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一点《民法典》|关爱人类幼崽成长|视频
今天分享的民法知识是监护。
父母和子女之间的义务是相互的,老有所养,少有所依,不用法律规定,仅凭血缘天性和道德意识,这一点没人会说不懂。
那为什么要写入法律呢?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倘若天然的监护人不在了呢?
谁来接棒?
对于人类幼崽来说,父母不能履行监护能力,首棒交给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次棒交给哥哥和姐姐,最后交给其他有意愿的个人或组织。
对于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人来说,先配偶、后父母子女、再是其他近亲属,最后交给社会。
这里还提到了遗嘱的问题。
并不是立遗嘱分财产,而是父母立遗嘱将来把孩子交给谁。
但指定也是有前提的,第一父母正在担任监护人时才可以指定,第二被指定的监护人如果出了幺蛾子事件也没法履行,还是要依法律规定执行。
监护听着很简单,但其中的责任却很重大。
需要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等等,但又不允许在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下处分财产。
或许你现在正处在被别人监护的时段内,或者你是别人的监护者。
不管如何,终其一生,我们都将在不同的生命时段扮演这个角色。
黎解财税
与你一同理解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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