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柱地支“三合与三会”的应用规则及其吉凶效应
何锋/文
大家知道,与天干不同,地支人元藏干隐秘,且又多重,故不易观察,其干支五行生克制化关系尤为复杂。
就合而言,除了我们以前讨论过的地支“六合”之外,还有地支“三合”成合与地支“三会”成方的关系。
一、地支三合;
1、三合局的含义;
地支三合的定义,就是由地支五行的长生、帝旺与墓库三者联结,而形成的一种局势,具有一气始终的含义。
在命理上局势的形成,影响力较为广泛,它意味着某种五行之气的完整联系,说明事物、现象具有强烈的聚合效应,代表某种机缘与业力。
水长生在申,帝旺于子,归库于辰,故“申子辰”三合水局;同理,火长生于寅,帝旺于午,归库于戌,故“寅午戌”三合火局;
金长生在巳、帝旺于酉,归库于丑,故“巳酉丑”三合金局;木长生在亥,帝旺于卯、归库于未,故“亥卯未”三合木局。
土无生,生为假生;也无死,死为假死;旺于辰戌丑未,故“辰戌丑未”四行归墓,或者说四库齐全,理所当然会联结成土局。
地支三合,三者齐备,则成为合局。若只是见任何两者,均称为:“半合”;或者“拱合”。
依据地支“半合”局的不同情形,大体可以分为:“生旺半三合、旺墓半三合、生墓半三合”等三种。
其一、生旺半三合:“寅午”半合火、“巳酉”半合金、“申子”半合水、“亥卯”半合木,等四组;
其二、旺墓半三合:“午戌”半火合、“酉丑”半合金、“子辰”半合水、“卯未”半合木,等四组;
其三、生墓半三合:“寅戌”半合拱火、“巳丑”半合拱金、“申辰”半合拱水、“亥未”半合拱木,等四组。
这三种半三合,都是在原三合局的基础上演化而来的,在这三种半合局中,就其力量表现来看:
完整的三合局,其力量大致相当于两倍六合局;生旺与旺库半合局的力量大约与六合的力量相当;拱合的力量,则需要视情况而定。
具体说来:生旺半三合的力量大于旺墓半三合与生墓半三合的力量;而旺墓半三合的力量又大于生墓半三合的力量。
不过,有个特殊情况,即巳酉生旺半三合与酉丑旺墓半三合比较,酉丑旺墓半三合的力量又大于巳酉生旺半三合的力量。
个中原因,不言而喻,巳酉生旺半合,巳火拥有克酉金的力量与关系,而酉丑旺墓半三合,丑土拥有生酉金的力量与关系。
还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在地支会合土局中,地支“辰、戌、丑、未”四合局的力量 大于其它四组三合局任何一组的力量;也大于其他半三合的力量,更大于地支六合中任何一组的力量。
就合力比较而言,“三合”局的力量也大于地支任何一组“六合”中的力量;“生旺半三合、旺墓半三合”大于地支“六合”的力量;但地支“六合”大于“生墓半三合”局的力量。
2、地支三合的规则;
地支三合局成立条件:地支“生旺库”三者齐备,只要天干透出三合局的化神五行;或者化神当令逢生,即可论合化成功。
地支三合合化后,一般情况下,可直接按合化后的新五行论生克吉凶,合化之五行为命局之喜为吉,为命局之忌则凶。
地支三合可解空亡,如所合之支逢空亡,仍按三合论,不计空亡;但空亡地支,仍然具有空像。
地支三合不成立的条件:凡天干没有透出三合局的化神五行;且化神又不禀令逢生者,则不能论合化,则论三合绊。
合绊的五行均按原五行论,得生五行增力,被化泄的五行减力,比如:寅午戌三合绊,寅木生中神只留下本气甲木、寅木生午火被减力;
