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法人住所等经营项目

小熊财税简介
一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变更一些公司信息,公司信息发生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也是需要及时做变更的。变更公司名称,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一、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经营项目资料
《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地方法规】第十九条: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许可机关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3、许可证正本、副本;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与增加项目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片、操作流程等文件
6、变更事项相关材料。
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经营场所(含以贮存场所作为经营场所),应当注销原许可证,重新申请办理; 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分别向管辖地许可机关和仓库所在地许可机关备案并承诺符合食品贮存条件。
一、成都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经营项目流程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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