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北麓有人家
【一】
家乡大食堂门前有颗梧桐树,别看其貌不扬,可是当其它树种的树木纷纷老去的时候,梧桐树还是一幅不服老的样子,一天到晚信心满满。梧桐树怀里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宝贝,只要宝贝一吆喝,那岁月中的瞌睡虫就乖乖躲到角落里。不仅如此,村庄里的大人小孩听到它的喊声,就乖乖按它发出的命令行事。这方蹊跷的圣物也让年迈的梧桐树风光无比,若要和它比试一下定力,还没有谁能赶上它的。
斜阳照在农舍倾斜的屋顶上,它茸茸的触角把暖意撒在琉璃瓦上,琉璃瓦兴奋了,焕发出金黄色的光灿,光灿沿着琉璃瓦形成的倾斜面反射到梧桐树上,梧桐树被这光灿映得更红了,焕发出生命的气息。梧桐树上那个宝贝,刚刚还在不停地吆喝,这会儿一声不响,在它的下沿有一个明亮的凹痕,在琉璃瓦反射出的光灿照耀下,发出紫色的光环。
【】
若碰巧遇到一阵风儿经过,那宝贝会来回摇摆,凹痕处的光环会产生时大时小的变化,若一个时而放松时而聚焦的瞳孔,与梧桐树上鸟儿们眼中散发出来的那种倦怠的神情完全两样,此时鸟儿们准备安顿下来做一个美梦,而树上的宝贝睁着一只明亮的眼睛,不停左右顾盼,好像那宝贝还想再听听鸟儿们叽叽喳喳的叫声。
农舍屋顶上的烟囱飘出缕缕炊烟,当炊烟变得又细又长的时候,这预示着农家灶膛里的火将要熄灭了,村庄也即将进入到宁静的时光,没有风的吹拂,那些飘在半空中的炊烟规矩地排列着,它们像是在列队迎接着什么,或许就是在讨好夕阳,时刻期待夕阳把自己染成晚霞那样的色彩。不过夕阳这会儿正舒服着呢,它根本不想把触角从琉璃瓦上抽回来,它似乎很乐意把人间烟火涂抹成红色。
青烟宛若一条青龙这会儿等得不耐烦了,一头则扎进晚霞里不肯出来,它想成为晚霞的一部分,想象着红色的光彩由自己身上蒸腾而出,农舍屋顶上的烟囱纷纷向自己竖起大拇指。可是偷偷回望一眼,却发现自己的尾巴还搭在农舍的烟囱上。
烹饪的味道也许是溜着炊烟进入到彩霞中,它同样需要把自己装扮成彩霞的样子,单调的蔬菜味儿也需要换换花样。
小路像是一条龙,由田间走来,它在村庄边张望很久了,看到炊烟们在半空中发出红色的光,自己心里也痒痒的,想寻找时机秀一下美丽的身躯。可是当夕阳的余光铺洒在路上的时候,小路却有点怯场了,一转身进入密林之中,身后留下一条粉红色的尾巴来。
炊烟看到小路粉红色的尾巴十分羡慕,搞不明白为什么夕阳对小路这样青睐,小路整天中规中矩,论腰身根本赶不上自己,要是自己也有一条成粉红色尾巴该有多好。正想着一阵微风袭来,炊烟匆匆闪入密林中。
【二】
我喜欢看夕阳下村庄色彩的变化,感觉那色彩不像我儿时人们身上的衣服颜色那么单调,特别当看到小路旁的叶子一边耐心围出小路的轮廓,一边在夕阳下羞涩地涨红着脸,我猜不出小路为什么也把脸憋得通红,不过还好,只是一点点浅红色浮在路面上,好像只要有一阵微风拂过,那些浅红色就会飘散而去,我喜欢这样浅淡的色彩,一点也不张扬。
