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婚内出轨豪掷百万给小三买房,8年后发现小三所生孩子非亲生

中国婚姻本是爱情的最好归宿,然而生活中却有人寻求刺激,玩出各种各样的婚外情。深圳一男子不甘寂寞,婚内出轨生子,豪掷百万元帮小三全款买房,没想到抚养孩子8年才发现不是亲生的。近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原配起诉小三全额返还购房款的纠纷案件。

原告与丈夫已登记结婚三十余年。原告称,2010年左右,丈夫认识了被告,经过一段时间交往,瞒着自己偷偷发展成情人关系。2012年4月,被告生下了一个女孩,告知原告丈夫这是他的亲生女儿,以此为由索要钱财。2018年4月,原告丈夫掷大手笔,转账 111万余元给被告购买了一套位于湖南的商品房。被告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使用这些款项全额付清购房款,并办理了相关手续。2020年9月,原告丈夫与被告女儿做了亲子鉴定,才证实双方并非亲子关系。原告向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确认丈夫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被告及其女儿全额返还购房款等。

龙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告与其丈夫经登记后已形成合法的婚姻关系,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告丈夫基于其与被告的不正当男女关系,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给被告。而被告在明知原告丈夫具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仍与之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接受赠与,两人行为均已严重损害原告的财产权益,违背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不符合我国社会努力倡导的诚信相待、友善共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有悖于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

鉴于本案涉及婚姻家庭及个人隐私,还涉及一名年仅8岁的无辜孩童,为尽量降低对当事人造成的消极影响,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一边耐心倾听双方意见,化解对抗情绪,一边尽职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引导双方在法律框架内和平解决问题。最后,双方当庭签订调解协议,约定被告限期内将涉案房产过户给原告,原告当庭撤回案件的起诉并获得法院的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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