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傍身,不愁隔夜无粮
昨天午后,好友马老板来电话约我今日下午1点陪他去一家法律服务所办事。我问何故,马说那所主任说认得你。今中午不到11点,马又来电话邀我去共进中餐,这样可随时前去办事。我应允,在11点半到马指定的地方去吃中饭。家常便饭,小酒一杯,白饭一碗,饭后一杯龙井。不到1点马与对方联系定当后,我俩打的到好望大厦。进大厦,上电梯,直达21楼,一脚踏进服务所,见所主任原来与我是同一批,同一天,同一班轮船,到同一个公社插队的下乡知青,只是两个大队而已。今一见面,我认出他,但他却认不出我,我摘下眼镜与口罩,他还是认不出,同去的马老板报上我的名字,才恍然大悟,赶紧与我握手,说今的我与他认识的记忆中的我,名字没错,判若两人。寒暄几句,转入正题,就马老板的官司一事进行探讨。过程我就不说了,我要说的是,我知道他没有学过法律,没有律师资格。但如今的他已从事法律工作多年,还是省法学会会员,省作协会员。事务所的规模,气派,格局都不输一般的律所。心中暗生佩服,见状似乎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就算没有学历,没有律师资格,只要你愿意每天花一定时间,做同样一件事情,不知不觉间,你就会走得很远。一个人只要拥有了确定的目标和坚定不移的信念,就能到达胜利的彼岸。
不到一个钟头,他的手机很忙,时不时有电话进来,当马老板与他就重点事项达成共识后,决定过两天待资料准备齐全再约时间见面。起身告辞,主任送我俩到电梯门口,挥手作别。回来的路上,默念一句话:家有千金,不如一技傍身;人生苦短,有一技傍身,不愁隔夜无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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