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工程项目部购入一台激光打印机1869元,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还是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呢?
我们先来看下财税政策:
会计上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固定资产在会计确认上没有金额的限定,只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就可以做为固定资产的规定;
而税法上有两个规定:
1是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以下简称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2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这两个税法规定的不同点在购进时间上,500万一次性税前扣除的购进时间是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而5000元一次性税前扣除的,没有购进时间的规定;
综上分析,购进的打印机1869元,会计上可以计入“固定资产”,因为它符合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规定,也可以一次性计入“工程施工”,在汇算清缴时不用调整,因为符合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的规定,所以,在实际会计工作中,计入“固定资产或工程施工”科目都可以,看你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定,如果公司资产规模太小,可以计入“固定资产”(使用公司的资产规模大一些),次月起计提折旧,如果公司资产规模较大(一千多块钱的东西算是很小的资产了),则可以一次性计入“工程施工”;
如果计入固定资产,则会计分录如下:
(1)购入时
借:固定资产1869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1869
(2)次月起,可以一次性计提折旧,也可以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这样做法的好处是,能反映固定资产的情况,也不用在次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纳税调整。
以上是《建造合同》准则(也叫旧收入准则)下的会计分录,新收入准则会计科目略有不同,请注意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