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应该怎么签?协议内容有没有问题一看便知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作用就是为了约束双方按照协议内容履行自己的职责,当双方发生纠纷时可以根据协议快速地解决问题,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受到法律保护也是法律维权的重要依据之一。
补偿协议的重要性我们不再多说,如此重要的环节就成了兵家必争之地,拆迁方想方设法地在协议中埋藏暗雷想要低补偿还没有责任承担,作为拆迁户我们要做的就是见招拆招快速识破拆迁方的陷阱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实际的拆迁纠纷中有很多拆迁户根本想不到的纠纷都是因为安置补偿协议导致的,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多数原因来自拆迁户没有仔细阅读,没有真真切切的了解到每一条规定的意图才掉进了拆迁方的套路里。
我们拆迁律师根据10年的征地拆迁维权经验,简单为大家讲解在安置补偿协议纠纷中常见的几种类型并对补偿协议解读,希望通过我们的简单介绍可以为你起到帮助作用。
我们有很多案例证明安置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或者视为无效,其拆迁方本身存在较大的问题,最明显的就是拆迁方没有资格作为主体和拆迁户签订补偿协议,签订主体有问题自然协议也是有问题的,所以我们签订协议时应当查看对方是否是具备主体资格,很多以居委会、街道办、村委会名义签订的都是违法的。
阴阳协议、空白协议还有的协议中没有任何主体公章,协议中的漏洞百出这并非是偶然而是拆迁方精心策划,对于这种协议拆迁户一旦签订后果可想而知。
不管双方如何协商条款内容最后都要落实到协议中,应当明确地写明在协议中,一切协商结果没有写在协议中的都是欺骗,很多拆迁户都轻信了拆迁方的口头承诺到最后没有兑现又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承诺过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当我们针对此事维权时因为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承诺过,属于没有法律依据口说无凭,拆迁户签订补偿协议前首先查看和拆迁方约定的内容是否明确写明,如果没有问题签订协议后此时拆迁户不可被喜悦冲昏头脑,不管拆迁方以什么理由要回协议的都应当拒绝,我们签订协议后必须保障手中留有原件。
确定此次被拆迁房屋的具体信息是否正确,这是拆迁户经常忽视的一个地方,之前有很多拆迁户发现协议中的被拆迁房屋情况和自己实际的房屋情况并不一致,这就造成补偿不合理安置面积少一旦签订后续的维权难度较大。
最后因为补偿不合理我们选择拒绝签字的很有可能遭遇拆迁方的停水停电等其他逼签行为,此时拆迁户一直拒签是不能解决问题,拆迁方的目的就是为了零成本拆掉你的房屋拆迁户可以接受吗?如果不能接受必须及时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时刻记住退一步换来的并不是海阔天空是变本加厉,每天退让一步,只有一天不退,他便会变本加厉,每天给他一巴掌(法律武器),只有一天不给,他便会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