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系列之六指

1991年11月20日夜晚的八点钟左右,据我年迈的父母说我是在那个时候出生的。身份证上写的也是这个日期,只是两者不同的是在当时尚未与国际化接轨的农村,使用的是农历而现如今大家公认的身份证的日期是阳历。所以我时常在想,这TM的直接导致了我的年龄足足大了1个月有余。
我出生的那天,我想我的父母是极其开心的,如果在那之前便已经知道我是个男孩的话。我又想我的父母是极其忧心的,如果在那之前不知道这肚子里经过十个月发育的是个什么性别的猴子的话。
之所以这么说,是我有一个姐姐,比我大了三岁。想到我姐姐比我大三岁,我特别好奇我这个猴子的出生究竟是父母有计划的生育,还是一次意外的怀孕。在90年代的中国小农村,电视是农村人普遍且唯一的影像娱乐媒介,而在那个时候农村隔三岔五的便会停电。漆黑的夜晚,没有电视,在调频广播频段极易被干扰的破落农村听着嘈杂的广播,从角落拿出装着用棉花捻制地粗芯的煤油灯,点上一会然后在晚上8点便上床睡觉。
8点钟便上床睡觉只是单纯的睡觉的鬼才相信,所以我想象不出来那时的人们除了繁殖人类这一极致性的娱乐活动之外,一般还有什么替代性的活动来度过漫漫的长夜。谈论历史哲学,诗词歌赋,我想象不出来对于普遍认知在小学阶段的人来说是多么的奢侈。真想不出来,我的父母是如何憋住了三年才造就了我让我出生的。当然,这个事情我从不敢问我的父母,在天性保守的父母目前谈论两性问题,即便在这个时代也是被父母所不齿提及的。
我想,我出生的时候是这样,那天傍晚父母在一起吃晚饭,天气有点凉,从西北刮来淡淡的风,天空中一轮皓月照的院子里通亮,为了省些电费农村把灯泡都关了。吃过晚饭,我的母亲,一个个头矮小的小女人,挺着大大的肚子被我的父亲搀扶着来到床边,顺便拽了下拴在床边那根细细的已经起了毛点点的毛线,这根毛线一头拴住了黑暗一头拴住了光明,是从黑暗通往光明的唯一通道,只听'啪的’一声灯泡亮了。我的母亲脱了鞋上了床,父亲为她盖上了厚厚的被子,不是心疼眼前的这个女人而是心疼肚子里的孩子。之所以这么说,我从我记事起我父母的相处之道中揣测出来的。在我记事的时候开始至我小学毕业前,经常看到父母吵架打架,所以我才敢大胆的揣测在我12岁之前,我的父亲对我的母亲应该不是像年轻的小夫妻一样那么恩爱。我甚至怀疑,这两个人如果在今天的这个社会,可能还没等到我姐姐的出生便会选择离婚了,便别提我这个尚不知在我父亲的哪片区域的精囊里游荡的蝌蚪了。
坐在床上,我的母亲突然感到肚子微微的胀痛,然后两个人感觉我可能就要诞生了。我的父亲便喊了我的爷爷。91年的时候,我的爷爷应该还活着这个世上,“应该”这个词显得我有点大不孝的意思。可我确实不知道我的爷爷究竟有多大,他老人家哪一年去世的,长的什么样子,是否朴实。我这前半生唯一见到他老的照片是在春节去我父亲的哥哥,也就是农村人眼中我的“大爷”家里拜年的时候,我见到他老的黑白照片放在堂屋中间的方桌上。照片上面目慈祥,沟壑纵横,挂着一个浅浅的微笑,然后大人们告诉我这就是我的爷爷。
还好那个大人是我的父辈亲戚,若是其他人告诉我,我真的还是会半信半疑的。天知道,在那个经常开玩笑说荒唐话的年代,会不会有人拿这种事情来戏谑我。
那晚,我的父亲喊了爷爷,爷爷喊了隔壁的邻居,然后用邻居家里代表着机械化的手扶拖拉机后面拉纤着一个车兜子。父亲爷爷在车兜子里放了脏兮兮的棉被,把我母亲小心翼翼地放上车,然后机器缓缓开动,三个男人拉着一个女人便去了乡镇的卫生院。
那天晚上,我的父亲一定在手术室的外面虔诚的祈祷着“一定生个带把的呀,一定生个带把的呀”,我想。虽然,我不知道他信奉是是真主阿拉,还是基督主耶稣,抑或佛祖释迦摩尼。反正,一切可能保证我生出来带个小鸡鸡的神灵,我想他都可能会神神叨叨的祷告过。
