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杀少正卯的动机是什么

有人说:孔子杀少正卯主要是因为少正卯的行事风格及其所产生的影响在孔子看来是不合乎道义的,不符合仁爱原则的,会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这是孔子所不能容忍的,因此当孔子掌握权力力,出于卫道的原因,就立即诛杀了少正卯,这也是合乎常理的,而且孔子其实是做出了一个好的榜样。以往人们问题以为儒生是比较懦弱的,但孔子不是如此,敢爱敢恨,能做事,有担当,这才是一个君子该有的样子,也就是子夏所说的“君子有三变”:望之俨然,即之也温,听其言也厉。当然,这件事容易被人认为孔子是在泄私愤。也许孔子后来也会觉得些事或许也会有其他的解决方式,不一定非要杀他吧,但历史没有假设了。

也有人说:少正卯,当时的威望远远高于孔丘,由此也产生了忌妒恨,当一朝大权在握时,利用职权之便,杀害了所谓的反抗势力的领袖人物少正卯,一个张口闭口的"仁爱",满嘴的"仁义道德"主张"以德治人"的伪君子,对待少正卯的态度,不是"以德治人",而是杀无赦之?

其实:孔子杀少正卯的历史疑案,一言难尽。需要我用两篇文章,才能捋清。

《诸子经典故事考证》

在读经典中,有时需要对其作简略考证。下面就分享一下鄙人的心得。 诸子经典中的故事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真实的史实;二是以史实为基础,作了一定的修饰,具有寓言的性质;三是完全虚构的寓言故事。

要捋清何为史实,何为寓言。有两种方法:一是找出史料中的铁证;二是看其是否符合逻辑,合乎情理。

一、铁证。

在《荀子》、《列子》、《吕氏春秋》等大量的先秦典籍中,都有相同记载——“子产杀邓析,而用其《竹刑》。”《左传》是唯一有不同记载的著作——“郑驷颛杀邓析,而用其《竹刑》。”在以上说法中,究竟孰是孰非?在没有考证的情况下,应当以史书《左传》为准:即诛邓析者,驷颛也。若对其考证,子产死于鲁昭公二十年,即公元前522年。而直到定公九年,即公元前501年,邓析才被杀。

子产比邓析早死二十一年,根本没有杀邓析的可能。因此,子产杀邓析当是寓言故事,驷颛杀邓析则为史实。 “子产比邓析早死二十一年”,这就是鄙人所言之铁证。

二、合乎逻辑。

在没有铁证的情况下,可通过逻辑推理来判断。

在《庄子》一书中,孔子困于陈蔡之事被屡次提及。且有五个不同版本,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孔子在绝境之中,依然向弟子宣扬道家思想;另一类则是孔子起初并未得道。但被道家高人点拨后,恍然大悟,茅塞顿开,撇下弟子,抛弃学业,扔掉书籍,脱下衣服。光着屁股跑到山林之中,追逐野兽,与之为伍。 虽没有铁证,但孔子之行不符合常理,不合乎逻辑。也可认定其并非史实,而是在史实的基础之上,对孔子困于陈蔡作了修饰,具有寓言的性质。

在《淮南子·道应》中,有孔子与颜回的言行: 颜回谓孔子曰:“回忘礼乐矣。”仲尼曰:“可矣,犹未至也。”异日复见,曰:“回忘仁义矣。”仲尼曰:“可矣,犹未至也。”明日复见,曰:“回废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洞于化通,是谓忘坐矣。”仲尼曰:“洞则无善也,化则无常矣。丘请从之。”此后,孔子便拜颜回为师,追随其左右。这无疑是纯粹虚构的寓言。

在道家经典中,孔子言行处处宣扬道家思想。而在法家经典中,又处处在宣扬法家主张。 在《韩非子·内储说》中,有一则故事: 鲁国失火,借助风势会烧到国都。此时人们都在打猎,无人救火。鲁君便求于孔子。子曰:“逐兽者乐而无罚,救火者苦而无赏。此火无救也。”又曰:“事急,不及赏。若救火者尽赏之,倾国库之资不足以赏。必用刑罚。”孔子遂即下令:“不救火者,比降背之罪;逐兽者,比入禁之罚。”火势迅速被扑灭。 首先,此故事完全符合法家重刑轻赏的主张。其次,还不符合逻辑:发生火灾时,人民都在追逐野兽。即使颁布法令,正在追逐野兽之人又岂能看到。所以,此故事当为纯粹虚构的寓言。

