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随聊] 难说再见!三打堂堂的爱恨情仇

难说再见!交易所三打堂堂

难说再见!交易所与堂堂的爱恨情仇

轻轻的堂堂来了,带走一众ST

轻轻的交易所来了,带来了问询函

轻轻的证监会来了,带来了立案调查

堂堂试水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受到广泛关注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资格被取消,2020年7月24日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联合发布《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自2020年8月24日起施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由行政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2020年3月26日*ST新亿发布公告,聘请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19年审计机构,公告显示,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李哲,从业人员12人,其中合伙人2名,截至2019年末有3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人。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85.32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4.82元,净资产12万,公司总资产68万元。上年度没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

这个是新《证券法》放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资格要求后,第一个吃螃蟹的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引起市场普遍关注,大家原本以为第一家应该会是有一定规模的中型所,没有想到的是堂堂这种微型所。

PS:可以想象,监管部门的尴尬,全行业都在观望有关部门的反应。管是必须管,但是用什么方法管?用什么态度来管?

一打堂堂

2020年3月26日*ST新亿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年审会计师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277号),针对深圳堂堂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连发几问。
2020年4月1日*ST新亿发布公告,公司与深圳堂堂对问询函作出回应。
2020年4月2日*ST新亿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年审会计师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314号),针对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连发几问。
2020年4月27日*ST新亿发布公告,公司与深圳堂堂对二次问询函作出回应。
2020年4月28日*ST新亿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年审会计师事项的三次问询函》,就业务委托与深圳堂堂的内部管理连发几问。
2020年5月18日*ST新亿发布公告,公司与深圳堂堂对三次问询函作出回应。
2020年5月19日*ST新亿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新亿聘请年审会计师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上证公函【2020】0539号),就业务委托与深圳堂堂的内部管理再次发问并提出要求。
交易所来势汹汹的问询函,不知怒从何起,动作之快令人瞠舌,然而大棒之下,市场普遍认为堂堂这次很可能成为闹剧,也会声音认为这一提案难以通过股东大会。当然也不乏从依法行政维护证券法改革精神的角度支持*ST新亿和堂堂的声音。

PS:此阶段观望者中,不看好堂堂者居多,认为监管压力下,堂堂会失败退场。但是本号认为,规则被打破的时候,会有阵痛期,要跳出主观心态,从整体看问题。《证券法》的修改是重大决定,新证券法的实施所带来的资本市场变革,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审计资格的放开,是其中的一个配套措施,是大势所趋,必须服从整体改革的需要,不折不扣的执行。

要监管,更要支持,更要引导,更要帮扶!

二打堂堂

交易所连续快速反应,然而堂堂并没有退缩,继续坚定前行。
2020年8月27日晚间,*ST新亿披露了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年审会计师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8月25日出具了*ST新亿2019年审计报告,发表了保留意见并附加强调事项段,且报告认为2018年无法表示意见的影响已经消除。
2020年8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关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披露及审计等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479号),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连发几问。
2020年8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关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2483号),针对签字会计师吴育堂、刘润斌的转所连发几问。
2020年8月31日*ST新亿发布公告,公司、深圳堂堂、签字会计师对监管工作函作出回应,确认会计师在签字前已完成转所手续,且中注协并不会因为转所而换发新的注师证书。
2020年9月3日*ST新亿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关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相关事项的二次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2504号),再次要求核实签字会计师转所手续及审计报告的合法有效性,并提到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启动纪律处分程序,严肃问责。
2020年9月7日*ST新亿发布公告,公司、深圳堂堂、签字会计师对二次监管工作函作出回应,再次确认会计师在签字前已完成转所手续,审计报告合法有效。
PS:此阶段的问询,仍然可以理解为有的放矢,并非针对性为难。但是否具备签字资格这种错误,合理估计不可能犯,所以这一打看似凶险,实际堂堂轻易化解。
兵来将挡,有问有答,不足以致命。

三打堂堂

2020年11月1日证监会网站公布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一共46家会计师事务所,包括40家原证券期货资格会计所,新进入的6家会计所事务所,其中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在列。

2021年1月19日,深交所向*ST赫美发出关注函,其中对于*ST赫美选聘深圳堂堂的动机,询问其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存在其他原因或事项,是否存在向堂堂所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形。
*ST赫美回复,改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
2021年1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153号),指出公司2019年年审会计师为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公告显示,目前,公司正与深圳堂堂对接沟通,但尚未履行聘请2020年年审会计师决策程序。请公司核实深圳堂堂是否被立案调查是否与公司2019年审计业务有关,是否影响公司2019年的审计意见。
2021年2月3日*ST新亿发布公告,经向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核实,深圳堂堂出具了回复说明,具体内容如下: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于2021年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调查与公司2019年审计业务有关,暂未出具调查结论,暂不影响公司2019年的审计意见。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正在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查找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整改充实提高,严格按照《证券法》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业,严格质量控制,强化风险管理,不断加强事务所诚信建设,不断完善事务所内部治理,不断增强专业胜任能力,不断提高证券业务审计质量,更好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
PS:这一打举重若轻,打在节骨眼上,直接影响堂堂能否承接业务。这个时间点公布立案调查,上市公司自然而然与堂堂被迫分手,一年的业务没了,堂堂还有未来吗?
不仅仅是交易所的未卜先知,要求公司披露年审会计师是否接受立案调查,信息来源不得而知。而市场关于证监会对堂堂的立案调查评价不一,有人提到这是要用“王炸”了。加强市场监管系职责所在,无可厚非,如果是对堂堂按照常规的、与其他参与证券业务服务的会计师一视同仁的监管措施则是完全正确的,然而如果是有针对性的对于某一事项或某一主体连续不断的处于高压态势,是否在向市场传导某种信号,而这种信号也许是与《证券法》的立法精神背离的。