小路天生就是整理脚印的好手,当车辆稀少的时候,路上的车辙显而易见,夕阳下,车辙与路边的落叶遥相辉映,我仿佛有了一种回到家的感觉,说实话,这样的感觉并不经常有,有时这种感觉来得快,可去的也快。而此时我的这种感觉似乎陷入车辙中,无法脱身了。车辙整整齐齐排列在小路的中央,在它们中间已经看不到马蹄的踪迹,可是我还是想在车辙中间寻找到一些蛛丝马迹,想宽宽中间思念的心。我清楚马蹄的印记已经随着马蹄声走远了,不过当亲眼目睹到这样的变化时,我还是无法从昔日马车奔腾的气息中走出来。
叶子在秋天时总要变红,小路旁叶子颜色的变化其实与农家的生活并无关联,叶子有自己的生活,它们在简单重复着星河衰,真正是在享受来自简单的幸福。
当日居中天,路面的车辙在烈日下不再深刻,路面像一个镜面,奇怪的是近前的路面是油黑色的,离我越远的路面反射出光越强烈,那里是一片亮白,远远开过来的汽车仿佛是从仙界而来,我陶醉在自己的想象中,若不是隆隆的汽车声提醒,我也许会待到黄昏了。我判断路面应该也比多年前瓷实许多,通常平整的路面才会反射出这样强烈的光,如果我的推测是对的,那么通过这一变化,我可以肯定村庄里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很多,因为源于一个顺口溜,要想富先修路。
当年磨磨蹭蹭的马车已经被不知道累的汽车取代,原来颠簸的泥土路面上铺上了柏油,重载的车辆经过时路面却毫发无损,在路面上留下一道亮白色的车轮痕迹,伴随着一股汽油芳烃的香味。这味道尤其好闻,淡淡的香味让我无法抗拒。不过,时至今日我还是固执地认为,小路上柏油发出的光亮是虚晃不堪的,无法搞清楚它们真实的想法。而汽车的尾气也没有满地的鹅毛味儿环保,这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吧!
在阳光下,柏油路面上空有一层水汽,这也是一道新的风景,虽然很赋予想象,但比起我记忆中的小路来还是虚幻很多。相比之下,我更喜欢满地鹅毛翻滚的小路,看到鹅毛在小路上起起伏伏,我的心儿反而更加踏实。
【三】
在吃什么比怎么吃还更让人费心的年代,几声鹅叫似乎比猪的叫声更有穿透力,毕竟每天有鹅蛋可以调节一下胃口,而猪肉也仅仅在过年那几天才让各家的餐桌肥腻起来。再说了,本来鹅的长鸣声比猪的哼哼声更加嘹亮,简直让人想为之让出一条小路,让长鸣扬长而去,然后尾随它的身影去陶醉一下。
鹅只吃青草,并且繁殖力极强,田间地头最不缺的就是青草,只要愿意养,谁家都能够发展一大群鹅。当鹅越来越多的时候,鹅的叫声就参差不齐,小鹅的叫声很姣脆,嘀嘀的声音来自一个无猜的心灵。而大鹅的嗓音却有点召唤的感觉,当然它们的成熟也表现在浑厚的嗓音里了。当太阳升至中天,鹅的队伍像一层仙降地面的白云,浩浩荡荡漫游到食堂旁边的水塘中嬉戏,欢快的叫声即刻和水花声打成一片,声音翻过各家各户的围栏,不由分说就塞满农舍的每角落。
可是一旦梧桐树上的那个宝贝响起来,鹅把头探进水中的青草间,很久也不肯抬起头,好像是在回避这十分响亮的声音,又好像是听从那宝贝的旨意,我判断应该属于后一种情况,它们一定开始在水下觅食了。
【四】
同样是梧桐树,村头的那颗梧桐树却枝繁叶茂,食堂门前的梧桐树就是在盛夏时也没有几片叶子,光秃秃的枝条努力伸向天空。这颗梧桐树如此凋零,真是奇怪了。食堂旁边就是一口自流井,常年流水不断,一定不是因为缺水而呈现出一副枯态,它的周围并没有树木,也不存和别的树木争夺阳光的问题。问题是不是出在梧桐树怀里的那个宝贝身上呢?
