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中国父母打着“为了你好”的旗号,太不把孩子当人
文:meiyayibu
来源:meiya(ID:OneStepUp)
那些打着“为了你好”的旗号
强迫孩子“正确”选择的中国式父母
国庆假期在微博上看到网友“油墨的一角”讲了他小侄子的同学和父母之间的故事。
这个同学高考考得相当不错,但是对他来说仍然属于发挥失常。他酷爱生物,想去学生物,但他爸觉得不行,因为学生物专业,出来不好找工作。于是,他爸爸就偷偷改了他的志愿,让他去读一个免费师范生,就是那种毕业后需要教书十年,五年去农村,五年回调这样的。
这个男孩因为这个事情和他爸吵了一暑假,但没有用,被逼着去上大学了。待了一个月,他还是很难受,他跟他爸说,“求你了,我再复读一年,我如果能考上清华北大,你就让我读我爱读的专业,考不上我就认了,你让我学什么我就学什么。”他爸拒绝了他,还骂他不懂事。
然后他国庆回来再沟通无果,选择了自杀。
被送到医院,这位网友的侄子去开解他,说病房里好多亲戚朋友,全在指责他不懂大人的苦心,多好的工作,毕业了就有稳定的工作,为什么不要?太不懂事了。
在微博的最后,网友“油墨的一角”感叹:那种令人绝望的感觉啊……真是……
这样的事情,我在心理咨询中,在现实生活中遇到很多,有很多父母总是打着“为了你好”的旗号,做着逼迫伤害孩子的种种恶行。
小的时候,父母逼着孩子选择一个自己根本就不喜欢的兴趣爱好。
长大一点,父母逼着孩子选择一个自己根本就不喜欢的专业/职业,或者逼着孩子放弃一个自己很喜欢的专业/职业。
再长大一点,父母逼着孩子选择一个自己根本就不喜欢的人结婚,或者逼着孩子放弃一个自己很喜欢的人。
很多孩子的一生,就在父母的逼迫下,丧失了自主选择权,过着如提线木偶一样的痛苦生活,从未为自己而活过。
更要命的是,整个社会大环境还认为这种逼迫是对的,尤其是父母辈的人,他们始终认为是孩子不懂事,父母都是为了你好,既然“为了你好”,你就应该接受父母安排的一切。
再讲两个真人真事。
高卫的父亲是一名基层公务员,他一直希望儿子进体制,从政当官,因为体制内有保障。高考填志愿的时候他让儿子写了军校,虽然儿子高卫不喜欢当军人,而是想搞语言,做翻译。但在家庭的压力下,他进了军校。大学四年,高卫都过得很苦闷压抑。
毕业出来,他想自己做点别的,但是父亲动用了自己的关系,提前将他安排进了部队。因为父亲认为部队每个月有七八千的收入,很稳定,只要他好好干,就可以一路升上去当个官,而当官父母很有面子,可以光耀门楣。
高卫进行各种沟通和抗争都无果,最后父母两人以绝食的方式逼迫高卫接受了他们的安排。
在部队呆了一年多,高卫当上了连长,每天工作也很忙,但是他依然不喜欢部队里生活,他不喜欢那里森严的等级制度,不喜欢管理士兵的体罚方式,不喜欢每天都是重复单调的拉练生活……他焦虑、抑郁的情绪越来越严重。
最后他抑郁到从宿舍的四楼跳楼自杀。高卫命大,没死掉,但是摔断了一只胳膊和一条腿。
当父亲接到他的电话,得知他抑郁到自杀的消息,听到他想要离开部队的心愿时,只是冷漠地说了一句:“你就是死都要死在部队里。”
李萍的职业发展和高卫有点像,她的工作是父母安排的,在街道政府工作,因为父母说这个工作虽然工资每个月只有两三千,但清闲又稳定。
李萍一直是个听话的小孩,但是在婚恋问题上她不想听话,想自己做主,所以拒绝了父母的相亲安排。
在朋友的聚会上她认识了一个男孩,男方家里条件不是很好,父母都是农民,但在男孩很有进取心,在一个私企上班,月入过万,更重要的他们两个人有很多共同话题,彼此真心相爱。
可是,李萍的父母坚决不同意他们在一起,原因是男方家庭条件不好,工作没有保障,李萍和这样的人在一起,以后要吃苦受累。
而李萍这次扛住了压力,坚决要和这个男生在一起。在父母的各种逼迫施压下,还是扯证结婚了。婚后,他们有了孩子,原本以为这下父母该死心了吧,不会再干涉他们,但谁知道噩梦才刚刚开始。
