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徐江教授建模的三点质疑

 【三文随笔】三五八

 

 据《教育文摘周报》,南开大学徐江教授在曹妃甸一中讲课时,运用四种论证方法对美国哲学家所罗门所提出的“如果你不同意我的看法,我就揍你”这一“大问题”作了分析批判。徐教授的这一做法,被誉为“是令人眼界大开且又有操作意义的理性写作方法”。然而笔者却发现,徐教授的这四种论证方式都改变了大问题”本身的提法,其中尤以第三种论证最为典型。在此笔者不揣冒昧,特提出如下质疑,以就教于徐教授及方家学者。

 

1. 建模失真

在第三种论证中,徐教授先给奉行“如果你不同意我的意见我就揍你”之哲学的人思维轨迹建模

(1)任何人不同意我的意见我都有权力揍他。

(2)张赫不同意我的意见。

(3)所以,我就揍张赫。

这般建模之后徐教授便指出:“人们公认:凡第一步大前提错了,那么后面的结论必定错了。这样,徐教授便从逻辑上完成了对如果你不同意我的意见我就揍你”这一大问题”分析与批判。

按照言者的思维轨迹建模,徐教授这一思路无疑是正确的,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徐教授在实际操作时却并没有严格按照言者的思维轨迹的原貌来建模,——所罗门所提出的“如果你不同意我的意见我就揍你”这一“大问题”原本是一个假言命题,而徐教授却改变了它的形式,并且还添了“有权力”这一添加剂。这样一来,徐教授的这一建模便完全走样失真了。

 

2. 三点质疑

对于徐教授建模的走样失真,笔者特提出如下三点质疑。

2.1 假言命题乎?直言命题乎?

“如果你不同意我的看法,我就揍你”这一“大问题”,原是一个假言命题,属性清晰。然而徐教授却给它作了一次变性手术,把它变成“任何人不同意我的意见我都有权力揍他”这样一个新命题。这样一来,原本清晰的命题属性反而被徐教授弄迷糊了,——如果说它是假言命题吧,它所使用的却是诸如“任何人”这一全称量项概念,而没有使用诸如“如果”“只要”等假设词语;如果说它是直言命题吧,它似乎又不是在断定事物对象是否具有某种性质,而是在断定一个事物情况的存在是另一个事物情况存在的条件。徐教授所新创的这一命题究竟属于什么命题,还望高人指点迷津。

 

2.2 全称量项乎?单称量项乎?

“如果你不同意我的看法,我就揍你”这一“大问题”原先使用的是“你”字,而徐教授却改成了“任何人”三字。我们知道,在逻辑学中,“所有”“一切”属于全称量项概念,而“某个”“这个”等属于单称量项概念。根据逻辑学的这一规则,“大问题”中的“你”属于单称量项概念,而徐教授所用的“任何人”则属于全称量项概念,也就是说,徐教授把“大问题”的对象范围给无限扩大了。如果说“大问题”的对象范围是无限大的话,那么所罗门应该把问题表述为“如果不同意我的看法,我就揍谁”。然而现在的问题是,所罗门所强调的是“你”,而“你”这一单称量项概念的范围显然达不到全称量项的境界。由此可见,徐教授的这一操作显然有违于逻辑学的基本规则。

 

2.3 有权乎?有拳乎?

“如果你不同意我的看法,我就揍你”这一“大问题”中原来并无“有权力”三字,然而徐教授在建模时却偷偷添了“有权力”这一添加剂。笔者窃以为,如果徐教授前面的两点失误尚属于一种技术失误的话,那么徐教授偷加添加剂的操作就属于一种原则性的错误了。因为做学问搞研究,第一要义就是要尊重材料的客观性,而不能随意对材料作任何手脚。

那么,为什么所罗门没有在“大问题”中写上“有权力”这三个字呢?笔者以为,这正是问题的核心之所在。我们知道,所谓权力有如下两层含义:一是政治上的强制力量,如国家权力,就是国家的强制力量,像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等;二是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它同一定的职务相联系,即有了一定职务就有了相应的某种权力。例如在美国、英国、韩国、日本及新加坡等国,老师都“有权力”体罚学生,而老师的这一权力则是法律授予的。

对于那些不同意“我”意见的人,尽管“我”可以或因自己拳头硬,或因自己势力大,甚或因自己金钱多而可以随便“揍”人家,但他却不会“有权力”揍人的意识,因为他并没有获得相应的授权所罗门之所以没有徐教授一样在在“大问题”中写上“有权力”三字,因为像所罗门这样的美国学者都有较强的法律意识。

当然,如果徐教授一定要在所罗门的“大问题”中添加一点什么东西的话,那么笔者窃以为,与其添“有权”二字,不如添“有拳”二字。不知徐教授意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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