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去其他城市租住一年,然后去下一个城市,一个接着一个

也有人反对

退休后去其他城市租住一年,然后去下一个城市,一个接着一个,这种想法听起来挺浪漫,既达到了旅游的目的,又不会感觉在一个城市待久了枯燥。或再狂想一点,甚至可以把房子卖了,国内有300多个城市,应该可以浪漫余生了。那么,这种方式可不可行呢?笔者认为不可行。或许以这样的方式旅行,开始的时候你会意气风发,估计飘荡个两三年,住过两三个城市你就会身心疲惫。为什么?因为这种行为不是旅游,而是折腾。

有位作家说过,旅游就是一个人在自己居住的地方待久了,感觉到厌倦,枯燥无味,于是来到一个别人厌倦了的地方,花掉口袋里的钱,然后,拖着疲惫的身体再回到自己居住的城市,顽强地活下去。这意思是说,人在一个地方待久了,就会感到厌倦,没了新鲜感,反而会认为别的城市很有吸引力,实际上,等你去过了,住上一段时间,同样会感到厌倦的。那得有多大意志和深爱旅游的情节呢?困难很多,实操就知道了。一两个人太孤单,四五个人各有各的想法,大家都要奉献,步调一致,听一个人的,不能计较,不能歌各的调,你多我少根本玩不成。我周围有两拨人,玩得太别开心,可是去了厦门后,就分道扬镳了。还有一波,本身大家去玩,有两个人产生感情了,团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他俩自己要玩了。大家说不出的滋味。出门在外啥事都有。胸怀胸怀。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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