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和我的同代人而言,田间劳动是少年时代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 唐小兵
煎鸡蛋的老妇人(油画)委拉斯贵支
旅美华人作家哈金在一首短诗《春天》里生动地描摹了关于乡村劳作的场景与记忆,每次重读这些短章都会勾起我对少年时代农耕生活的追忆。他是如此素描的:“你仍然应该赞美春天/虽然它是你最倒霉的季节/不断勾起你融不散的记忆——那流不断的汗水/那赶种不完的农田/夜里和衣而睡,四肢酸痛/天不亮又得爬起来/跟大家一起用锄头或扁担/迎接干旱的春天。”
只不过,对我来说,最辛苦的劳作不是发生在细雨绵绵中的春天,而是在烈日炎炎的盛夏。对于我和我的同代人而言,田间劳动是我们少年时代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当时尽管也会觉得劳累不堪,如今回头细想,在那艰辛的操持和锤炼之中,我们对于自己的生命、身体和自然、父辈的关系,都有了更为亲切而深刻的体认。
记得那时候,每一年最艰苦的劳作时光就是所谓“双抢”,就是南方以水稻种植为主的农耕生活中的抢收抢种。这个时刻往往都是每年最酷热的暑期,也就是7月中下旬,一般要持续十天左右,气温都是高达三十五六摄氏度,甚至最高温会达到四十摄氏度。我和兄妹都是七八岁就开始跟随父母参加农忙时节的田间劳动,并迅速成长为不可或缺的“劳动力”,有时候还要“劳务输出”到舅舅或姑父家帮忙干农活。这个双抢季最辛苦的莫过于割稻子,戴着草帽弯腰拿着镰刀顶着酷暑,右手执镰刀,左手握住一把水稻(我想起了同乡一个诗人作家聂茂写的散文《九重水稻》是如此的富有诗意,而劳动本身又是如此的匮乏美感),往里用力折割下来,一小堆一小堆地集中归置放好,这时候往往是汗如雨,下顾不得擦拭(只有此时此刻才明白“锄禾日当午 汗滴禾下土”的真意)。成熟的稻子有刺人的芒,刮到脸上或胳膊上都是一道道痕迹。头顶上是灼热而刺眼的阳光的直射(回忆至此,我想起了海子的诗句“我站在太阳痛苦的芒上”),脚下是热浪逼人的泥水,身体得承受着高强度劳动带来的挑战和疲惫,有时候还会有蚊虫在周围“环绕立体声”缠绕鸣叫,时而在身上叮咬出大小不一的肿块。
我们三兄妹年龄小,往往只承担着一部分割稻子的事务,爸妈则负责“打稻子”(在打稻机上将稻谷分离出来),为了给小我们好几岁的妹妹打气鼓劲,我们还常常会进行割稻子比赛,比如将各自的草帽放到田间的一条线上,看谁先割到,这也是转移注意力、弱化身体酸痛感的一种方式。多年以后,跟妹妹聊天才知道她那时候弯腰割稻子掉过很多眼泪,作为兄长我们也没有多为她承担一点劳动任务,想起来实在愧疚不已。
割稻子结束后就是将残留的稻秆用赤脚踩进泥田里,这也不是一件简单的活儿,因为7月的田间极为闷热,而被晒得略有发烫的泥水也很灼热。我家共有四亩多田地,将那些稻子割掉之后的稻篼用双脚挤压进泥巴里转化成肥料,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儿,碰到一些田地的土壤由于缺乏水的滋润而有些板结,难度就更为增大了。不过,干这个活儿至少不用一直弯着腰伤筋动骨,可以一边踩一边聊聊天。这时候最担心的就是蚂蟥来蜇人,这种水田的水蛭极为讨厌,盘吸到腿上有时候还很难挣脱,甚至会钻进皮肤里。妹妹最怕蚂蟥了,估计她跟我们一起踩田时没少担惊受怕。
接下来的拔秧苗相对轻松愉快一点,可是这也很考验一个人的手劲,得从一丛丛的秧苗里将之连根拔起(用力过猛就会扯断秧苗),积累到一定数量再捆扎起来放好,青翠欲滴的秧苗总比金黄刺人的稻子更讨人喜欢,前者摇曳生姿惹人怜爱,后者傲然肃立拒人千里。拔秧一般安排在清晨,那时候也比较凉爽,再来一点晨风轻拂鸟儿鸣叫就感觉已经是一种难得的快乐了。