90年代的农村,如果一家一胎是个女孩子,第二胎还是个女孩子,一定是会被农村人私下议论,俗话说叫“戳脊梁骨”的。
可喜可贺,当那扇光明之门推开的时候,护士说:“恭喜张先生,是个男孩“。我父亲的祈祷生效了。
“不过,孩子有些先天性缺陷,孩子是个六指,还是双手均六指“,天哪,我真的不知道这个男人的听到这后半句的时候会是怎么的一个感情变化。
刚听到是个男孩正准备要激动的流出泪花,伸出粗糙的双手去握医生的手,还没碰触到便听到了后半句。
我长大后无数次的想象那个男人是我自己,我27岁站在手术室前,我的老婆在里面生孩子,之所以我这里要用想象是因为我现在还没结婚生子,想到我父亲在我这个年纪便已经有了我,父亲真是幸运,我呢实属不孝。突然,门开了,医生告诉我是个男孩,我的第一反应会是什么?
“草,为什么是个男孩,医生你是不是搞错了,怎么会是个男孩呢”,这肯定是我的第一反应,放在当下这个年代。然后装作特别高兴的郑重地发一条朋友圈“老婆辛苦了,小小白出世了,感恩生命,老婆我爱你”。
可放在上世纪90年代,我想象我的反应是这样“谢天谢地,老子终于有后了,老子终于有儿子了,虽然是个六指,但医生说可以手术切除,切除后还是个健全的儿子,老子有儿子了”!
我回不到那个年代也不敢和沉默寡言的父亲聊他的过去,父亲当时具体是怎么想的我也就无从知晓,但那个年代农村人大概就是这么个想法吧。有时候,特别羡慕那个年代的人,他们把人这个物种的自然属性理解的那么透彻。而现在,自然属性依然被我们这代人至少被我放在了社会属性的后面。
那天晚上8点,我发出了第一声人类的啼叫,带着12个手指来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开始了我不知多久的人生。
科学上讲,婴儿的短时记忆是从母胎出生便有的,而人的长时记忆是从三岁以后开始的。而我的儿时记忆,我曾经无数次的去强制自己去回忆,后来发现能回忆起的还是从七岁开始的。这个事情我开始不知道属不属于正常,后来出于好奇我问过几个朋友,我问他们记得自己最小时候的事情是几岁的?得到的答案都TM的比我早好几年。
我想我小时候应该脑力属于发育不正常的那类人。可终究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这一现象,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后来我想,应该是我出生时相对常人多的两根手指在发育的过程中相对正常人的发育多了两份营养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原属于我大脑皮层用于储存记忆细胞发育的一些必须的营养成分,导致了我的脑部发育迟到了好几年。
可我还是要感谢我的父母,因为据他们说是在我三岁的时候,他们两人商量决定去医院帮我去除了那两根怪物。那也是我人生三十年中唯一一次使用麻药的手术,也是唯一的一次手术,但我对这种手术却从来不齿提及。我觉得我成长至今是属于偏唯心主义的一类人,也更加倾向于精神的高度自治。
在我看来,我所没有记忆的,都属于我没有经历的。我对七岁之前的事情都没有记忆,何况三岁之前的呢?所以我把切除这个事情看作是自己没有经历,这是我第一次形容客观在自己身上发生的一件事情,使用“切除”这个字眼,这也只是一个开始。
在成人的世界里,提及切除,更多直观联想到的名词是睾丸,包皮。哎,成年人的世界是多么的腌臜,何等的污秽。我现在28岁,我是个成年人,我写出来这些的时刻反倒感到一种无上的自豪,一种形而上学式的卑鄙感从我的肺腑中涌现出来。
