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税务风险提示】税务局最关注的重点和异常,企业需抓紧自查!
2020年国家在推行专票电子化、提供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还强化了税收管理,加强了税收大数据、风险管理和税收分析。日常监管纳税评估及纳税人财务分析抓取比对,也会更加的精准和便捷。
不少企业收到各类税务风险告知、风险自查的通知,账务人员发出疑问,来看看税管专员的回答:
企业在注册之初就进入大数据风险管理局了,通过大数据风险分析后,筛查出的高风险企业进入到稽查名录,税务专管员将对名录中的企业进行高效精准的稽查。
企业一旦税务处理异常,风控系统会直接预警提示,企业应重视税务风险。
新的税收环境下,税务稽查的方式不得不知:
税务稽查方式已经转变为数据驱动
由传统人查变机控
为什么能做到以数据查税?
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后,
税务机关的数据主要来自三大方面:
税务机关储备了这些数据之后
通过数据对比和风险特征分析
建立了税务风险模型
通过模型测算, 确认企业是否存在异常
企业容易存在的几个高危报警风险的情形,大家一定要避免!
一、虚开发票的情形
01 监测阶段 通过税务风控系统分析企业是否存在税收风险 |
02 稽查阶段 通过对货物流、资金流、单证流等环节全方位取证 找到虚开发票的切入点 与客户核实真实成交价,确认高报! 与供货的生产厂家核实实际供货价,确认虚开! |
二、还有其他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发票的行为
01 没有真实的业务开发票
不管是为他人、为自己开这种发票属于虚开,当中间人介绍虚开发票也不行,甚至接受虚开发票的行为也不可以!
环开、对开发票:即A公司B公司互相开票,虽然没有少交税,但是没有真实业务,也属于虚开发票!
02 有真实业务,但是开具的发票上项目、数量或金额与实际业务不符
例如:明明是购买的烟酒,却开办公用品的发票,或者只是笼统的名称,没有明细,这些都属于虚开发票。
03 三流不一致的发票,交易不真实
三流不一致就是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不统一。因为税局查发票的时候要看证据链条,比对银行账户的资金流,货物的流向与发票上是否一致,以此来判断交易是否真实。
现在还会加上合同流,也就是要求四流一致。四流不一致的发票很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发票。
三、违规申报的情形
进项大于销项,连续三个月零申报
税负率不作为征收税款的依据,却是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税负率评估实际缴纳的企业的业务是否异常的重要指标。因此,一直以来,税负率都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如果企业与行业平均税负相差很大、企业税负波动率超过20%,就会被税务局重点调查! 企业需要提前做好自我排查,才能避免被税务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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