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的至情
人至中年,口味渐淡,口味渐刁,读到即使很好的文章,我一般只称“还可以”,“不错”,很少给以“极好”,但读到《她曾那样看过我》,我不能不用“极好”了。读了这一美文,觉得心中的尘垢都被清新的风吹没了,更觉得以前吃的那些东西都是垃圾食品,可以断食数月,佳文的确如佳肴。
许多人觉得老舍只会幽默,他们一定没读过《她曾那样看过我》这样至情的散文,其实,至情在如《骆驼祥子》《月牙儿》等小说中就有所表现,老舍对许多底层人物充满了深深的同情与悲悯。只是因小说的体裁所限未能尽情展现,而在散文里他就可以尽情展现了。像老舍这样能幽默又至情的作家在世界文坛都很少。川端康成的小说也很美也至情,但少了点幽默,鲁迅能幽默,但显得不怎么纯情,他对祥林嫂那样的小人物也充满了悲悯,但表现得内敛,语言很简练。鲁迅如去写《她曾那样看过我》,也许几行文字就结束了。沈从文的小说也很美,但仅见于《边城》一两部中篇小说。
至情至美使老舍的散文像诗,甚至比诗更纯净更感人,而老舍的旧体诗新体诗其实都写得很好。老舍既有那样的至情美文,又有诗歌,更有长中短篇小说,所以我觉得老舍才是最应该获诺贝尔奖的中国作家,鲁迅虽曾获诺奖提名,但他的小说多是中短篇,沈从文也差点获奖,但他也没有长篇力作。王朔曾说他以前有一个固执的观点,认为只有写长篇小说的人才配称为作家(诗人除外),我更认为只有写长篇小说的作家才配获诺贝尔奖(诗人当然也除外)。
老舍原名舒庆春,他的天性里就有二月初春似的纯情,老舍是贵族,贵族多悲天悯人,与老舍一样也纯情的贵族文人还有一位:纳兰性德,可惜也早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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