按照我爸妈给我所讲的时间来推断,自我出生到切除,这漫长又短暂的三年,那两根娇嫩细小的怪物,就像春天在土地里埋着的发杈了的红萝卜一般自由生长。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它们会发展到什么样子,是与隔壁的兄弟势均力敌,还是会变得一枝独秀。当然对于周围的围观者来说,大家都希望看看两种都出现的情况。
小孩子的世界里才会选择想看哪种,大人的世界是都想看。它们也不负众望,在三岁切除前的模样,最终一个势均力敌,一个一枝独秀。现在,一枝独秀的那个手指完全看不出曾经在它的旁边曾经有个小兄弟,而势均力敌的那个却比较惨了稍微注意的人都会特别关心下它,问候一句。
三岁那年,在医院切除的时候,我爸妈说我是极不情愿的,做手术前我竟然还骂了当时给我做手术的医生。我一直觉得,我是一个特别重感情的人,而且一直坚信我这种特质是从小与生俱来的,尤其被我爸妈形容那天切除它们的时候我的表现,我愈发的坚信这种特质是与生俱来了。
我想三岁的那个时候,一来孟老先生说过“人性本善”,而来我也许对它们有了深厚的感情,所以才会一时气急骂了那个医生,即便我那时还是个单纯的素小孩。那种感受也许就像现在的小孩子,手里拿着两个玩偶,大人们要强行把它们夺走然后扔进角落一样。我和它们以后再也不会见了呀,再也不会见了呀,放在现在如果有人夺走陪伴我多年的东西,我想我也会破口大骂的。当然,包皮和阑尾除外,一个影响生育,一个影响拉撒,在吃喝拉撒和生育这种事情上对于切除些什么我一直是很开明的。
无论这其中的过程多么挣扎,我多么的不配合。三岁那年的那一天,我还是被打了麻药,被放在了手术台上,父母在旁边深情地望着。那时的我就像长大后我见到的无数被主人带到宠物店准备阉割的公猫一样,不管手术前多么的狂躁张牙舞爪,一剂麻药下去,身体局部便没了知觉,任由主人和医生摆布。
他本来有想割我的睾丸就割我睾丸,想切我包皮就切我包皮的机会,然后像现在偶尔爆出的医闹以误操作的理由赔我父母几个钱结束。可出于医生的职业道德和对一个少儿的无知宽容,他还是只切除了我的多余的六指。
至于切除下来的手指,他扔到了哪里?我一直没听父母说过。而且在那个年代,医疗条件简陋,我还年少无知口无遮拦的骂了他,鬼知道他虽然没有报复性地误割我的睾丸、包皮,会不会把我去除的手指在手术后带出去扔给什么流浪狗。
然能吃到我这两根手指的那条狗一定很幸福,手指娇嫩,肉质松软,那一定是它那辈子吃到的最好吃的东西,除了它一生的挚爱——屎。而两根六指也是幸运的,一生都在被人嘲笑,却能在其生命消失的尽头以此种方式获得圆满超脱,物尽其用。
从那以后,我便成了一个正常人。没有了多余的手指,没有了异样的目光,也没有了小伙伴对我各种的好奇。最重要的是没有了两个怪异的东西与我的大脑皮层争夺优质的营养资源,否则我真不知道,我对人生的长时记忆又会延迟几年。
不过,在我为数不多回家的日子里,偶尔能够翻找到以前老照片的时候,我发现三岁时的我一个人站在冬日的麦地里,带着一个浅红色的帽子,那两根多余的手指像其他手指一样一起捏着一包润肤膏,它们像一群兄弟一样团聚在一起,在寒风中冻得通红,那么娇嫩细小,让我心生留恋。
三对我来说是一个特别值得纪念的时间刻度,在屈指可数的儿童时代我的六指陪了我三年,在屈指可数的青年时代我的第一份工作做了三年,最后在剩余的寥寥无几的青年时代我谈了三年无疾而终的恋爱。
可我,唯一没有记忆却又最想有记忆的是我儿童时代的六指陪了我的那三年。人家说,婴儿时期的短时记忆不是没有不是记不起,只是被隐藏在了潜意识里,是通过催眠可以唤醒的。
我突然想唤醒有三年六指的记忆。那时候虽然看似残疾却是最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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