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校不是“做生意”,国家出手,“刀”已举起!广大家长将受益

文|教而育之

房价和教育是最好的“避孕药”。——网友戏言

现在国家已经放开了三孩政策,但是人们的生育意愿普遍不高,最主要的原因是住房和教育,继房住不炒和平价医疗之后,国家终于要对教育“下手”了。

是谁把教育做成“生意”?

1、校外辅导机构

大家都不参加补课,50%的学生能考上高中;

大家都去参加补课,花费巨大,还是只有50%的学生考上高中。

普通高中是以考试成绩高低录取高一新生的。“人家的孩子在补课,如果我的孩子不补课,万一成绩跟不好,考不上高中怎么办?”大多数家长都是这样想的。

于是教育就“卷”了起来!

校外辅导机构看到了家长的焦虑,大肆鼓吹补课的作用,于是教育产业化就形成了。

校外辅导机构硬是把教育做成了“生意”,尤其是新冠疫情以来,仅校外辅导机构的线上线下工作人员就近1000万,火爆程度可见一斑。

2、民办中小学校

接受义务教育既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也是义务,义务教育的最大特点是“公益性”,不管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应该以“公益性”为目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哪个民办学校的负责人不是把学校变成了“印钞机”。

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教学成绩往往超过当地的公办学校,除了民办学校实施真正的绩效工资制度外,最主要的法宝是“掐尖招生”。

民办中小学以破坏当地的教育生态为代价,换取自己的巨额利润,最终家长是最大的受害者。

国家出手,“刀”已举起

1、“双减”政策直接“送走”校外辅导机构

两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简称“双减”政策。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

——部分有关校外辅导机构的“双减”政策内容

大家细品,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星期一到星期五学校提供有课后延时服务,这让校外辅导机构什么时候补课?难道要创造出来一个“星期八”?

不再审批新的校外辅导机构,现有的校外辅导机构收多少钱由政府说了算!要突出其“公益性”,总之就是不能以“赚钱”为目的。

资本是逐利的,校外辅导机构会“献爱心”吗?

可以预见,校外辅导机构终将成为历史。

12、“刀”已经架在民办学校的脖子上

据相关数据统计,2020年,全国共有民办学校18.67万所,占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总数的比例超过1/3;在校生共5564.45万人,占比接近1/5。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更是蓬勃发展,各地总会出现一些“巨无霸”式的民办中小学。

《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2021](15号文)出台,各地相继召开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会议,全面启动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各地将不再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规模占比将控制在5%以内。

从今年暑假开始,很多地方的民办学校学生只能转出,不能转入!各地都在严控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规模。

这是架在民办中小学脖子上的第一把“刀”。

1《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执行,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坚持民办教育公益性基本原则。2、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3、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公办学校参与举办、使用国有资产或者接受政府生均经费补助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制定最高限价,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不得以赞助费等名目向学生、学生家长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与入学关联的费用。

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要划清界限了!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

这是架在民办中小学脖子上的第二把“刀”。

结语

“双减”政策、《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先后出台,这是一套组合拳。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挡道者会有好下场吗?

不能把办学校当成做生意,国家出手,“刀”已举起,相信最终受益的将是广大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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