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读这篇 | 潘志远:故乡是他乡
故乡是他乡
潘志远
如果说“他乡是故乡”,是一种尴尬,一种无奈,那么这种尴尬和无奈,多少包含着一种欣慰。虽然这种欣慰是淡薄的,好像低度酒,适宜一些漂族;或者像兑水的豆浆,街头小贩卖的那种,当你匆匆赶路时,来一杯也还算得上价廉物美;或者干脆像自酿的米酒,味淡,若用于消乏、过过酒瘾,也还差可告慰。
“他乡是故乡”早已包含了一种融入和认同。在当今社会,差不多已是一种普遍的心理、共同的人知,或者已演化为一种价值取向。有多少人走出农村,奔向了城市,寄居在城市的檐下,又有多少人从小城市投向了大城市怀抱,奔前程创事业。尽管他们心中都还存在一个故乡,但长年累月生活工作在他乡,这已是事实,必须面对。与其抱着一种隔阂、不满和怀念的心态,过得疙疙瘩瘩、磕磕碰碰、抑抑郁郁,于他人无利,于工作无补,于己有害,倒不如换一种心态,换一种价值观,把他乡当故乡。这是明智之举,也是大势所趋。“他乡是故乡”这是拉铁摩尔的观念,在国人心里一直存在着“第二故乡”的说法,说明我们内骨子里在认同之余,还存在一份排斥,至少是一种矛盾心态,远不如拉铁摩尔来得那么坦率,那么彻底。
“他乡是故乡”所营造的观念价值,旨在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旨在溶化和消解千百年来固有的封闭的故乡观念,衍生出一种适应、认同、和谐的价值体系。当它一经引入我们的法眼,便被喜欢了,接受了,认同了,且被它溶化了,也暂且心安理得了。
可“故乡是他乡”,就不是换一个说法,或词语的简单对换了。这其中有多少悲凉,没有亲身经历和深刻体会者,是感受不到的。让我来说,我觉得它是一种心灵内伤,或者是一种精神之癌,不可治愈,但也不会致人于死地。
干脆说是一种长期的隐痛,被我们赶上了。这是一种时代病,一种社会发展的综合症。治,不如不治,任其发展下去,在一种结束中新生。它需要一种牺牲,而我们合该是它要牺牲的一代,甚至还要延续到我们的儿孙。
“故乡是他乡”,一体到这个句子,我的内心便一派凄凉。每当我到故乡实地走一走,翻动有关故乡的一切记忆,这种感受就更加强烈。
我不想说带天井的黑瓦老屋,它的冬暖夏凉;不想说青石铺筑的小巷,有一扇咿咿呀呀迎候你的木门;不想说茅篱柴扉,开满木槿花的院落;不想说流水绕村,树枕山坡;不想说满耳的鸡鸣狗吠,伸手可摘的桃李杏枣……一切的一切都结束了;延续了几千年,就在这短短几十年中,就在我们这一代人身上结束了:演戏一般,而我们合该是演员,能不感伤和喟叹吗?
每当我们自豪地夸诩之后,就后悔。那种后悔,常让我产生一种妄想,即切掉这种记忆。这种记忆,我一激动一妄想,就把它当肿瘤了,不说恶性,但至少是隐患,方切除而后快,还要化疗化疗,永绝后患。可事实是,现在还没有这样的医院,也没有主刀的医师。
我是愈来愈怕回故乡了。因为我不想看到故乡巨大的变故,生态差不多已完全遭破坏,村庄的轮廓已面目全非;虽然矗立着许多崭新的小楼,可基本上是空巢,缺乏活力,更没有阳气。
阳气是一种乡下人的说法,即朝气,多表现在青年男子身上。可眼下的村庄,一些病歪歪的老人,几个衣着时髦、脸色明显缺少酡红的少妇,带着些读小学的孩子……老年身上是缺乏阳气的,老年男子都透着慈祥,而慈祥是妇女的特征,是阴性的;妇女身上没有阳气,即便青年妇女,孩子更是如此。乡下人说孩子火眼低,极容易招惹邪气,十二三岁的孩子是可以看见鬼的;而阳气十足的男子,夜半在外面走路,鬼也躲他几分:当然这都是乡下人迷信说法,姑妄一听。可缺少年轻人,就缺少了活力,失掉了创造力,还能给人什么希望和信心呢。
“故乡是他乡”,对我而言,几乎已成定论。仿佛故乡是一场梦,那么真实,又那么虚幻。“故乡是他乡”,当我站在村头,这一感觉便梗在我心中;一直到我离开,依依回眸时,仍没有淡化和消逝。特别是双亲仙逝后,我便感到我是一个没有故乡的人了。
“故乡是他乡”,这是我个人的感触,也代表着我们这一代人。我不揣浅陋,援笔写出,并轻点鼠标,以求有更多地人来分享。
潘志远,男,1963年生,安徽宣城人。作品散见《文苑》《青春美文》《作家村》《辽河》《作文新天地》等,收入《行走宣城》《中国网络文学精品年选》《中国人文地理散文精选集》,获行走天下全国美文大赛三等奖,出版《鸟鸣是一种修辞》《心灵的风景》。参加第十四届全国散文诗笔会,中国好散文诗主持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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