在《外储说》中,还有一则故事: 齐宣王问匡倩曰:“儒者博乎?儒者弋乎?”匡倩答曰:“儒者即不下棋,也不射鸟。下棋是以杀帅为胜,射鸟是以下射上。兵士杀帅,以下犯上,都有违礼义。故儒者不为之。”孔子此时也现身说法:“与其使君谄下,宁使民谄上。” 故事中的孔子以及儒者匡倩宣扬的是法家的君本位主张。并且,孔子本人射鸟,但不射归巢之鸟。这两点足以证明,此故事是韩非子虚构杜撰的。

在《韩非子》中,孔子绝大多数言行皆符合法家思想。只有《五蠹》之一处例外: 鲁人随国君作战,三战皆背。仲尼问其故。答曰:“吾有老父,身死莫养之。”仲尼以为孝,举荐其为高官。韩非对此怒斥道:“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儒家的民本位与法家的君本位;儒家的孝与法家的忠,在此争锋相对——儒家是国以家为本,法家是有国才有家;儒家是有父才有子,法家是有君才有臣。

此故事当为史实。并且,可对其作进一步推敲考证。鲁人当为独子,因为周礼规定,父母年迈,家中只有一个儿子者,不用服役。也正因其家中只有一子,才会“身死莫之养。”孔子此举,不但彰显孝行,还维护法纪。

除孔子本人外,其弟子也被韩非选中,作为法家思想的代言人。 在《外储说》中,有一则曾子杀猪的故事: 曾子之妻去市集,其子随之而泣。妻曰:“汝还,顾返杀猪而烹之。”妻市集而归。曾子欲缚猪而杀之。妻止之曰:“吾与婴儿戏耳。”曾子曰:“婴儿非可戏也。婴儿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学也,听父母之教。今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不信其母也,非以成教也。”遂杀猪烹之。 单看此故事,显然是阐述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言传身教都影响着孩子未来的身心。父母必须一身作则,做好孩子的榜样。孔子谓之——父父、子子,即父亲先守父道,才能要求儿子守子道。 此故事中,曾子的言行事迹既符合儒家思想,又符合曾子的一贯作为。并且,故事中符合情理,合乎逻辑——曾子之妻去市集,其子随之而泣。完全符合幼儿常常粘父母的天性。在没有铁证反驳的情况下,可姑且认定此故事是真实可信的。

当然,韩非子讲此故事的目的,并非宣扬儒家思想——重视教育。而是宣扬法家之信——小信成则大信立,故明主积于信。赏罚不信则禁令不行,故明主标信,如曾子杀彘也。

在《韩非子·外储说》中,还有一则姜太公诛二居士的故事: 太公望封于齐,齐有居士二人。不臣天子,不友诸侯,耕作而食,掘井而饮,无求于人也。太公望至于营丘,使吏执而杀之。周公旦居鲁闻之,遗书急发之:“夫二子,贤者。何以杀贤?”太公望曰:“二子不仰君而食,无求于人。爵禄无以劝,刑罚无以威。无益于君也,是以诛之。”

故事中,姜太公之举并不符合其一贯作为——姜太公并未诛杀不臣于周的伯夷、叔齐。但却完全符合法家思想: 《韩非子·八说》有曰:“轻爵重身,则民难使。” 《八经》有曰:“赏莫如重,使民利之;誉莫如美,使民荣之;诛莫如必,使民畏之;毁莫如恶,使民耻之。” 《外储说》又曰:“赏之誉之不劝,罚之毁之不畏,四者加焉不变,则除之。” 虽然没有铁证,但我们依然可以认定,姜太公诛二居士并非史实,而是韩非子虚构的寓言故事。是为宣扬其法家思想——即使你没有触犯刑法,但若不为君主致死尽忠,那你就失去了生存的价值,诛杀之是替天行道。

《韩非子》中有《难一》、《难二》、《难三》、《难四》。此四篇中共有历史故事二十八则,在故事之后,是孔子的评论,以及普世价值观。韩非子对这二十八则历史故事,站在法家立场,阐述了自己完全不同的观点。这四篇的历史故事,应当为全部史实,而非寓言。

《外储说右上》中还有一则故事:尧欲传天下于舜,鲧谏曰:“以天下传之于匹夫,不详也。”于是,尧诛杀鲧。还有孔子之言:尧知舜之贤,并不难。最难能可贵的,就是诛杀谏者,独断专行。

此故事完全不符合孔子的一贯言行: 晋平公宴饮群臣时,称:“莫为人君之乐,其言弗违之。”师旷以琴撞之。晋平公问其故。师旷曰:“今有小人言于侧,故撞之。”左右欲问罪于师旷。平公曰:“释之,以为寡人戒。” 孔子称赞晋君:“晋平公非不痛其体,欲来谏者也。” 显然,无论是尧诛杀进谏者,还是孔子赞尧能独断专行。皆是韩非杜撰的寓言故事。只有柏杨之类思维逻辑混乱的弱智,才会信以为真。才会大肆批判尧、孔子和太公望。