小编乱弹

1、小编曾经在2020年发过贴子[财税随聊] 想错了吧!堂堂进场顺利 一定会被监管苛责吗?
当时,行业对堂堂介入证券业务感情很复杂,长期以来固化的垄断思维,行业很难接受新来者,甚至包括中小事务所的同行,也接受不了堂堂进入资本市场,持有否定的态度。
小编一直认为,有关部门会以监管为保障手段,但目的是支持改革,支持行业发展,之前的问询也好,后续的跟进监管也好,会客观公平公正的对待的,不会打压,更不会因此阻断后来者。
保障改革,除了监管、随时关注外,帮扶支持也是少不了的。

2、这个时代进步的很快,人们的观念更新也很快,一年时间,行业已经消化了对新生力量进入资本市场的抗拒感,理所当然的看待持续而来的后来者。同时,对堂堂的态度由之前的嘲讽改为客观对待,堂堂只是接了行业改革中的第一单而已,比其他所快了几个月而已,不是堂堂,也会是其他所,这是大势所趋。

3、但是,监管机构似乎一直盯着堂堂,可以理解监管部门面对变革的压力,未放开审计资格之前,公众已经对审计质量提出了质疑,放开之后,是否更加难以控制?堂堂与监管机构的搏弈,2020年并未处于下风,有来有往,有问有复,属于正常程序之内。而2021年的打法,却让行业与堂堂产生的同仇敌忾的感情,相煎何太急?抓鸡儆猴,不管最后杀不杀鸡,对鸡也有不公平之嫌。

4、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审计上市公司的能力?

这个问题,可以分为:软件资源(包括数据库等)、经验、团队人手

中小事务所要承接证券审计业务的, 首先需要解决数据支持问题,一般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缺乏数据支持,但是这个可以通过付费的方式解决。

其次,经验,总得知道有关部门检查的要求是怎样的吧?底稿要求是怎样的吧?否则画葫芦画成瓢。这点可以通过合作,或者聘请有经验的人员解决,做了第一单,就知道要求是什么了。

团队人手,传统观念认为,中小所规模小,没能力审计证券业务。其实这点最不成问题,审计大多数是团队作业,就算是大事务所,也是分团队作业,一个团队里面,配备的注册会计师也不多,甚至出现过签字的注师没有参与审计。而且,大事务所的团队,助理人员的流动性强,反而没有中小所的人员稳定,中小事务所对员工的管理更加有约束力,助理更有经验。

非一体管理的大型事务所,各分所是挂靠式管理,实际在挂靠之前,本就是一个一个的中小事务所的,挂上个牌子就有资格了吗?不挂上分所牌子的其他事务所就没有资格吗?上万家的中小事务所中,有不少有独立精神,有情怀的事务所合伙人,不愿意成为别人的分所,愿意在行业内默默做好自己的本份。这些事务所,如果承接证券审计,会更加的重视,会全力以赴。

4、为什么新入场者都在接ST,是不是说明没能力?

这点很好解释吧,已经分配好的蛋糕,新人要进来分走一块,一开始只能捡些边角料吧。

而ST企业,在以往垄断的时候,证券事务所可以挑挑拣拣,有的ST到4月底也找不到审计机构。

5、注册会计师卑微吗?

去年曾经有一悲观的观点,注册会计师是卑微的背锅侠。会计信息本身质量就差,不应由审计人背锅。但是忽略两点:

一,正是因为会计信息质量差,才需要审计,审计本身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监督会计信息质量。所以,不能当警察埋怨人家为什么当小偷。二,目前的上市公司审计,是刚需,是强制。即是这个市场是现成的,不需要事务所去开拓,只是说,份额谁拿走了。假设从整体分两方,上市公司作为一方,事务所整体是另一方。既然是刚需,那就是不管收费高不高,审的严不严,上市公司都必须要被审,所以并非事务所没有话语权。

现成的市场,现成的业务,而且随着资本市场的放开,注册制的推进,这个蛋糕会越来越大。对于行业整体而言,是上市公司必须付费请事务所来审计!

如果全行业团结,全行业坚守原则,又何来背锅和卑微之言。

6、很多行业都有乱象,但每个行业都有坚持正能量的一群人,推动行业缓慢的前行,他们即使开始人数少,但最终会是行业里得到认可的一群人。

即使随波逐流的人中,绝大部分人也是希望行业规范的,只是有的人不愿意出力,不愿失去现在利益,等待别人来改变。

坚持原则的人,许多成了失败的先驱,但是总会有成功的人成为行业的榜样,然后这样的人慢慢多起来,规范就成为常态。正是前期失败的坚守者+最后的成功者,才是行业的价值所在。

入如歌税月交流群

税务咨询
  
查看更多原创文章
[税筹探讨] 公益捐赠违法避税  全捐 全扣 全收回
[税筹探讨] 会员费不是无形资产!会员制筹划套路
[税筹探讨] 聊两个 “洼地” 股权筹划的套路
[税筹探讨] 股权、资产划转的筹划应用案例分享
[税筹探讨] 380亿“奇石”?聊聊 “天价石头” 的避税故事
[税筹探讨] 企业(个人股东)分立的替代方案
[税筹探讨] 资产转让 那些证明价格公允 OR 正当理由的方法
[税筹探讨] 基础案例 股权转让的经典税筹分析思路
[税筹探讨] 钻空子?现金购买土地→现金变股权→股权换股权=不交所得税且不是递延?
[税筹探讨] 方案:用优先分配利润支付股权转让款,免交企业所得税
[税筹探讨] 这些招数到底是“筹划”还是“偷税”?

支持原创 支持小编  点个在看嘛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