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洪波教授 | 临床诊治子痫前期时需要把握的 4 项原则

子痫前期是妊娠期特有的严重并发症之一,发生率约为所有妊娠的 3-5%,可导致 15% 的早产和 42% 的孕妇死亡。子痫前期一经诊断,就要注意预防重度子痫前期和子痫的发生,避免包括重度高血压不可控制、子痫、心功能衰竭、肺水肿、HELLP 综合征、DIC、胎盘早剥等在内的严重并发症。

在第六届红房子论坛暨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国际妇产科论坛上,来自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漆洪波教授,为我们带来了关于如何避免和减少子痫前期严重并发症的专题解读。

子痫前期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第二位的因素,仅次于产后出血。特别是伴有以下状况时,孕产妇的死亡率将明显上升,也被称为子痫前期的 「 死亡三联征 」:

▲ 子痫前期伴严重表现;

▲ 子痫;

▲ HELLP 综合征。

漆洪波教授在 2019 年 1 月 ACOG 发布的关于妊娠高血压和先兆子痫管理指南的基础上,进一步解释了子痫前期伴有的严重表现,具体包括:

△ 收缩压 >160 mmHg 和/或舒张压 >110 mmHg,至少间隔 4 小时测量(除非已经开始应用降压药物;
△  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计数 <100x10⁹/L);
△  肝功能异常:肝酶上升超过正常上限 2 倍,而且持续右上腹或胃远区疼痛,药物不能缓解,排除其他诊断;
△ 肾功能不全:血肌酐 21.1 mg/dl 或高于正常上限 2 倍,排除其他肾脏疾病;
△ 肺水肿;
△ 新发的头痛,普通药物不能缓解,排除其他原因;
△ 视物模糊。

漆洪波教授在 Sibai BM 教授有关子痫前期处理方案的基础上,向我们做了新的解读和阐释,对临床工作中子痫前期的处理提供了必要的指导。

1 心肺支持,避免缺氧:

① 打开气道,面罩给氧:8-10L/min;

② 呼吸暂停阶段:监测 SPO₂ >94%,<92% 考虑肺水肿或气道阻塞;

③ 反复抽搐、癫痫持续状态、肺水肿、呼吸暂停:插管+机械通气。

2避免受伤和误吸:

① 固定体位控制,防止误伤;

② 头偏向一侧,防止分泌物误吸;

③ 误吸也可因压舌板放到咽喉后部刺激咽反射呕吐引起。

3不要试图停止第一次抽搐:

▲ Let the seizure run its course;

▲ 子痫的抽搐具有自限性;

▲ 镇静药物,会抑制喉反射,导致误吸;

▲ 子痫持续状态,使用肌松剂,并准备插管。

4防止再发的抽搐(硫酸镁):

▼ 起始剂量:4-6 g/100 mL over 20 min;

▼ 维持剂量:2 g/h for at least 24 h;

▼ 若治疗期间再次抽搐,追加剂量:2 g/100 mL over 3-5 minutes;

▼ 若给予足量硫酸镁后仍有抽搐,给予异戊巴比妥 250 mg 3-5 min 内静滴;

▼ 无效,需考虑插管。

在这里,漆洪波教授在 2014 年 SOGC 妊娠期高血压指南的基础上,就硫酸镁在产科的使用提出了几点注意事项:

△ 不推荐常规监测血清镁浓度;
△ 肾功能受损,监测血清镁浓度;
△ 妊娠期高血压,<34 周可能 「 早产 」 时,应考虑应用硫酸镁保护胎儿神经系统;
△ 如果有急诊终止妊娠的母体和/或胎儿指征,不应为了应用硫酸镁获得胎儿神经系统保护作用而耽误了终止妊娠的时间。

5控制严重高血压,防止脑血管和心脏损伤:

❶  持续、严重的高血压与高血压性脑病、脑梗、脑出血、CHF(充血性心力衰竭)相关;

❷  子痫的影像学(CT 或 MRI)与高血压脑病很相似:皮层下白质和相邻灰质处存在水肿和梗塞,大多数位于顶枕叶;

