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抗日将军马占山在呼兰
马占山,字秀芳,祖籍河北省丰润县。1885年11月30日生于吉林省怀德县毛家城子村西炭窑屯一个农民家庭。少年时为地主放牧。因地主诬告他盗马而愤然离家出走,在哈拉巴喇山落草为寇。1905年日俄战争结束后,他率领同伙接受怀德县衙的收编,改为地方游击队,任哨官(排长)。后归清政府直属部队,驻防昌图县。奉天(今沈阳)后路统领吴俊升,赏识马占山的枪法、骑术和作战本领,提升他为中尉哨官、少校连长、营长。后又随督军吴俊升到黑龙江,晋升为团长、陆军中将旅长、黑龙江省剿匪总司令。
1928年马占山在担任陆军中将旅长兼黑龙江省剿匪司令时,旅部和司令部均设在呼兰南大营(今省四院内),他主持全省剿匪之事,对地方治安也极力维持,曾严惩无恶不作、罪大恶极的大地主之子“李六子”。对地方公益事业也很支持,当时县里的运动会都在南大营召开,他极力提供方便。编修《呼兰县志》,他都给提供经费。兵营的官兵从不扰民。他爱民的事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们亲切地称他“马小个子”。为表彰他的功绩,经绅商提议并集资,在西岗公园内给他立了一座《德政碑》。县长廖飞鹏亲撰碑文。主要记述了马占山带兵“为民”“不扰民”,赞扬马占山平时能微服察访,有匪情能迅速出击,因此呼兰一带的百姓得以安居乐业。“呼兰民不知有匪,并不知有兵”,称赞马占山的军队有良好的纪律和强大的战斗力。
1932年5月,日本侵略军占领了呼兰,日军痛恨马占山率众抗日,害怕人民利用《德政碑》进行抗日宣传,令人毁掉了这座《德政碑》。《德政碑》碑文如下:
湘乡曾文正公国藩有言曰:“凡治兵以不扰民为本。”善哉言乎!今之盱衡时局者,动谓吾中国患兵多。夫兵以卫民,果能卫民,多于何患?正恐不能卫民而反扰民,斯乃患其多耳。假使吾中国治兵者,率能原本湘乡曾氏之言,将见兵行所至,地方之民,莫不倚之若屏藩,爱之若师保,而馨香祝之矣。若我司令马公秀芳,其殆庶几乎。谨案公印占山,辽宁怀德县人,少从戎,以勇略为诸军冠,累功擢升至东北陆军骑兵第七师师长,授陆军中将,已又为第一军军长。旋以军制改编,任为黑龙江省剿匪司令兼陆军骑兵第一旅旅长。其治兵也,严而有恩。自总师干尤,时时以勿扰民训诫其部下,部下亦各能仰体公意,所至之处,民皆大洽。而驻呼兰最久,凡旧制刍秣之征,力役之征,皆罢免。平时编便衣队,四出诇察,伏莽为之潜消。有警则星夜派兵出发,粮糗皆公给之。以故自公之驻呼兰,民不知有匪,并不知有兵。旧冬中俄之役,公奉命视师海伦,为利戎机,势不能不资输送。凡征民间车马若干,未几和议成,悉发还,并专员护送之,略无损失。盖公之能原本湘乡曾氏之言,以治兵也。如此,呼兰之民,既感公之德政,群谋所以寿公于不朽者,而以其文嘱之飞鹏。飞鹏自莅呼兰,常兢兢惟陨越之是惧,幸赖我公驻节于此,境内义安,免于咎戾,则飞鹏受赐实多,岂惟呼兰之民,爰不辞谫陋,而叙次其梗概云。
马占山离开呼兰任黑河镇守使后,“九一八”事变爆发,日本侵略军进犯黑龙江,张学良任命他为黑龙江省代主席、军事总指挥。他不顾蒋介石的不抵抗命令,不顾日军的恫吓,成立抗日铁血救国军,毅然举起抗日的大旗。齐齐哈尔是黑龙江省首府,战略地位十分重要,马率两千官兵在嫩江江桥阻止日军北上,亲临战场指挥,与日伪军血战16天,打死打伤日伪军2 100多人,这就是震惊中外的“江桥抗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