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仗义多是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这句话出自明代著名诗人学者曹学佺写出来的。意思是讲义气的多半是从事卑贱职业的普通民众,而有知识的人却往往做出违背良心、背弃情义的事情。

仗义多是屠狗辈的来历

为什么曹学佺会发出这样的感叹?其中还有个故事。

当时皇室宗亲都喜欢养狗,闲得无聊的时候,这些贵族就放狗到街上撕咬平民。而因为他们高贵的身份,老百姓都敢怒不敢言,官员也不敢受理这些案件。

当时曹学佺去广西做官,对这种贵族的作风早就有耳闻。他刚正不阿,在心里想着上任后要好好地杀一杀他们的傲气。

不久后,有个皇室宗亲闲得无聊,让自己的狗上街咬人。有个秀才因为逃避地不及时,眼看着就要被恶犬咬死了,旁边突然跳出来一个杀猪佬,手起刀落就宰下了狗头

这贵族弟子一看,你一介草民,竟然还敢伤害我的爱犬。立马让人把秀才和屠夫绑了,送到官府准备好好惩罚这俩人。

刚好受理案件的就是曹学佺,他等这个机会这么久了,当然不会顺着贵族的意思来了。他判定这个贵族要赔偿医药费给秀才,屠夫更是无罪

这贵族一看,这样的结果,他不要面子的吗?于是提议重审,还暗地里拿重金贿赂了秀才,让他更改口供,说自己和狗是好朋友,当时只是在玩耍,却被屠夫杀了自己的好朋友,也就是那只狗。

秀才见钱眼开,同时迫于压力,改了口供。

曹学佺重审时,看到秀才更改口供,还跳出来指认自己的救命恩人,破口大骂道:人证,物证皆在,况且屠夫救你一命,你不思回报,反要置他于死地,与狗相好,认狗为友,伤天害理!天容你,我不容你!

气得他让衙役仗打秀才,秀才熬不过,终于说出真相。

最后,屠夫还是无罪,秀才革去功名

然后,曹学佺在案卷上写下了这句“仗义多是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但曹学佺作为读书人,还是保住了读书人最后的仗义,清军入闽后,他自缢殉节。

高渐离:高调屠狗,低调刺杀

孟子曾说过“君子远庖厨”,说明当时屠夫的地位低下。但在春秋战国乃至两汉时期,狗肉是人们主要的肉食来源,因此那时候的屠狗之人,也是一份正经职业。而且那时候的很多屠狗之人,都做了很多一般人都不敢做的事。

高渐离是荆轲的好基友,当他们一个还在屠狗,一个还在社会上做小混混的时候,就惺惺相惜,每天一起喝酒唱歌演奏乐器,非常快活。

顺带一提,高渐离虽然作为一个屠狗人,但却懂得玩乐器——击筑

《史记-刺客列传》记载:荆轲既至燕,爱燕之狗屠及善击筑者高渐离。荆轲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

等到荆轲准备去刺杀秦王干票大的时候,高渐离唱出了那句经典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但很快,荆轲刺杀秦王的计划失败了。好朋友去世后,高渐离选择隐姓埋名,到一个富翁家里做了打杂的家仆。

直到有一天,主人家里有人击筑,高渐离便和人一起点评击筑人的技巧。主人家一看高渐离虽然是个家仆,但却懂得击筑,就让他在客人面前演奏。

高渐离技惊四座,很快他的名声就传远了,甚至还传到了秦王的耳朵里

秦王想请他进宫演奏,但知道他就是荆轲的好友。为了保险,秦王弄瞎了高渐离的双眼

但高渐离进宫之前,将自己的筑里注入了铅,将乐器变成了一件沉重的武器。当秦王沉迷音乐放松警惕的时候,高渐离拿筑击打秦王的脑袋。可惜,因为高渐离看不见,刺杀失败。秦王拿出武器,将高渐离击毙在朝堂上。

《史记·刺客列传》记载:于是,遂诛高渐离,终身不复近诸侯之人。

在这之后,秦王再也没有接近六国的人。

高渐离,一没有和太子丹有契约,二和秦王也没有深仇大恨。如果不是因为认识了荆轲,他这一生估计也会平凡安稳地过。

但因为荆轲是他的好友,所以他继承了荆轲生前没有做完的事。确确实实是一个仗义的屠狗之人。

樊哙:让项羽害怕的屠狗之辈

西汉开国名将樊哙,也是屠狗之人。

他和刘邦刚认识时,一个是还在屠狗,一个还在社会上做小混混。

史料记载:舞阳侯樊哙者,沛人也。以屠狗为事,与高祖俱隐。

当时樊哙的狗肉卖得很好,而刘邦因为没钱还经常找樊哙赊账吃肉。

后来,因为刘邦私自释放了一些囚犯,所以就在深山里躲避秦朝的追捕。

后来,陈胜吴广发动起义,建立张楚政权。当时沛县的县令害怕老百姓杀他来响应起义,决定先响应陈胜吴广。

萧何和曹参建议他,“您身为朝廷的官吏,如今率领沛县的子弟反叛秦国,恐怕他们不愿意听你的命令。你可以召集那些逃亡在外的人,这些人有数百人之多,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利用这股力量来胁持群众,他们就不敢不听你的命令了。”

于是县令便派樊哙去山里找刘邦

△感觉这个狗子害怕极了

后来,在大家的一致推荐下,刘邦成为沛公

在之后打天下的日子里,樊哙英勇讲义气的个性深得刘邦的喜欢。樊哙在平定二秦的时候,跟打了鸡血似的,分分钟就登城。搞得刘邦只得一路上不是给他封官,就是给他赏地。

在《鸿门宴》里,樊哙为了保护刘邦,持剑盾闯入项羽营帐,用盾撞倒拿着戟的士兵。

进入帐后“西向立,凝视项羽,目眦尽裂,头发上指。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一个汉子冲进营帐,瞪着你,眼珠子都快蹦出来,头发还全都竖起来。这是一幅怎么惊悚诡异的画面。

△樊哙

但惊不惊悚都无所谓,反正是霸气侧漏地震惊到了项羽。项羽觉得这个人是个人才,给他赏了一坨肉。

结果樊哙还大声责备项羽,说他这人不地道,本来和刘邦约好了先入咸阳者为王。人家刘邦先到了,把一切打点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等着你来。这么劳苦功高,你堂堂西楚霸王不给赏也就算了,还想着杀有功之人。跟暴秦有什么区别?

这一问搞得气氛一度非常尴尬,项羽不知道怎么回答,只能让樊哙先坐下,咱们有话慢慢聊。而刘邦则趁项羽还在想标准答案时,提出尿遁。自此刘邦成功虎口脱险,回到了自己的大本营。

所以,虽然樊哙是个杀狗的,但人家并不是个粗人,反倒是非常精明。

项羽死后,刘邦成为皇帝。又在先前的基础上,加封樊哙食邑八百户。而且樊哙娶了吕雉的妹妹,所以他和刘邦是连襟。

刘邦称帝后,动不动就有诸侯造反,刘邦都是派樊哙去平定。足可见刘邦对樊哙的信任。

回看一下,樊哙和刘邦的人生。如果樊哙没有认识刘邦,那他一身的勇武可能永远都只能用在杀狗上。刘邦要是没有和樊哙做好朋友,一起搞事业,很有可能在鸿门宴时就已经狗带了。

所以,并不是出身不好就不能搞好事业

我命由我,不由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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