在先秦时代,不仅在各个学派的著作中,常以孔子为代言人,假托孔子之言,述己之志。就连劝酒之时,也会搬出孔子。赵国公子平原君在宴请孔子的七世孙子高时,曾劝酒道:“昔有谚语:尧舜千钟,孔子百觚。古之圣贤,无不能饮。子何辞焉?”子高曰:“穿之所闻,圣贤以道德胜人,而不以饮食胜人。”平原君对曰:“既如先生所言,此言何生?”子高曰:“生于嗜酒者,世人以作劝酒之辞,非实然也。”

在读书为学时,一定要学子高。捋清何为寓言,何为史实。且不可学胡适、柏杨之流,而贻笑大方。

《孔子杀少正卯》

孔子一生所为之事,最为今人诟病者,既非见淫妇南子,亦非为求官饥不择食。而是杀少正卯。   

此事见于《荀子·宥坐》:孔子摄鲁国相,听朝七天而诛少正卯。弟子质问道:“少正卯是鲁国的文化名人,夫子诛杀他,难道没有错吗?”孔子曰:“人有五恶:心达而险、行辟而坚、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顺非而泽。……且居处聚徒成群,言谈饰邪营众,对此小人之杰雄,必诛之……”由上可知,少正卯不仅是鲁国贵族,还是某一学派的代表人物,且有不少的粉丝们。

孔子杀少正卯之事在WENGE期间,被大肆渲染。孔子被描绘成奴隶主阶级顽固派,少正卯则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表,以讲学为业,通古今之变、鼓吹革新、反对奴隶制。称孔子杀少正卯,是奴隶主阶级的反革命集团对新兴地主阶级革命志士的残酷镇压。   

今天,阶级斗争之说逐渐淡去。对其批判也更与时俱进。说孔子不依法定罪,单凭主观臆测杀人。是践踏法律,扼杀言论自由,搞文化专制。   

对于孔子杀少正卯之事,首先要弄清其真实性。对此,后世有两种完全不同的说法:   一种观点认为此事是完全虚构的,且根据颇为充分:   

为何后世没有留下少正卯学说的著作?并且在此后至《荀子》成书两百年内,所有诸子著作、史书均无此事记载。就连对儒家学说进行猛烈批判,甚至对孔子进行人身攻击的《墨子》,也对此一字不提。   

并且,少正卯的身份是鲁国贵族大夫。对无罪大夫,国君尚不能轻易诛之,何况孔子?  

另一种观点认为,此事完全属实:   

因为孔子诛少正卯之事,在《荀子》、《孔子家语》、《说苑》等书中均有记载。少正卯的学说著作没有流传于世,可能是秦始皇焚书坑儒所致。   

鄙人今天也来搀和一把,以图解开孔子杀少正卯的历史疑案:   

先秦诸子们普遍擅长假借圣人之口,抒己之志。墨子在《非乐》中,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称圣王尧舜是反对音乐的,“其乐逾繁,其治逾乱。”而荀子在《乐论》中,批判墨家的非乐主张时,则称“乐者,圣王之乐也。可以善民心,易风俗。故圣王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圣王们是非乐,还是乐乐?依据的不是史实,而是诸子们的观点和主张。   

荀子在《性恶》中,对孟子的人性本善论进行猛烈批判。并且对人之本性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论证。其论证之充分,论述之严谨,远远超过孟子和告子。即便如此,荀子在此篇最后,还是拉出圣王——尧舜也认为,人性是恶的!(当时我差点晕倒)   

并且,在先秦诸子中,最擅长通过讲故事,来阐述和论证自己观点和主张的,当属荀子、韩非师徒。   

荀子为了抨击以墨子为代表的鬼神论者,在《解蔽》中讲述了一个精辟的小故事:“夏首之南有人焉,名曰涓蜀梁,其为人怯而愚。夜行,俯见其影,以为伏鬼。仰视其发,以为立魅。背而走,致其家,气绝而死。岂不哀哉!”荀子称,大凡认为有鬼神者,都是在自己意识不清醒时作出的错误判断。涓蜀梁疑鬼而死,仅仅是寓言故事,其真实性不可查也。  

韩非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韩非子》中的故事不计其数,但完全符合历史事实的只有极少数,如吴起吸脓。相当一部分是完全虚构的,如守株待兔、孔子救火。还有很大一部分是有事实根据,但被韩非修饰过,如宋襄公的仁义之师、孔子去卫。故事大王《韩非子》告诉我们,对诸子著作中的寓言故事,切不可以正史视之。   

正如《庄子·寓言》所说:“寓言十分之九,假托他人之言论之。”假托他人之言的寓言故事,又岂能当真?!   

