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农村居民用水问题,反映渠道公开(附:多部门举报电话)

  水是生命之基、健康之要、幸福之源。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都需要不断提高农村供水工程的保障水平和服务质量,让全省农村居民用水更方便安全。

  5月17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该厅与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日前联合发布倡议书,进一步携手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服务水平和质量。

  倡议书指出,农村供水工程是一项汇聚各方力量、情怀与责任的民心工程,是一项不断完善、持续运行的系统工程,是一项受自然环境和经济社会影响的“约束性”工程。既要政府投入又要大家参与,广大群众要增强“节水、惜水、爱水”的意识,自觉履行农村供水工程的设施管护义务,自觉缴纳水费,供水单位和用水户共同努力实现供水工程的良性运行。

  各农村用水户在饮用水过程中,如遇到水量、水质、水价、破坏设施、水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相关问题时,欢迎及时就近向本村公示的村管水员或水厂服务电话或水厂责任人反映,由其负责核实情况、解决问题。若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请向辖区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督服务电话反映。若县级水利部门仍然无法解决,请向省辖市农村饮水安全监督电话反映。

  若市级水利部门仍然无法解决,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拨打省水利厅农村饮水安全监督举报电话0371-69151982,67917819;省水源地污染监督举报电话为12369(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农业面源污染监督举报电话0371-65917951(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农村饮水水质监督举报电话0371-85961220(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如发现有人蓄意破坏工程设施、水源等违法问题,请保留照片、视频等有效证据,及时向管水员或县级水利局反映或直接拨打110进行举报。同时,欢迎提出好建议、推荐好经验,举报污染水源、破坏设施、浪费用水等违法违规行为,携手共建享受农村饮水安全的健康幸福生活。

本文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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