李萍的妈妈来给她做月子,不是在她面前数落她的丈夫哪里哪里不好,就是对李萍各种威逼利诱,一会说不给她做饭,带孩子,除非他们夫妻离婚,一会又说要把孩子抱回自己家,和他们夫妻断绝关系。
李萍因为生孩子难产,元气大伤,身体虚弱,又很怕妈妈真的把孩子带走,而婆婆因为身体不好也没法帮忙带孩子,丈夫工作又忙,常常要出差,各种压力之下,她产后抑郁了。
这期间她的父母还叫了几个人,将李萍的丈夫打伤了。
最后,李萍的丈夫不堪岳父母的反复挑衅和骚扰,再加上双方家长施压,选择了离婚。
当李萍从产后抑郁和离婚中慢慢恢复过来,问母亲,到底是什么原因,父母要那么反对他们在一起。妈妈看着她平静地说:就是因为他不是我介绍的相亲对象,所以我不喜欢。
从这三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相似的东西:
1、父母都打着“为了孩子好”的旗号,行控制孩子之实。而这个“为了孩子好”,更多的是追求世俗意义上的正确与成功,比如有个稳定的工作,嫁一个有钱的男人等。
2、父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孩子身上,对孩子实施精神暴力,让孩子去除自己的意志,顺从父母的意志。
3、相比于孩子的喜欢,孩子的幸福快乐以及生命安全,父母把自己的面子,自己的需要,自己的意志,外界认可的成功等看得更重要。
4、父母不尊重孩子,不把孩子当成一个活生生的平等的人来看,而是当成一个听话的工具来操控。
一个被安排的人生
对自己对他人都是一种不幸
正因为中国有很多这样安排子女人生的父母,导致很多人只能做一份自己不喜欢的工作,与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结婚,然后过着不幸的人生。
这样的不幸对个人对他人都会带来很多的伤害。
为什么说对他人会带来伤害呢?
举一个例子,一个人本来不喜欢也不愿意当老师,迫于父母的安排、控制和胁迫,他当了老师。如果他能够很好的消化个人生活的不幸,那他可能还会成为一个负责人的好老师,但是如果他过得痛苦,对自己的不幸愤恨不平,他极有可能成为一个对学生很坏的老师,轻则缺乏责任心,对工作消极敷衍,重则会体罚学生,辱骂学生,将学生作为发泄个人不满情绪的出口。就像我们所知道的之前很多幼儿园的虐童案那样。幼儿园老师将幼儿当成发泄自己负面情绪的出口与工具。
王尔德说“诗人必须歌唱,雕塑家要用青铜思考,画家要让世界成为映照自己心情的镜子。这一切是确定无疑的,就像是山楂树必然要在春天开花,玉米在收获季节会燃烧成金色,月亮在他日复一日的天空漫游中会由盈转亏,由亏变盈。”
强迫一个人从事自己不喜欢的职业,对他个人来说是一种不幸,对全社会来说都是劳动力和创造力的浪费。
再举一个例子。假如一个女人因为大龄未婚,受父母安排,被迫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她会怎么样呢?她的内心会不会很煎熬,很痛苦?假如在这样的情况下,她生了孩子,她会不会因为孩子长得像父亲,而她不喜欢孩子的父亲,对孩子也不喜欢呢,甚至怨恨孩子?于是她个人的不幸,就变得了家庭的不幸,孩子的不幸。而孩子也会长大,也会组建家庭,而这种无法选择自己人生带来的不幸,就会代际传递,让孩子的下一代也不幸。
这样的家庭如果很多,想象一下,对全社会都会带来怎样负面的影响。
为人父母者,要警惕自己的控制欲
心理学家埃里克森的人格发展八阶段的理论认为,孩子在1-3岁时,是自主vs羞怯和疑虑阶段。相比婴儿时期,他们的行动力有了很大的提高,有一定的控制力,能够决定做还是不做某些事情。如果父母对孩子的行为限制过多,过分控制,孩子对自己的行为会充满不确定性和羞怯,从而伤害他的自我控制感和自主性,无法形成意志品性,缺乏个体的自主性。在4—6岁时,是主动vs内疚阶段。这一时期孩子对外界开始充满探索精神,有自己的独创性和想象力,如果父母对他主动式的探索不是积极鼓励,而是采取打击嘲笑等方式,孩子就容易缺乏主动性,无法形成目的品性,难以拥有“一种正视和追求有价值目标的勇气”。