在《荀子·宥坐》中,记载的全部是孔子的言行,颇似《论语》。但《论语》是真是地记载孔子言行。但《宥坐》却是假孔子之言,述荀子之志。如:子贡问孔子:“君子见大水必观,是何也?”孔子曰:“夫水:主量必平,似法。出入则洁,似教。万折必东也,似志。……似德。……似道”孔子此言虽极富哲理,亦十分精辟。但断不会出现在《论语》中。因为这荀子是借圣人之口,述己之言。   

荀子还在《宥坐》中,假托孔子杀少正卯之事,为自己“元恶不待教而诛”的观点服务。谁若以此认定此事是百分之百的史实,那就真成书呆子了。   

假设《宥坐》中,孔子杀少正卯的故事确实是属于极少数情况,是完全真实的。那为什么《墨子》不抓住这孔子这一最大的把柄,来进行人身攻击呢?为什么少正卯的学说著作没有流传下来?   

焚书坑儒是唯一的可能解释。这一解释是行不通的:   

若少正卯和杨朱一样,所有著作全部毁于焚书坑儒,为何《列子》、《孟子》、《庄子》、《韩非子》、《吕氏春秋》等著作中,对杨朱都有提及。甚至可见其大致思想——“重生,贵己”,“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但对少正卯却一字不提?难道少正卯是项少龙?!   

由上可知,孔子杀少正卯之事,有两种可能:

一是本故事纯属虚构。  

二是却有此事,但被荀子修饰过——少正卯并不是某学派的代表人物和文化名人,更不是因“歪理邪说”和“五恶”被孔子所杀,他仅仅是个普通的贵族,因犯罪而被孔子依法处决。   

在这两种情况,究竟哪种情况属实?司马迁给了我们回答。   

《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摄相事,有喜色。门人曰:“闻君子祸至不惧,福至不喜。”孔子曰:“有是言也。不曰'乐其以贵下人’乎?”于是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这与《荀子·宥坐》中,孔子被唐僧附身后,滔滔不绝的长篇大论完全不同。还有孔子的年龄等具体时间,足见司马迁确实对此事进行了严谨的历史考证。

按照《史记》记载:孔子当时是大司寇代相,少正卯因犯罪乱政而被孔子依法诛杀。

首先,《史记》被后世公认为“良史”和“实录”的史书。其真实性与可信度,是诸子著作中的寓言故事无法比拟的。

若依《史记》之说,少正卯是因犯罪乱政被孔子依法处死。那一切疑问都随之解开:

一、少正卯并不是什么学派的代表人物,而是一个普通的贵族,当然不会留下学说著作。其他诸子著作中,未对其提及一字,实属正常。 二、少正卯是因为犯罪而被孔子所杀。孔子是执法严明。对孔子攻击最为猛烈的《墨子》,如果提及此事,那就是在赞扬孔子维护法纪。歌颂孔子之事,《墨子》绝不为之。   

三、少正卯是一个普通的贵族,影响不大。所以,《战国策》、《国语》等“史书”中,均无此事的记载。  

下面再列举一个与孔子杀少正卯虽不相同,但却类似之事——子产诛邓析:   

《荀子》、《列子》、《吕氏春秋》等大量的先秦典籍都有相同记载——“子产杀邓析,而用其《竹刑》。”《左传》是唯一有不同记载的著作——“郑驷颛杀邓析,而用其《竹刑》。”在以上说法中,究竟孰是孰非?在没有考证的情况下,应该以史书《左传》为准:即诛邓析者,驷颛也。若对其考证,子产死于鲁昭公二十年,即公元前522年,而直到定公九年,即公元前501年,邓析才被杀。子产比邓析早死二十一年,根本没有杀邓析的可能。因此,子产杀邓析当是寓言故事,驷颛杀邓析则为史实。

故对先秦故事之真伪,不能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而应当以史书为准。   

我们再回顾《荀子·宥坐》,孔子在长篇大论中也称:“子产诛邓析。”但子产并未诛邓析。这更进一步证明了孔子之所以滔滔不绝,并非被唐僧附体。而是被荀子附身。是荀子假借孔子之口,来为自己“元恶不待教而诛”的观点服务。邓析与少正卯被诛之史实,在此处成了任由荀子打扮的小姑娘。仅用一个寓言故事,就搞得三界大乱,天翻地覆。并非荀子前辈太给力了,而是后世学者太不给力,分不清何为史实,何为寓言。   

最后,鄙人提醒某些学贯古今的文化名人(如胡适、柏杨之流)。在读书为学时,要有独立的思考和判断,切不可将寓言视为正史,更不可人云亦云,而贻笑大方。      

附录:西汉时,王尊任安定太守,查出五官椽张辅利用职权贪赃枉法,王尊把张辅比喻为少正卯。并将张辅逮捕入狱,处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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