标使用范围。根据省级、市级用地计划指标使用的进度和节奏,经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分别下发《关于收回部分2019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的函》、《关于调整2019年剩余用地指标给各地级以上市使用的通知》,将用地计划指标分别在省本级和各市之间合理调整,优先保障省级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兼顾地方各类项目用地需求。
(三)积极向国家申请指标支持。对我省纳入国家高速公路网、纳入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规划以及纳入国家重大外资项目清单的广州从化至清远连州高速公路项目(清远段)、湛江巴斯夫一体化石化及惠州埃克森美孚石化等7个项目,我厅积极向自然资源部申请使用了国家预留用地计划指标,既保障了相关重大项目落地建设,也缓解了我省2019年用地计划指标不足的压力。
二、差别保障各类型项目用地需求、对“三重”项目用地应保尽保
(一)全额保障“三重”项目用地。对重要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重点民生项目用地需求全额使用省指标予以保障。一是对于省立项或省授权、委托、下放给各地级以上市立项的交通、能源、水利、军事、矿山等重要基础设施,二是对投资20亿元以上且符合投资强度等条件并完成供地手续的重大产业项目,所用指标可由省全额予以返还,三是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民住房、精准扶贫、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环保设施等12类重点民生项目的用地需求全额由省本级用地计划指标予以保障。
(二)专项支持省重大平台建设。对南沙新区(自贸区)、横琴新区(自贸区)、中新知识城、深汕特别合作区及中韩(惠州)产业园等5个重大平台,根据前三年度该区域范围内用地计划指标使用情况,省单列安排专项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加快重大平台建设发展。
(三)全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省“实体经济十条”、“外资十条”和《广东省重大产业项目计划指标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各地引进符合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并完成供地手续的,由省予以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对各地用地计划指标确有不足的,可按规定向省申请预支指标予以保障。对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产业转移园区(产业转移集聚地)建设的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用地,经所在地地级以上市政府确认其容积率超过2.0并提出申请后,所使用的用地计划指标可由省予以返还。对制造业发展较好地市,由省予以用地计划指标奖励,进一步优化我省产业结构,推动广东制造向广东创造转变、广东速度向广东质量转变。
(四)深入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实施用地计划指标与“三旧”改造、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批而未供清理、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相挂钩政策,根据“三旧”改造、拆旧复垦、土地利用计划执行、耕地保护、土地执法、“增存挂钩”等工作开展情况实行用地计划指标奖励,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
2019年以来,省指标保障了中委广东揭阳石化项目、沈海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玉湛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用地。2019年省级重大基础设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量为11.07万亩,占全省指标使用量的55.84%,其中:省级交通等基础设施使用4.94万亩,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设施项目使用6.13万亩,重大平台用地计划指标使用1.46万亩,奖励及扶持用地计划指标等使用8.18万亩。
三、准投放用地计划指标到“一核一带一区”、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
(一)对沿海经济带予以倾斜。根据省委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决策部署,为加快我省沿海经济带发展,安排沿海经济带各市倾斜支持指标0.76万亩。
(二)对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予以扶持。为促进全省发展更加均衡、更加充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安排粤东西北等欠发达地区扶持指标2.75万亩,为上述地区乡村振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三)对老区苏区予以倾斜。根据省委、省政府推动我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要求,为加大对老区苏区、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支持力度,安排我省24个重点老区苏区所在县(市、区)和3个民族地区所在县合计8100亩倾斜支持指标。
2019年,我省共投放粤港澳大湾区用地计划指标6.16万亩,投放沿海经济带用地计划指标8.13万亩,投放粤北生态保护区用地计划指标2.44万亩,支持老区苏区用地计划指标0.81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