这颗梧桐树上的叶子不都是被风儿掰下来,当风儿歇息的时候,梧桐树上的叶子也会被树上宝贝震落,眼看着梧桐树上的叶子一年比一年少。就如食堂张老汉的头发一样,早早就秃顶了,我想这些事件的发生都与树上宝贝发出的声音有很大关系。
梧桐树上是一口大钟,是由旧氧气瓶改装的,挂在离地面两三米的树干上,用小锤敲在它的下缘时,发出的声音足以传到四五公里外。每到食堂开饭时,食堂的老张头爬上两米多高,用铁锤击打大钟十几下,钟声在特定的时刻引起人们条件反射,胃口一下子被打开来。一根粗钢丝吊着大钟,钢丝在树枝上勒出一道深痕,可是并没有把所有的树皮切断,树枝上依然还有几片叶子。
张老汉是食堂的火夫,当饭做熟了之后,炉膛中的火也接近熄灭,这空下来的时间也没事可做,敲钟好像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很可能常年饱受钟声的刺激,头发没有等到发白就纷纷脱落了,张老汉为了掩盖秃顶这样一个事实,一个灰色的鸭舌帽成了他头顶上必要的装饰。
张老汉与我关系很好,有时未等到开饭我就来到梧桐树下等着张老汉,他把大锤递到我手里,就像平时把烧熟的红薯分享给我一样,其实我希望得到这样的奖赏,干嘛说是奖赏,这打钟的活儿可是一件体面的事情,首先要上到两米高的地方,像是在登台表演一件了不起的乐器,敲打的节拍要不急不慢,首先不能让家蓄们受惊,其次还得让人们听得出这是开饭的钟声,所以敲打时尽量和张老汉的节奏一样。虽然敲钟时会把手震得麻麻的,虽然没有食堂屋顶上那个宝贝来得神奇,但相比那些简陋的玩具来已经让我欣喜不已。
我那时的玩具就是一个圆铁环,用一个铁丝握成钩状推着铁环在土路上飞奔,发出十分悦耳的金属摩擦声,与其说是一个玩具,还不如说是一件乐器,一件流动的乐器。还有一个玩具是家里的代步工具,一辆永久牌自行车。我用手推着货架来控制自行车行走的方向,有时一个下午就这样在村庄的小路上来来回回。虽说这两样玩具相对打钟来说要娴熟很多,不过对我来说打钟是正经事,有被大人们认同的感觉。
在我心中一直还在惦记食堂屋顶的那件喊话筒,时至今日,连一次尝试的机会都没有,不是因为屋顶高不可攀,而是在我心中,甚至在全村人的心中,它都是圣神不可侵犯的。尤其在钟声响过不久,村长站在屋顶冲着喊话筒喊话的时候,他的声音经过喊话筒放大之后变得十分洪亮,一时间我感觉屋顶不仅仅是一个展示声音的舞台,而是彰显至高无上权威的好地方,村长那略带内陆方言的腔调,像一个无形的指挥棒,指向田间疯长的野草,指向封顶的棉花,也指向乡间浓浓的年味。
【五】
平时就数梧桐树上的大妈大伯请到自己家过年,这开饭的钟声自然也消停下来。
虽说树上的那口钟暂时收起了喉咙,可树下来了却来了几个大伙计,那嗓门吼起来比钟声更响亮。是玩了命的喊,音调高过鹅的尖叫声,可是树下的人们一个个面露喜色,一点也不慌张。那梧桐树下支着一口大锅,水蒸气从国中正沸腾的水中冲出,在梧桐树周围形成雾障,树上那口大钟在水汽中时隐时现。
十几个壮汉把肥猪按在平台上,(省略181个字),不过还是有猪血溅落到雪地上,把梧桐树下安睡的叶子从雪中刨了出来,叶子被猪血染成红色,我感觉叶子在血色中瑟瑟发抖,它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猪上气不接下气,哎呦!哎呦地叫着,凄厉的叫声借着寒风飘向村外。没过多久肥猪便断了气,几个壮汉把锅中沸腾的水泼在它的身上,雪地里,一条蜿蜒的红色印记浮现出来,像一条小溪蜿蜒在雪色之中,延伸至三四米开外就扎进雪中,再也不肯浮出来。