到了最后一个环节——插秧了,这也是需要长时间弓着腰才能进行的工作,它除了考验体力和耐力,也考验我们的智力甚至审美能力。一排排的秧苗插进田里,最终需要形成横看成岭竖成线的格局,可是我们几个孩子的眼力哪有那么好?歪歪扭扭的田间秧苗“跑火车”倒比较常见,有时候秧苗种植不当还会发生风一吹来都扑倒在盈盈一水间,这时候就得返工重新操作,有时候碰上田地缺水相对粗硬,一直插秧的右手食指和中指都会感觉酸痛不已。让一株株秧苗在泥土中生根站稳自然生长,是一件令人头疼也很吸引人的事情,一排排既稚嫩又倔强的秧苗就像自己的劳作艺术品在田园这个展览空间自然而野性地生长。合乎自然的事物与过程才是真正有美感的。这时候的劳作似乎又染上了一点与生命成长有关的感同身受的体验了。这正如阿伦特所言:“所谓劳动的'幸福或喜悦’,是人体验到的纯粹活着的乐趣,也是我们与所有其他生物共有的乐趣,并且是人唯一能在自然规定好的循环中,心满意足地转动的方式,苦干和休息,劳动和消费,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与日夜交替、生死轮回有着同样的快乐和同样无目的的规律性。”
劳作中自然也会有短暂的欢愉,比如父母会安排农忙季短暂的休憩,这时候我们就可以洗脚上岸回到家中去喝一碗祖母准备好的绿豆粥来消暑。有时候,在田间劳动时,还会有异乡人挑着白馒头来售卖的,父亲这时也会买几个给我们填饱肚子补充体力,那种弥漫清香略带甜味制作粗糙的馒头给我们的童年馈赠了一种长久存留舌尖上的回味。“双抢”结束的时候,家里都会安排一顿打牙祭的高级食物享受,会有平常吃不到的一些肉食,包括豆豉蒸排骨、红烧鲫鱼等,有时候还会买西瓜来解暑,那种自然的清甜与凉沁也长久地让人回味,在离开故土漂泊异乡的漫长时光里,我似乎再也没有品尝到如此让人期待和欢呼不已的食物。毋庸讳言,田间劳动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种艰苦的锻炼,包括给家里种植的各种农作物,比如豆角、辣椒、茄子等浇灌、采摘与捆扎,也包括在最炎热的正午时刻去土地里采摘黄花菜,这些都是今天很多不用下田干活的乡村少年难以想象的。
可是对于我们1970年代出生、八九十年代成长的一代乡村青少年来说,这就是我们的日常,也是我们人生中必须要面对的劳作。现在回头一想,当年的高中一年级同班同学,绝大部分来自乡村中国(属于今天备受嘲讽的所谓“小镇做题家”),之所以最后能够全部考上大学,除了学校提供的优质教育、同学们的勤奋刻苦和1990年代中后期社会阶层流动的相对通畅,也跟我们这一代人从小在乡村世界经受过“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的身心磨砺有关系吧。这种在极端环境里的身体劳作和精神操练,对于培养心志的坚韧不拔和为达目的不屈不挠的精神人格都极有价值。
进而言之,对于我们这一代人的成长而言,父母等长辈的劳作辛苦和处境艰难都是可见可闻,因而也是可感相通的,田间劳动的朝夕相处让我们很早就体会到了生存的不易,更感受到了父辈养育我们的辛酸,这就让我们一些懂事的孩子容易心智早熟,发愿要好好读书成为一个有出息、长大成人后能够知恩图报的人。这种内在的精神动力在如今留守儿童一代人的生活世界整体地消退了,因为在外地打工的父母的劳作已经不再能“感同身受”,也就不会触动他们的心灵,他们中相当一部人成了“无感的一代”。父母只成为一个长期饭票的提供者和逢年过节礼物的来源人而已,家还是一样的家,可这种共同劳动、守望相助形成的家庭共同体意识弱化了,没有感恩的心灵,没有对劳作的亲身体验,就会觉得所拥有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也对于得不到的东西或者父母不能满足自身的意愿充满了怨屈的情绪。
回头细想,这种基于早熟的心灵而滋养的对父母劳累的“共情能力”以及由此而生发的希望成人后能减轻父辈劳作辛苦的意愿和奋斗精神,或许是当年在田间顶着日头暴晒的我们所意外获取的生命的馈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