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共同写了份遗嘱,说了房子给我,这遗嘱有效吗?
问:我父母共同写了份遗嘱,说了房子给我,这遗嘱有效吗?
答:该遗嘱属于共同遗嘱。我国《继承法》并无对共同遗嘱的明文规定,在实践中,不同法院对于共同遗嘱有效性的判断存在争议。
1) 肯定说。
肯定者认为如遗嘱系父母双方中一方执笔,经双方共同签名捺印确认,则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遗嘱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愿表达,父母双方处分个人财产的行为有效,因此应当依照遗嘱来执行。如在(2016)京0114民初12781号判决中,法院判决该共同遗嘱合法有效。
2) 否定说。
否定者认为共同遗嘱从书写方式上看为代书遗嘱形式。依据代书遗嘱的规定,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如在共同遗嘱上有其他可作为见证人的人员签字,并满足代书遗嘱的其它形式要求,则该遗嘱有效。在(2015)二中民终字第03122号该项判决中,因共同遗嘱上有见证人贾×1等其余2人的签字,法院承认了遗嘱的效力。如共同遗嘱上没有其余见证人员的签字,由于其不满足现有法律规定的五种遗嘱的形式要求,遗嘱无效。在(2015)昌民初字第1918号判决中,法院判决依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以上为法院对待共同遗嘱常见的处理方式。在实践中,共同遗嘱的效力仍存争议,因此父母在立遗嘱时,建议可以通过各立遗嘱的方式,以规避遗嘱无效等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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