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生不动“肝火”是老师的基本素养

在教育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熊孩子”,他们没有规矩,没有纪律观念,时常做出违反校规校纪的事,甚至是比较的带来破坏性的活动,老师教育时还不买账,满不在乎。这种情况下,有些老师往往会产生过激的心理,大动“肝火”,本是情有可原,可以理解的。但是,对学生的教育有过激行为,甚至伤害到孩子的身心健康,这就不可原谅。教师的职责是教育感化学生,培养学生,帮助学生成长,使用粗野的教育方法,对学生带来伤害,与自己的职责是背道而驰的行为。

对学生的违规行为,作为教师不是不管,而是要有细心、耐心,从关心爱护的角度来教育。对学生的严而要有度,就好比树苗的生长过程中,施肥与施药,爱是给树苗施肥,有足够的生长力,严是给他喷洒农药除病虫害,保持健康成长。显然施肥要多于喷洒农药,也就是教育中的爱要多于严,严也要以爱为出发点,一切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一次,我在教“圆的认识”时,一学生提问:眼睛的圆心在哪儿?该生一提问,引起了满堂大笑,这名学生以为自己用了比较文明的方式捣乱了课堂纪律。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捣蛋问题,没有进行直接的批评,而是首先肯定了这名学生的提问,然后进行迁移把学生迅速恢复课堂纪律,恢复学生的思维状态。学生提出这怪异的问题,我接着学生的话说:“你提出的问题很好,大家想一想,圆心必须在什么样的图形中?圆本身应具有什么特征?”接下来的教学过程,我让学生们围绕这个问题展开讨论,这样不仅使课堂纪律没有得到破坏,而且让学生进一步加深了对圆的性质的认识。最后,我又补充了一句:“刚才这位同学所提问题不只是数学问题,而且也是一个生物学的问题,课后大家再去讨论一下眼球的形状问题。”如果当时,我对该生进行严厉批评,不仅影响了教学,而且还可能引起与学生的对撞,你骂学生,学生极有可能回嘴与你对骂的情况出现。

当学生做出严重违纪行为时,老师一定要冷静,不能见状就意气用事,大动“肝火”。让犯错的学生也冷静一下,然后,心平气和地给学生讲道理,让学生自己分析一下自己的行为,引导学生认识自己的错误,以及这种错误行为所导致的结果,对自己的成长的利害关系。还要经常对这些学生讲校规校纪,时常提醒他们注意自己的行为,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讲班级上表现好的学生,为他们树立正确的榜样,以榜样引领这些孩子纠正自己的行为习惯。对这些难教育的“熊孩子”,老师应与学生一起制定纪律严明的班规,并有相应的制约措施,如:班规中规定欺负了同学,第一次要写出检查书,第二次就要在全班学生面前作检讨,第三次则要在同年级的班上逐个作检讨,第四次则要在全校学生面前进行检讨。还有老师规定,如有学生在课上调皮捣蛋,就要背一篇短文;也有老师对犯错的学生,要求对全班学生讲故事等方法。这些处理方法都非常人性化,从教育培育学生出发,一切为了学生的良好成长。同时,不少优秀的老师,当学生犯了过错时,教育过后还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指导家长的家庭教育,,使家校教育形成合力。

教育“熊孩子”时,你用过激的方法,效果未必有多好,这些孩子往往是吃软不吃硬,你动的“肝火”越大,他越不买你的账,与你对着干。教育本来就是“润物细无声”的事,教师要有容纳顽童的胸怀,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有细心与耐心,在平常的小事中注意感化这类学生,一点一滴地纠正,教育是一个慢的过程,急不得,教育感化“熊孩子”是有一个较长的过程,还要讲究教育的方法,让学生在静中感悟,在静中知错,在静中改错。

对学生动“肝火”,伤害不仅是学生,而且还有自己,对学生不动“肝火”是一名教师应有的基本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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