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个人发生业务往来,如何才能合规解决缺失的成本票部分
许多公司的部分业务被分包给自由职业者,包括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小程序编制、各项设计和市场营销。 还有个人通过自己的能力和渠道促进公司之间的合作,并从中获得的佣金。 其实,这些报酬和佣金是可以要求个人向公司提供票据来作为成本的,但很遗憾很多个人不愿意提供,因为不敢虚开,自己去税务局开又会花费他们很多资金,所以大多数情况下是做不到的。但其实转换个思路也是可以做到的。
作为公司方面,发生业务以公对公转账方式为先,但与个人发生业务只能公对私,个人无法提供成本权证时,该业务将成为无票支出,公司需要自己承担无成本权证的企业所得税,公司账面利润将变虚高。
而作为自然人的一方,被企业要求提供发票时,该开哪种品目的票又该支付哪些税款呢?付的税是多少? 到手的钱是多少? 这些都需要个人考虑,但是个人要合法拿到票据,只能去税务局申请代开,拿到公司收款。
若企业按照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当由支付企业代扣代缴,处于代扣代缴状态。 劳务报酬税率超过4000元,按收入的8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照20%-4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扣除缴纳,如果100万报酬按照劳务报酬的20%缴纳税款,则需要纳税31.3万,这是相当吓人的税额。
另一种方式是通过地方政府园区园区核定征收代开政策。 通过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个人视作个体户,开票时纳入个人经营所得税直接征收税率为0.5%,增值税按小规模纳税人1%、增值税0.06%、综合税率共计缴纳1.56%完税,还可出具完税证明,也不会强制要求支付方企业代扣代缴。
而且通过园区办理自然人代开比较方便,只需提供身份信息和业务合同,然后在电子税务局登记实名,最后出票前进行一次扫描认证即可出票,出票后即会安排邮寄。
举一个例子:
设计师小叶独自为一家公司设计了一个工程图纸。 根据合同规定,设计图纸完成交付时,公司应首先支付小叶的报酬15万元,并要求小叶提供发票。
如果小叶以正常代价开立,则由他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为150000*(1-20 ) *40%-7000元=41000。 增值税和附加税未计算在内,无论是每月分配还是一次性收入,年度都还是需要清算缴纳。
若小叶以园区自然人代开的形式,代开时增值税1%、增值税0.06%、个税核定0.5%、综合缴纳15万*1.56%=2340就会完成纳税,且附有纳税证明的,年底不会加入汇算清缴。
小结:代开也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开具的,企业也需做到三流一致、业务真实才能合理合规开具发票。关于园区的详细情况和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请关注——《优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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