旺神午火中只留下本气丁火,午火生墓神戌土减力;墓神戌土中只留下戊土本气,戌土得寅木生午火、午火生戌土,最终受益的是戌土;
也就是戌土增力最大,寅木、午火均减力,其中寅木减力最大,午火稍次。当三合绊的化神五行在岁运出现时,此时三合局合化成功;
合化成功后,按新五行论,比如寅午戌三合火局成功,此时寅木与戌土都变成了火,不再按寅木与戌土论,凡合化成功的三合局,在吉凶方面最明显。
生旺半三合、旺墓半三合与生墓半三合,一般论合绊,当岁运补齐三合局所缺一支,并见天干化神五行透出时,才按合化成功论。
另外,具备如下条件是,“生旺”半三合与“旺墓”半三合,亦可论合化:其一,这两个半三合必须紧邻;其二,半三合的双方的天干透出了化神。
合化成功后,生旺与旺库半三合,按合化后的五行论吉凶;“生墓”半三合不论合化、只论是合绊,或者拱合。拱合,天干见化神,力量不可小觑。
三合局中多一支,则为增力不作争合论,比如寅午戌三合局,多一寅支,以寅午戌三合火局增力论。三合局中,若见同气之字,亦同此论。
三合以旺支为重,子午卯酉为旺支,有旺支之合,其力不轻,仅稍小于三支全合;若无旺支,几乎没有合意,但论像。
三合局三支全,有一闲字间隔,仍作合论;半合与拱合,应以紧贴为要,中间如有冲字间隔,一般多论冲不论合;
中间如有闲神间隔,其合力似有若无,但如天干透出合神者,仍可以论合。比如:寅午之间虽然间隔,然天干透出火,则寅午即使遥隔,其力仍强。
三合局忌刑冲,尤以冲为甚。三合局夹杂一冲字,且地位紧贴,有冲力很大,有可能破局;但如冲字地位不紧贴,或者位于三合局之外,则合局与损局兼论。
三合局如见刑穿夹杂其中,即使紧贴,也不能破局,仅算微伤而已,如刑穿之字在三合局中,其地位不紧贴,或位于三合局之外,则以闲神视之,可以不论。
三合局不一定按照地支顺序排列,只要三者齐见于同一八字,或者岁运之中,即可构成合局。六合局,三合局逢冲,在论吉凶时要按“会冲合”并论。
例如:戊辰、壬子、庚申、丙子。此命地支申子辰三合水局,月干透出申子辰三合局的化神壬水,论合化成功论;
时支子水多一支,按申子辰三合局增力论,此命合化成功后,年支辰土与日支申金都变成了水,不能按原来的辰土申金论,按新五行水来论生克吉凶。
又比如:甲寅、庚午、甲辰、己巳;此命年月寅午生旺半三合,干不透化神火,不论合化成功论;
遇流年丙寅、丙午岁运,论寅午半三合火局成功;遇流年丙戌,论寅午戌三合火局成功。
二、地支三会;
地支三会,是指春夏秋冬四季会一方之旺气,盖取一方连贯气势。它包括:寅卯辰三会木局、巳午火三会火局、申酉戌三会金局、亥子丑三会水局。
三会局的力量很强大,因它会的是一方专力;其力量为六合局的六倍;三合局的两倍;是所有合局之中力量最大的。
故三会局的力量大于任何三合局、半三合、六合局的力量。三会成方的条件是:必须地支同一方位三者齐见。
如果只有其中两支,只能称为“助势”,而不能论为“半会“方,因为,一方之气不全,难以发挥出整体的专力。
如果地支同一方位的三者齐备,不管天干有无三会局的化神透出否,都论会局成功论;若天干透出会神的五行,更是力量强大、所向披靡。
三会局的地支均按会后之五行论事,会成用神则吉,会成忌神则凶。若三会局少一支,待岁运补起时,也论三会成功。
若命局多三会局之支,不为争合,为三会局多一支增力论。另外,三会局中,如果多出一个长生地支或墓库地支,均作增力论生克。