这个理论说明,我们从一岁开始就有追求个人意志的需要,我们想自己做选择,想要自主安排个人的一些生活。
这一点我在两岁的女儿身上看得特别明显。她从一岁开始,就常常想要自己做主。
有的时候,我们给她选的衣服她不穿,她自己非要穿一件她认为好看的衣服,哪怕那件衣服根本不适合现在的季节。
有的时候,她尿了很多,要给她换干爽的尿不湿,她不肯,如果父母强迫,她会奋力反抗,她宁愿穿着厚重的尿不湿笨拙地跑来跑去,也不愿意换,直到她自己做出一个“换尿不湿”的决定,作为父母的我们才能给她换。
有的时候,已经晚上十点了,我们希望她早一点睡觉,她却不肯,还想要玩,嘴里喊着“不要睡,不要睡”,直到她自己玩够了,愿意睡了,她才能平静地睡去。
在这些时候,我常常能够觉察到自己内心想要控制她的那种欲望,想要强迫她,想要将个人意志强加在她身上的那股冲动。我的脑子有时会出现一个类似的画面:不管她如何挣扎,如何哭泣,我都要把我想让她穿的那件衣服穿在她身上。
作为父母,那种不顾她的意愿,强迫她做一些事情的时候,在我们的养育过程中当然也有,比如她在外面玩得实在太晚了,天已经黑透了,大人也饥肠辘辘,怎么劝说她都不肯回家,我和孩子的爸爸最后没有办法也会硬扛着她回去,但总体来讲,我们这种强迫孩子的情况非常之少。
但每一次强迫孩子或者想强迫孩子的时候,我都能感受到自己内心的那头野兽,正在享受一种施暴的快感,“我就是要控制你,就是要你听我的,就是要你按照我的方式来,我就是要比你强大”,那是一种强迫别人屈服自己而获得的权力与暴力的快感。
为人父母者,如果没有警惕和自我觉察,是很容易对这种强迫孩子的暴力行为上瘾的。因为你在其中会体验到自己的强大感,控制感,就像“斯坦福监狱实验”中的那群狱卒,很容易走向疯狂和失控。
1971年,美国社会心理学家菲利普·津巴多主持的“斯坦福监狱实验”。 受试是一群身心健康、情绪稳定的大学生,他们被随机分为狱卒和犯人两组,被置身于模拟的监狱环境中。试验原计划要持续两周,但仅仅进行了一周,原本单纯的大学生,当了狱卒后变得非常残暴,他们会像真的狱卒那样对自己的同窗进行体罚,甚至会骑在他们身上,而作为犯人的学生则陷入心理崩溃中,更糟的是主持试验的津巴多本人也差一点陷入疯狂,直到被自己的女研究员叫醒,试验才宣告终止。
《斯坦福监狱实验》
如果父母与孩子之间没有平等的关系,父母将自己放在一个强权的位置上,是很容易对孩子施加这种精神暴力,将个人意志强加给孩子的。小到强迫孩子穿你选择的衣服,吃你做的某个菜,大到强迫孩子读一个你认为好的专业、你认为稳定的职业和你喜欢的结婚对象。并且父母会在这个过程中获得快感。
如果父母对这种暴力不自知,就会陷入“我都是为了孩子好”的幻觉中,而这一切,包括强迫的这种行为本身以及这种不自知都是非常可怕的。
所以,为人父母者,要警惕自己对孩子的控制欲。
每当孩子不按照我的意愿行事时,我总是提醒自己:孩子和我是平等的,她的个人意志与我的一样,都是至高无上,不能侵犯的。
一个人的一生,就是不断与别人的个人意志作较量,不断活出个人意志的过程。正是因为可以自由选择,我们自己的人生才有了意义。
个人意志是高于一切
选择是为了尊严与自由
最近,我重读德国作家本哈德·施林克的《朗读者》,这部小说在2008被拍成电影《朗读者》,凯特·温丝莱特主演。
作为一名实习律师米夏发现了曾经的汉娜极力隐瞒和守护着她是个文盲这一秘密。在审判纳粹的法庭上,即便只要说出自己是个文盲就可以免去终身监禁的刑罚,她也选择继续守护这个秘密。在要不要告诉法官这个事实,从而帮助汉娜脱罪,米夏纠结万分。
