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农产品,取得免税发票也能抵扣进项?!
背 景
最近,小必收到一个问题:
Qustions
我公司是一家酒店,属于一般纳税人,今年4月份从一家专门自产自销蔬菜的农民合作社购买蔬菜,取得一份免税发票,金额10万元,增值税应该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第一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企业从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生产者处购入的免征增值税的自产农产品,以取得的免税发票作为抵扣凭证。酒店从自产自销蔬菜的农民合作社购买蔬菜用于提供其他服务,可按照发票金额的9%计算抵扣进项税。
Qustions
那么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究竟应该如何抵扣?
企业购进农产品抵扣进项税,一共有两种抵扣方式,一是凭票抵扣;二是核定扣除。
接下来,小必就谈谈购进农产品的凭票抵扣。
分 析
农产品凭票扣税,其抵扣凭证分四种:
①海关专用缴款书;
②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农产品销售发票;
④农产品收购发票。
取得海关专用缴款书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口农产品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醒:若是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征收率为1%)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同样适用以下抵扣哟。
1. 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 用于其他货物服务,按照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3. 若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则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补充说明:此处的销售发票,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第二条(六):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1. 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 用于其他货物服务,按照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以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3. 未分别核算时,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购进农产品的凭票抵扣小结
BRSINTC
小必提醒
并非购入所有农产品都能按照上述方式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
根据财税【2017】37号文件规定:(四)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BRSIN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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