锅中的水在兴奋着,水汽不断从锅中涌出来,弥散在梧桐树上,形成了美丽的冰挂,冰挂紧紧裹在梧桐树干裂的枝干上,呈现出各种造型,这是每年过年时特有的一道风景,不过等待分年货的人们却无心分享冰挂的精彩,雪地中一条条蜿蜒的小路通向各家各户,分年货的队伍不断延伸,虽然是寒冬料峭,可是我在每个人脸上看不到一丝严冬的寒意。
【六】
记忆中的年味是飘着香气的,家里养的小猪在过年那几天把鼻子冲着厨房,不断抽动着,它们在捡拾从厨房飘来的阵阵香气,嘴里还不断哼着小曲,陶醉的样子实在可爱。
小时候整天就想着能够痛痛快快吃上一顿肉,也许对肉味的渴望是与生俱来的,小伙伴们都不约而同有和我一样的期盼。久而久之这种期盼会出现在梦里,梦是个可以完成奢望的地方,有时梦可以做得很香,可实际情况确是一年中只有过年时才可以见到大块大块的肉。
大年三十那天肉味儿缭绕灶台周围,餐桌上多了份红烧肉的色泽,暗红的酱色会把人们的胃口挑逗起来,然而一旦胃口上来了,一顿要吃掉平时几个月的肉量。这酱色来自白糖的工艺,当白糖在热锅中熔化后,再放入切好的肉块,熔化的白糖就会附着在肉块上,白糖的甜味好像很快就转化为酱色来,经过白糖的勾芡,肉块中瘦肉的部分逐渐呈现出暗红色,肉的香味从酱色中流出来,实在让人难以抗拒。
我顾不上许多礼数,禁不住先咬上一口,口水即刻紧紧包裹在瘦肉上,随着我不断咀嚼,肉味直往舌根处钻,那红色的瘦肉总算是呆在了该待的地方,可不久就顺溜地下了肚。
可是红烧肉最香的部分却不是瘦肉,虽然最先上口的是这部分,初次的记忆也许无法更改和替代,但我毫不违心地说那肉皮和肥肉的味道更好些。
红烧肉的肉皮部分是粉红色的,自然光照在上面时只有少部分旁溢而出,大部分进到肉皮之中,反射出少许紫色的调儿,这或许是粉红色堆积的结果,我不希望看到太多的紫色分布在肉皮上,不希望紫色把粉红色包裹起来,有时甚至讨厌这紫色的张扬,我希望光线在肉皮上来去自由,它们只需把肉皮真正的状态反馈给我,我多么想做一位鉴赏大师,或者充当一位品尝大师。
以我的判断,那些浮于肉皮表面的紫色,还有可能因为勾芡时白糖过于受热,有了几分焦灼,可是当我的视线重新触摸在那些紫色上时,我还是无法克服想去征服它们的企图,说不清这种感觉是否来自味觉的条件反射,总之在我的潜意识中,味觉和视觉之间就这样奇怪地建立起了某种联系,味觉真的是在跟着视觉漫游,这是一种少有的奇妙感觉。犹如我赤脚走在沙滩上,沙粒在我最没有任耐力的脚跐间反反复复揉搓,一种酥麻的感觉直抵我意识的中心,这自然散发出的色泽让我有了想贴近它们的冲动。
我要感谢这样有心的自然光,是它们的渗入才使得我的视觉深受感染,我的味觉随之而开启。也许光线是自觉的,在遇到红烧肉丰满馈赠的时候,光线根本无法收住探寻的脚步,它们逐步渗入到肉皮中,使肉皮呈现出半透明的状态,像凝胶一样有了可塑性,让我也收不住探寻的脚步,想看清肉皮深处还藏着些什么。
红烧肉在碗里东倒西歪,反射角度的不同造成了肉皮由明向暗逐渐过渡,肉皮的浅层就有了明暗相间的地带,这进一步刺激了我的神经,我感到自己的注意力开始由视觉向味觉游走,这是秀色可餐的真实体验,我第一次感觉到视觉到味觉过渡时的方向感,我感觉的下一站又会在哪里呢?
