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社会化执法监测报告明确新要求
为提升环境监测报告的证据效力,环境执法支队经充分论证,在2021年社会化执法监测服务合同中提出了规范采样、监测行为和监测报告的五项工作要求。明确中标服务商未落实相应要求的,将扣减相应检测费用。
一是采样记录和监测报告应载明任务来源。原则上按照信访举报(投诉处理、信访处理)、交办调查、验收监测、比对监测、执法检查、运维监理提请等来源进行分类。
二是采样记录和监测报告中应载明排放口对应的生产设备及运行情况,有污染防治设施的还应包括污染防治设施及运行情况。
三是采样记录和监测报告中应载明采集样品的具体时间,具体到分钟。
四是采集样品和现场测试应使用勤务随录机设备全程记录操作过程,影像资料应保存2年以上备查。
五是采样记录应邀请采样时在场人员签字,监测报告要载明在场人员签字情况。在场人员包含现场采样人员、带队执法人员、企业现场负责人员、举报人员,不能签字的在记录上注明原因。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