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楼市风云突变,当心炒房真的炒成房东

在国家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之后,为了落实这一政策,各地的限售限贷措施及时推进,通过限购、限贷措施来阻止更多的人加入到炒房的队伍中。
一方面是不让炒房的人进入,另外一方则是通过限售,增加炒房者的持有时间,进一步阻止炒房者,使之变成房东,减少频繁交易,真正落实中央房地产改革的大政方针!
■ 撰文 | 王毅敏 ☞ 知名地产评论人
限购、限贷政策相继出来后,并没有阻挡住炒房者的脚步,许多地方为了遏制炒房,限售作为备用政策开始加入到房地产调控的政策之中。
从3月25日厦门开始实施限售措施之后,国内多个城市纷纷跟进,就在昨天西部重镇成都也及时对调控政策作出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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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城市再加码
成都宣布进入限售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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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下午,成都甩出“王炸”,再次升级限购政策,主要内容为限售(4月13日之后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未满三年的房屋)+限贷(二套房首付提升至6成,三套房暂停贷款),此外还有一系列配套措施,调控力度可谓非常之大。

下图是由成都当地媒体对这次成都加码限售的详细解读:

自2016年10月起至4月12日限购前,成都已有三轮楼市调控,当地楼市在非理性上涨后暂时降温。
不过,业内人士表示,成都热点区域购房热度未减,长期来看,随着成都经济发展,城市吸附力增强,高校聚集带来的人口呈净流入,已受市场认可的热点区域仍在量价齐升。而这次调控政策加码是本月第二次加码,足见成都市场的火爆。
同时,这次成都限售加码也成为现在执行限售城市中最为严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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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城市之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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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16年9.30调控以来,调控政策在不断地加码中,尤其在3.17之后,政策除了限购、限贷之外,限售在部分城市开始了执行。
下图是截至2017年4月13日12点已经出台限售城市的政策:

我们看到,这部分限售的城市具有很强的区域性,除了昨天发布限售的成都之外,大部分城市都是集中在沿海区域的经济发达省份。
即便是北京房价已经突破了60000元单价的城市也没有加入到限售的行列,未来会不会有更多的城市加入到限售行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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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或将成为常态
小心炒房炒成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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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前,当时手机尚没有这么普及,而中国移动处于绝对的垄断地位,一些地方联通尚未进入,而中国电信还没有开始经营移动业务,他们仅仅只是经营固话、宽带及“小灵通”业务。
当时,有一个段子非常的有名,估计是移动公司的有才人编写出来调侃联通公司,这个段子叫“四大傻”:四大傻— —买卡买成联通;炒股炒成股东;泡妞泡成老公;炒房炒成房东。
也就是说,在2000年左右就有人开始炒房了,不然也不会在这个“四大傻”的段子里面有这“炒房炒成房东”之说。
当然那个时间真是炒房炒成房东的话,还真是幸运的。
因为这十几年来房价几乎也是翻了不止是十倍,当年成为房东现在肯定是幸福的不要不要的。

但从现在的政策走向来看,今后成为“房东”是极有可能是被动成为房东的,起码从以上十二个城市来说,有些购房者可能会在两到三年的时间内被动成为房东。
尤其是成都的部分投资者,因为成都的政策是从2017年4月13日起取得不动产证的,而其余的城市是从政策实施之后新购买的住房。
这其中的区别是:以前的购买的可以交易,比方说一个家庭原来有两套房子,新购买一套,原来的两套房子即便是没有取得不动产权证,只要是在政策实施前购买的都可以随时交易。
当然不到两年交易的需要交纳交易税,而后来购买的则不动产权证不满三年是不准交易的。
这就是以购买时间决定的,而成都的则不行,不管你是什么时间购买的,只要在2017年4月13日前没有拿到不动产证的,都必须按照执行,不能交易。
目前实行限购、限贷的城市已经突破了50个,而执行限售的城市才有12个,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限售的城市会越来越多。
并且限售的时间极有可能会升级到五年甚至是十年,来实现“支持居住,打击炒房”的目的。

这仅仅是在交易环节政府做出的一项规定,以此来遏制炒房,而这项政策毕竟是临时性的政策。或许,将来会有长久的政策出台来遏制炒房、支持自住或者用于出租。
毕竟现在打击炒房的同时,在另外一方面其实也伤害到了租房者,原因是因为用于出租的房屋减少,导致了房租不断攀升。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整个2016年度,上海、北京、深圳的房屋租金均价均超出4000元/月,其中,上海的房屋租金均价突破5100元/月,成为租金最贵城市。下图是由租房情报提供的几个重要城市租房价格:

这是打击炒房带来的副作用,而这也是同国家实施的“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方向不一致的。
因为限购,所以导致了租房市场房源供应不足,从而造成租金上涨过快。
去年出炉的《2016年上海市薪资水平报告》中,上海的平均工资仅为6378元,按照上海的平均工资水平,租完房子后剩余的钱根本不够吃饭。
不要说有其它消费了,这也是上海大量存在的群租及非法搭建的临时租屋主要原因。
针对这样的情况,一方面要打击炒房,另外一方面要给市场足够的出租房源,所以,提供大量出租房成为必然。
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量,另外一方面可以鼓励个人购买商品房用于出租。

对打击炒房鼓励出租可以预想采用其他的方式,比方说在购买房子时间不缴纳契税,如果购买的房子在一年内交易则缴纳房价20%的契税,两年交易则缴纳19%的契税,以此类推,购买满二十年后交易的话不缴纳契税——当然个人所得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标准依然按照现在的缴纳办法执行。
比方说一个人现在以300万的价格购买了一套房子,如果明年以400万卖了,那么他首先要缴纳20%的契税,就是400X20%=80万,然后需要再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400-300)X20%=20万,加上前面缴纳的80万契税,一共需要缴纳100万,这等于他购买的房子没有赚到一分钱,所以他就不会去频繁交易。
而假定二十年后房子增值到了800万,那么他无需缴纳契税,只要缴纳增值部分的个人所得税:(800-300)X20=100万,那么这套房子他的收益是:800-300-100=400万。这是他的房产转让收益,同时这二十年中,他还有出租房屋的租赁收益。
这样,既能够给投资者一个合理的投资出口,同时也能够给市场提供更多的出租房源,而这还不会助长炒房。
这是一个一举多得的构想,希望有一天真的会有类似的政策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