我赶紧把把肉皮放进嘴里,像咀嚼高粱饴那样不重也不轻,肉皮一开始在嘴中半推半就,我仔细体会这种似弹非弹的感觉,感到自己的意识被肉皮弱弱的抵抗牵扯着,无法从机械的咀嚼中抽出神来,咀嚼时发出的声音被我的齿骨放大,肉皮经过短暂的抵抗,似乎和我的潜意识达成了某种协议。等我再想玩味咀嚼的感受时,发现肉皮已经附着在牙齿间,我恍然大悟,原来肉皮起初的抵抗只是一种佯攻的姿态而已,这也迎合了我被味觉唤醒之后的莽撞行为,相互间可谓是虚实结合了。不过我却验证了一个事实——经过我反复咀嚼之后,这肉皮变得越来越香了。
肉皮和瘦肉中间是一层厚厚的肥肉,这恐怕是世上最解馋的尤物了。感觉油脂嫩得有点幼稚,焦黄中渗出少许的白色,像一层白色霜经过油脂浸润最后沉淀下来,怎么看都像是从幽暗处打出的红色背景,而我别样的感觉从哪幽深处缓缓走出来,我想问自己,为何要有这番莫名奇妙的感觉,可是我却难以回答。只有用心再去咬上一口,享受一下这肥肉的独特味道。
红烧肉是那个时期的宠儿,是一整年的盼。红烧肉是有独特魅力的,只要它出现在年夜的餐桌上,绝对会收拢起孩子们渴望的视线,渐渐渗出的香味会不折不扣唤出孩子们口水来。就连邻居的小朋友也围拢过来。平时很少吃到这样的美味,一幅很专注的样子,狼吞虎咽吃起来。红肚兜歪歪斜斜搭在一旁,也时刻期待着摊到一点年味。看着孩子们那副吃相,大人们在一旁抿着嘴笑个不停。
这一情形仿佛同样出现在山羊一家身上了,家里的两只小山羊,每天早晨都迫不及待地找奶吃,互不相让,有时我想挤点奶冲早茶喝,可是无法把它们从母羊身上分开,它们还小,这羊奶是它们赖以生存的食物,我不忍和它们争什么,天理本该如此,只好站在一旁听它们允吸时发出的啾啾声。啾啾声如妙美的晨曲,直唤得母羊心满意足,眼睛似闭非闭的,它们是何等的享受啊!
【七】
那红烧肉的味道妙不可言,可这只是农庄年味的一部分,孩子们渴望穿上一身新衣服,蓝色的裤子,最好是涤纶布料制作的,相对那些土气十足的条绒布要洋气些,小伙伴们个个把好心情显露在脸上。大人们很乐意窜窜门,不管哪一家若来了客人,都要炒上几盘下酒的菜,年味若没了酒气那怎么能行呢,痛快痛快喝顿酒像神仙似的,没什么不好,同时也是对农忙时没白天没黑夜辛苦劳作的补偿。
酒大多时侯是个好东西,节庆时酒会给人们助兴,春节时到了,庄稼人就更是喜欢酒这东西,这冬闲是一段自由自在的时光,春节一过又得像稻草人一样整天钉在田地里,翻地,播种,施肥,累得腰酸背痛,天黑透回到家里,简单做些吃的填饱肚子,不久就呼呼大睡了。
酒量的多与少是天生的,到了春节时可喝多喝少却由不得自己,关键是女人们平时把自己男人管得严,可是过年时却放任自己男人开怀畅饮,这似乎也是对自己男人的奖赏。
酒精一旦渗透到人们的血液中,就会波及到人们的内心深处,把人们的心事翻腾上几遍,情绪会被酒调动起来,进了肚的酒佛是一位情绪调节大师,会把一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忧愁排解出来。
清亮亮的高粱酒对庄稼人来说有一种特别的亲切感。尤其是天寒地冻喝几口烈性酒,不但身子热了,而且说起话来也扬媚吐气。
邻居大军哥居然还当了回酒司令,要知道,平时大军哥在村子里是抬不起头的,这主要是因为他那个地主出身的后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