“我也曾经尝试同朋友谈谈这个问题。我要他们想象有人一心要自己毁灭自己,而别人原可以救他。那么,你愿意去救他吗?我要他们想象着要做一台手术,病人是吸毒者,而且毒品与麻醉相互抵触,病人对于自己沉溺吸毒又很难为情,不愿意告诉麻醉师真实情况。那么如果是您,您会告诉麻醉师吗?我要他们想象着要审批一桩案件,被告如果不承认自己是左撇子就要判刑,因为罪犯是用右手作案的。那么,您会跟审判官说实情吗?我要他们想象着当事人是同性恋者,而如果是同性恋者就不可能犯这桩罪行,但是他又羞于承认,如此等等。”
最后他去见了哲学家父亲,希望从他那里得到帮助。
他的父亲说:“人类作为主体而存在,人不甘心沦为客体。”
他们父子有如下对话:
“你还记得吗?你小的时候,每当妈妈给你讲些其实是为你好的话,你是如何大发脾气的?对孩子应该任其自流,但放任到何种程度就是一个问题了。这可说是个哲学课题,但哲学又管不了孩子。于是,就移交给了教育学,而即使在那儿,这个问题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对待。”
“但是对大人来说,我绝对看不出任何理由,可以代替别人做决定,而推翻那人自己觉得比较好的做法。”
“即使他们自己后来也觉得,那样做原来更幸福,也不该强加吗?”
“我们现在并不谈幸福,我们乃是在讨论尊严和自由。”
当米夏矛盾万分,在觉得必须怎么做又不允许那么做,希望得到安逸平静的解时,他的父亲说:
“不!你的问题没有安逸平静的解。当然,如果情况确如你所描述的那样,乃是一项重大责任,为人者就必须采取行动。再如,一个人已知如何做能对别人有好处,但此人却闭目塞听,不闻不问。此时,为人者就必须极力促使他睁开眼睛,竖起耳朵,正视现实。最后决定当然应由其本人来做,但其他人必须向他说明厉害,而且直接与本人谈,而非与其背后的某人讲。”
这就是说,当一个人不认同另一个人的选择时,他可以谈自己的想法、观点,分析选择的利弊得失,试图说服对方,但是不能强加自己的意志给他人,即便心怀“为了你好”的目的,即便是在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中,也应该尊重这一原则,不能强迫他人做选择,因为谁的事,谁做主,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干涉。
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都希望自己是自己人生的主体,这一愿望可以说是写在我们的基因中的。
选择权是“成为我自己”的必经途径,因为选择,我们成了独特的自己。
捍卫选择权,就是在捍卫我们的尊严和自由,捍卫“我”这个人的存在。如果他人替我们做选择,即便是后来证实的“更好的选择”也并不能让“我”的内心畅快,因为这不是出于“我”的自由选择,我们一心要身为主体而存在,而不甘沦为了客体。
一旦选择权被夺去,他人的意志强加在我们身上,我们就不能成为我们自己,这会使得每个灵魂发出呐喊,奋起反抗。
因此,我们既不能将自己的人生选择权拱手让人,让他人来控制我们的生活,也不能将自我的意志强加于他人,无论这意志看起来多美好。
一个人的个人意志是高于一切。即便父母以“为了你好”,为孩子安排,追求世俗意义上所谓的正确的选择,也不行。因为我们要的并不是所谓的“正确”,而是作为一个人的尊严和自由,是做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沦为实现别人意志的工具。
你是一个活人,你有自主和主动性,你是不能被安排的,你要自我安排,那么你自由选择之后所从事的工作,你自由选择之后过得人生,才能给你带来尊严感、意义感、生命感。
注:图片来自网络和豆瓣电影《斯坦福监狱实验》《朗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