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又是山东,当事人怎么又说谎了?

这是「我说的都对」的第1133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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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台的拆汪芳日记舆情课今评媒付费专栏

大噶好,我系熊蛾子。
就在刚刚,又一起所谓的“冒名顶替案”尘埃落地。
根据官方通报,所谓的#环卫工被顶替教师岗26年#,不过是起无中生有的事情,被所谓的媒体又给报道了一遍。
先来看官方通报,关键有二:
其一,“原付窝乡最低选聘分数线为125.72分,袁福春综合得分124.03分,未达到选聘分数(有原始档案为证)。当时原付窝乡落聘25人,袁福春排名倒数23名,不存在被‘冒名顶替’的问题。”
这是整起通报的核心所在,虽然“落聘25人,排名倒数23名”的说法,看上去有些别扭。
其二,“当时,原付窝乡在选聘过程中,执行县委、县政府文件有误,以学区为单位进行了选聘,后经县教委纠正,以全乡为单位进行选聘,学区选聘无效。原来按学区为单位选聘的材料已被以全乡为单位进行选聘的材料所更正,现袁福春手中《爱国学区受聘教师名单》,系以学区为单位进行的选聘,为无效材料。”
这是对媒体报道(其实并不是,这里只是想不到其他词汇顶替了)中所谓的“续聘”传闻的否定。
至于剩下的几点澄清,则径直颠覆了袁福春的舆论弱势地位。
“袁福春对自己落聘被辞退不予认可,多年来反复到各级及有关部门上访、投诉,扰乱办公秩序。特别是在2012年1月31日,伙同他人强闯中央国家机关,造成不良影响。2012年2月,被利津县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拘留,并非教育局对其关押拘留”,“袁福春称自己现为环卫工人,据了解,袁福春在东营港注册成立“东营海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揽了相关企业的保洁业务,袁福春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总而言之,这份通报声明有理有据,逐条驳斥,堪称官方通报样本。
当然啦,如果只是澄清些许事实,那么我直接转发官方通报即可。
实际上,通过现象看本质,才是我们看待问题的关键——为何又是山东,当事人怎么又说谎了?
先来说后面这条。
其实不难理解。
如果你看过我先前的文章就知道,只有一家之言的报道,是很容易翻车的。
没有交叉信源认证,当事人说的再天花乱坠,也只能当做爆料。
其实这篇报道更可笑,为什么呢?
我刚刚搜了下原报道,全网唯一的消息源是西安商报,还特么是通过电话远程交流的。
虽然现在说有些马后炮,但仔细想想也有道理:
为什么发生在山东的新闻,会由西安的媒体“垄断”报道?
极有可能是山东这边的媒体知晓其中的真相,袁福春在山东掀不起什么风浪。
那么,为什么又是山东呢?
如果各位在舆论场身经百战,就能迅速意识到,相当多的舆情事件爆炸后,很快就会出现不少雷同事件。
就比如“冒名顶替”案。
先是陈春秀,再是苟晶。
苟晶闹得足够大,又出现了袁福春。
反反复复,都在围绕着相同的“参数”打转:山东,以及冒名顶替。
冒名顶替自不用说,舆论发酵的最核心,没有“冒名顶替”这个标签,整起事件不会发展这么迅速。
而“山东”这个词汇则在“替考”上浇了一桶油——怎么又是你们山东?
究其根本,山东虽然重要,但也没那么重要,重要的是相同的事件反复刺激,对大众形成了类似的标签记忆。
说句实在话,出现舆论的同频震荡,这本身不是什么坏事。
毕竟,很多的陈年旧案,只有借助舆论的东风才能重新唤起,被社会重视。
但还是那句话,报道的底线是真实。
丢了真实,搅起滔天巨浪,也不是什么好事。
前有苟晶,“就算我是夸大其词,你们又损失了什么呢?”
后有袁福春,假名清洁工,实则裹挟舆论。
看看这个描述,典型的故意卖惨
有句长者曾经说过,“无中生有的事情,你们再帮他说一遍,等于你也有责任”,“将来报道上出了偏差,你们要负责”。
虽然要媒体负责难如登天,但恶果就快要显现。
不要觉得政府翻车才叫翻车。
事实的反转,最终折损的是媒体的公信力。
再多几件,大众必将弃之敝履。
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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