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唐诗解读——李白之《秋浦歌十七首》(其三)

秋浦锦驼鸟,人间天上稀。

山鸡羞渌水,不敢照毛衣。

注:

驼鸟:鸵鸟。

山鸡:野鸡。

解读:

这是一首咏物诗。不难发现,诗人是以山鸡为陪衬,来赞美秋浦的鸵鸟。

不过诗表面是在赞美鸵鸟,但从诗的字里行间可以感受到,诗人对山鸡所倾注的感情要多一些。秋浦一带盛产一种鸵鸟,羽毛之艳丽,世所罕见,以致于边漂亮美丽的山鸡见了也羞得来到清水旁边,去映照自己的羽毛的勇气。

据《博物志》中记载山鸡原本非常欣赏自己的羽毛,终日到水边去照看自己的影子,结果目眩溺死。诗人在此之意是说驼鸟比山鸡还美。后人常用作诗最后两句以自嘲自讽,意在赞美对方。

李白(701—762),字太白,号青莲居士,排行十二,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西北)人,其先隋末窜于碎叶(今吉尔吉斯斯坦托克马克附近),李白即出生于此。中宗神龙元年,公元705年,随家迁居绵州昌隆县(四川江油)。陈寅恪先生曾认为李白其先为西域胡人,陇西李氏乃伪托。其出生地亦多异说,或谓生于条支(今阿富汗加兹尼),或谓生于焉耆碎叶(今新疆库尔勒与焉耆回族自治县),或谓武后神功年间迁蜀而生于蜀中者。曾官翰林供奉,故称“李翰林”。贺知章誉为“天上谪仙人”,后世称“李谪仙”。在蜀中度过青少年时代,开元十二年,公元724年,李白出川漫游,先后隐居安陆(今属湖北)和徂徕山(在今山东)。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李白奉诏入京,供奉翰林。因得罪权贵,三年后,即744年赐金还山。此后漫游梁宋、齐鲁,南游吴越,北上幽燕。天宝末期,安史乱起,李白应召入永王李璘幕府,后王室内讧,李璘兵败被杀,李白受累入狱,获释后又被定罪流放夜郞,肃宗乾元二年,公元759年三月于途中白帝城遇赦,返回江夏,重游洞庭、皖南。上元二年,公元761年闻李光弼出镇临淮,时已届暮年,仍欲从军,半道病还,次年卒于当涂(今安徽马鞍山)。代宗即位后,曾以左拾遗召,然李白已经去世。旧《唐书》有本传。李白一生以大鹏自喻,以“安社稷”“济苍生”为己任,欲以布衣取卿相,不愿从科举入仕,然始终未能得志。其作品散失甚多,今存近千首。《全唐诗》存诗25卷,《全唐诗外编》《全唐诗续拾》补诗36首、断句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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