如寅卯辰三会木方多亥未、巳午未三会火方多寅戌、申酉戌三会金方多巳丑、亥子丑三会水方多申辰等,均作会局增力论。
三会方中间有一间隔的字时,仍作会论;三会方若见它支来六合,半合、拱合时,不可以作为局混方,仍应视为会论;然其六合、半合、拱合多少会对方有影响。
寅卯辰会方,如生于寅月,以会成阳木视为之,如出生在卯月,则以会成阴木而论;如出生在辰月,则看天干所透定义会木的性质。
同理,如果三会方生于不当令的月份,天干透出会方之神,则以该干为所会之五行;如果天干双透阴阳会神,或者全然不透会神,则以三会方中的四正位其所会之五行。
比如,戊日寅月,气成东方,则以杀论;戊日卯月,气成东方,则以官论;戊日辰月,气成东方,则视寅卯之势以分官杀。
又比如:寅卯辰东方,柱中有两寅,两卯,或者两辰;亥卯未木局,柱中见两亥,或者两未,均不做妒合论,反增其合力;但辰未要视天干所透之物,论生克影响。
又如,寅卯辰东方,见亥字为生方,见未字为方克,非局混方;亥卯未木局,见寅字是同气,见辰字是其财,非方混局。
例如:癸酉、庚申、乙卯、丙戌;日时地支卯戌虽然合而化火,但地支申酉戌三会金局, 又有月干庚金引化,故只论申酉戌会金,不论卯戌化火。
又比如:癸酉、庚申、庚申、丙戌;地支申酉戌三会金局,多一申字,以会局加力论。
3、合会方局见冲的规则;
凡干支被合,遇冲有解;但衰冲旺神、不能解合,只有旺神才能解冲。命局为先,岁运为后;大运为先,流年为后;
凡命局逢干支被合,逢岁运旺冲为解合;六合被冲易解,三合、三会被冲不易解,只有三合、三会的其中两个合会之神,或者中神遇到冲时,此三合、三会局则散。
例如:癸丑、戊午、癸未、甲寅;此命月日午未化土成功,当岁运逢子、丑时,午未合化被冲散。
又比如:戊辰、壬子、庚申、丙子;此命申子辰三合水局成功,逢午火大运、寅木流年,或者午火流年,则被冲散,三合局冲开。
4、地支合会的其他规则;
当地支三合、三会,六合同时出现时,首先论三会,其次论三合,最后论半三合,或者六合。
地支所合化之五行旺相成势时,也无需天干引化,照样可以合化成功;但只是力量稍微差一些而已。
有些命局,合化的状态,可能处于接近半化不化的状态,或者不彻底合化,这个时候,就要以生克为主线,来加以判断。
不管三合、三会、六合、五合,都存在加力,减力的问题,至于什么情况下加力,什么情况下减力,要由他们的性质来决定。
比如:命中有寅午,如遇到丙戌,则是火旺;这时的戌,对于火来说,就是加力。如果遇到壬戌、庚戌,此时戌不能加大火的力量,反而减弱火的力量。
相冲也是一样的,并不是相见就冲,如果相见就冲,就应该把所有二者相冲的流年进行比较。如果信息的吉凶是不相同的,那么这种理解就有问题。
相冲实际上就是相克,真正的相冲,只有在体现出五行本性时,才能完成。比如:子午冲,子需要的天干则是逢壬庚;午需要的天干则是甲丙。
干支完全对立时,相冲才能完成。如果子水午火,天干不是体现对立的五行时,相冲则没有完成。
无论干合,或者支合,合化成功,被合化的五行,就不能发挥出本五行的生克职能,实质上就是受伤了。
若是用神被合化为其他的五行,用神受伤,就会有灾了。就是用神所代表的人,或者事物上的灾;不仅应验在命主的六亲方面,更会应验到命主自身。
其实,就是忌神被合化,相应的六亲也会有灾,只不过,这种六亲或者与自己缘分少,或者感情淡薄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