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朱元璋信任的李善长、陆仲亨等人在胡惟庸案十年后被问罪

明朝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正月初二,御史中丞涂节告发中书省左丞相胡惟庸与御史大夫陈宁等人谋反,胡惟庸案爆发。

有人揭发李善长、陆仲亨等人与此案有牵连,正月初六,群臣请诛李善长、陆仲亨等人,朱元璋没有准许。

“此皆吾初起时腹心股肱,吾不忍罪之。”(《明太祖实录》)

朱元璋虽然没有问罪李善长、陆仲亨,并非称其无罪,只是看在他们是勋旧的面子上,法外开恩,没有深究,此时李善长六十六岁。

根据《明太祖实录》的记载,胡惟庸曾让李善长的弟弟李存义劝说李善长一同谋反。

胡惟庸为了与李善长结交,把自己的侄女嫁给李善长的侄子李佑,李佑的父亲是李善长的弟弟李存义。李存义以亲戚的身份去胡惟庸家,胡惟庸令李存义暗中劝说李善长一同起事。李善长听后,大吃一惊,十分害怕地说:你想干什么?这么做是灭九族的罪。李存义心中畏惧,去告诉胡惟庸。胡惟庸知道李善长喜欢钱财,认为可以利诱他。十多天后,胡惟庸又令李存义去劝李善长,并且承诺:事成后,当以淮西地封为王。李善长虽然假装惊骇不许,但颇有些心动,打算居中观望,于是叹息起身,说:“吾老矣,由尔等所为”(《明太祖实录》)。李存义回去告诉胡惟庸,胡惟庸十分高兴,去拜访李善长,后来。李善长把胡惟庸请到里面,胡惟庸西面坐,李善长东面坐,屏退左右,交谈了很久。别人听不见他们说话的内容,只能远远看见点头而已,胡惟庸很高兴地告辞而去。

根据《明太祖实录》的记载,吉安侯陆仲亨曾听从胡惟庸的话在外面招兵买马。

陆仲亨从陕西返回京师,擅自使用驿站的马匹,遭到朱元璋的严厉斥责,被罚到代县捉拿盗匪。胡惟庸暗中以权利胁迫利诱,陆仲亨一向愣头愣脑,没有心计,见胡惟庸在朝中掌权,于是和胡惟庸来往密切。有一次,陆仲亨去胡惟庸家喝酒,酒酣之际,胡惟庸屏退左右,说:“吾等所为多不法,一旦事觉,如何?”(《明太祖实录》)。陆仲亨惊慌失措,想不出办法,胡惟庸于是把自己的谋划告诉他,并且让他在外面招兵买马,陆仲亨“从之”(《明太祖实录》)。

这年四月,御史台左中丞安然回归乡里,朱元璋令李善长处理御史台事务。

五月,朱元璋宣布撤销御史台,从此,再未让李善长担任过任何具体职务,只是时而会给予一些赏赐。

朱元璋废除中书省和丞相制后,十分忙碌,于是挑选老儒担任四辅官帮自己处理政务,后来因为这些老儒“惇朴无他长”(《明史》)而下令废除,不久又设置殿阁大学士,随侍左右,以备顾问,但始终未曾起用李善长,也许已经对李善长彻底失去了信任。

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四月,朱元璋下令改仪鸾司改为锦衣卫,锦衣卫掌管御前侍卫,具有巡察缉捕之权。

不久,朱元璋把自己的第五女汝宁公主嫁给吉安侯陆仲亨的儿子陆贤。

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闰四月初一,朱元璋收到朱棣率军北征大获全胜的消息后,十分高兴,对群臣说,“清沙漠者。燕王也。朕无北顾之忧矣。”(《明太祖实录》)

这年五月,监察御史弹劾李善长,不久李善长、陆仲亨等人均因十年前的胡惟庸案获罪被诛。

朱棣远征漠北的成功让朱元璋感觉皇子们已经成长为可以倚重的力量,一个多月后,李善长、陆仲亨等人被问罪,时间发生得如此巧合,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吗?

以锦衣卫的调查能力,朱元璋若想了解胡惟庸案的全部真相,或许不必等到此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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