❸  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 (PRES)。

降压治疗的前提是不能减少脑灌注和子宫胎盘的灌注,因为在子痫前期的背景下,这些地方的灌注已大大减少,所以一般来说,我们的降压目标控制在 140-155/90-105 mmHg。

现在临床上用于降压治疗的一线药物包括 iv 拉贝洛尔/苯哒嗪和速释型口服硝苯地平,其中拉贝洛尔或肼苯哒嗪对于脐血流没有显著影响,两种药物的母体和围产儿结局相似;

而硝苯地平治疗严重妊娠高血压疾病时,也没有发现显著的子宫胎盘血流或胎心改变。需要注意的是,一线药物应在重度高血压确诊后 30-60 分钟内尽快给予,以减少母体中风的风险。

6DIC 和肺水肿等并发症的处理:

◆ DIC:发生率 3%~5%;

◆ 使用晶体和/或血液制品 (红细胞、血小板、新鲜冰冻血浆、冷沉淀等);

◆ 肺水肿:发生率 7%~11%;

◆ 临床表现:呼吸急促、心动过速,SPO₂ <94%,肺部啰音;

◆ 辅助检查:动脉血气和胸片;

◆ 处理:给氧、速尿 IV(20-40 mg)。

724 小时内开始引产或分娩:

1.  胎心监测:

  • 抽搐时 FHR 的异常:减速和/或心动过缓;子宫张力和收缩频率均增加可能持续 3-15 min,不应因此而立即行 CS;

  • 若 15 min 后 FHR 未恢复正常,子宫张力持续升高,考虑胎盘早剥,立即 CS。

2. 胎儿孕周、胎儿状况、是否临产和宫颈 Bishop 评分:

  • 与血压正常的孕妇相比,子痫前期孕妇的宫颈成熟需要更多的时间且成功率较低;

  • 建议 30 孕周以前未临产,宫颈 Bishop 评分 <5 分:剖宫产。

3. 麻醉选择:

  • 无凝血障碍或 PLTl:使用椎管内麻醉较安全;

  • 全麻插管:喉头水肿、插管与拔管过程中可能导致颅内压变化引起脑出血。

对于子痫前期治疗中涉及的液体管理,漆洪波教授指出,子痫前期的孕产妇常常伴有肺水肿、脑水肿、心衰的风险,需严密监测体液平衡以免过度补液。

如果没有持续性体液丢失(如出血),80 ml/h 的维持性补液就已经足够了。而利尿剂只应用于肺水肿、脑水肿和心衰的治疗。以下是 2015 年昆士兰临床指南中对子痫前期液体管理提出的建议:

  • 产前或产后大量静脉补液可能导致肺水肿或加重外周水肿;

  • 严格监测液体平衡,除非有其他合并症,否则产后 24 小时内限制晶体液在 1500 ml 以内;

  • 需留置尿管监测每小时尿量;

  • 除非出现水潴留或肺水肿,一般不使用利尿剂。

最后一个问题是 HELLP 综合征的治疗,这对于很多产科医生而言也是非常棘手的问题,下面给出了一些临床治疗的方案推荐:

◇ 血小板 <20×10⁹/L,不论终止妊娠的方式,建议输注血小板;

◇ 血小板 20-49×10⁹/L,建议剖宫产术前输注血小板;

◇ 血小板 20-49×10⁹/L,如果有活动性出血、血小板计数迅速下降或凝血功能障碍,建议阴道分娩前输注血小板;

◇ 血小板 250×10⁹/L,仅在活动性出血,血小板计数迅速下降或凝血功能障碍时,可考虑在剖宫产或阴道分娩前输注血小板;

◇ 不推荐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 HELLP 综合征;

◇ 不推荐行血浆置换,尤其是产后 4 天内。

最后,漆洪波教授为我们总结了临床诊治子痫前期时需要把握的四项原则:

❶  平衡母婴利弊,适时终止妊娠;

❷  预防或控制子痫再发;

❸  控制高血压;

❹  产后随访。

(以上根据漆洪波教授发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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