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精选】“母子公司”一对一咨询案例(20191220)

烛影斜 提问

我司是一个集团公司,母子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人。现子公司的装修费用,全部由母公司来支付,而且发票也是开给母公司的,不含税金额为351万(税率是9%),当时装修的时候,子公司还没注册下来的。现这笔装修费用该怎么样账务处理呢?如何筹划使得尽可能少交税,又能把这笔费用进入子公司呢?装修发票涉及有十几家公司,如果退回去重新开,是比较麻烦的。该办公场地不含税月租金是2万,租金发票的税率是9%。租赁期是3年,合同是与母公司签订,租金是按月支付,支付租金时,可以取得发票。

陈伟雄

 回答

您好,感谢您的信任,通过您讲述的问题,有以下两种解决方案,仅供参考!

方案一:把发票退回去,重新开给子公司,可以不用重新走账的,但是需要写一份委托付款说明书,说明子公司未成立,款项由母公司代付。(如果只是支付款项,未开发票,也可以同样需要写一份委托付款说明书处理)
 
方案二:母子公司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先由母公司租下来,装修之后。再把该办公场所租给子公司。母子公司的账务处理分别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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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付出便无收获 

提问 

我公司为贸易公司,日常跟采购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合同上注明的甲乙双方的违约条款,一旦发生,是否需要开票给对方入账,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做,收到的违约金要缴纳增值税吗?

黄佳元

 回答

答:感谢您的信任!根据贵司签订合同时所发生的违约条款,做如下三种情况分析:

第一种情形:合同签订后未发生经营业务的情况下,我方所收取采购方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采购方因经营策略调整等原因,告知我司,不需我司供应货物,该项货物供应业务尚未发生,我方按规定收取采购方违约金或没收定金。

该种情形,我司收取的违约金或没收的定金,无需开票给采购方,也无需缴纳增值税,采购方可以凭签订的合同、支付凭证或判决书等其他生效的法律文书作为凭证入账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我司账务处理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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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会计师专家 陈耿升、黄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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