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有个男子20岁结婚,还是个童男。婚...

古时,有个男子20岁结婚,还是个童男。婚后三天,他对人说:“男女共居一室,真是天下最污 秽的事!我实在没感到有什么快乐可言!”于是将妻子休回娘家……

乐仲的父亲去世得早,母亲独自抚养他长大。母亲信佛,从来不沾酒肉,而乐仲恰恰相反,无酒肉不欢。乐仲长大后,经常讥笑母亲太迂腐。

后来母亲病危,弥留之际却忽然想吃肉,他一时间找不到肉,情急之下,竟割下左大腿的一块肉给母亲吃。
 
不知情的母亲吃了肉后,转危为安,但后悔吃肉破戒,最后绝食而死。
 
乐仲悲痛欲绝,觉得母亲的死与自己有关,一时想不开又拿刀割右大腿的肉。家人见状,急忙拦下他,并请郎中替他医治。
 
伤好后的乐仲每每醉酒,都对着母亲的牌位痛哭。
 
乐仲到二十岁才娶了顾家的女儿,然而才过了三天,他觉得夫妻之事实在污秽,于是休了新妇。
 
从此,乐仲独自一人生活,无拘无束。他待人一视同仁,仆人戏子都能一起喝酒,乡邻有事求他,他都竭尽所能给予帮助。
 
即便是有人说嫁女儿没有锅,他都能把自家灶台上的锅拿下来给别人。就算是赌徒骗他要卖儿子交税,他都能把自己要交税的钱让赌徒拿去,自己却典当东西重新筹钱交税。
 
就这样,乐仲的生活越来越穷困。亲戚见他落败,都不愿与他接触。有一次母亲忌日,乐仲病了没办法前去,托亲戚侄儿代为祭拜,却遭到拒绝。
 
乐仲只好自己在家简单祭拜。没有后嗣,连母亲都不能好好祭拜,他悲伤至极,对着母亲的牌位嚎嚎大哭,以致于病情加重。
 
乐仲病得糊里糊涂,感觉有人抚摸他的额头,微微睁眼一看,竟然是自己的母亲。
 
原来母亲因为今年没人去上坟,所以到家里来享受祭拜,顺便看看儿子的病。母亲还告诉乐仲她一直住在南海,第二天乐仲的病就好了。
 
乐仲病好后,打算到南海朝拜。途径福建,认识了一位叫琼华的名妓。琼华得知乐仲要去南海,便与他结伴同去。两个人虽然吃住在一起,却没有任何私情。
 
到了南海,其他人朝拜的时候,海上平静,毫无佛显示的征兆。而到乐仲和琼华朝拜时,海上瞬间开满莲花。

琼华看到莲花上坐着的是菩萨,而乐仲看到的是自己的母亲。
 
乐仲思母心切,直接跳进海中,追随母亲而去。顷刻间,一大片莲花变成五彩云霞,不一会儿就消失不见了。
 
乐仲望着大海嚎哭不止,琼华劝慰他后,两人一同北上。途中,有个富人把琼华叫了去,乐仲独自一人在客栈时,遇到个八九岁的小孩乞讨。
 
询问之下得知,小孩是被继母赶出来的。乐仲同情他,并打算带他一起回家。

小孩自称叫阿辛,母亲姓顾,改嫁到一户雍姓人家,生父姓乐。
 
乐仲顿时傻了眼,回过神后急忙询问阿辛生父家住哪里。阿辛却不知道,只说母亲留下了一件遗物,叮嘱他一定要保管好。乐仲一看,这不正是当年他给顾家女儿的休书吗?
 
乐仲悲喜交加,阿辛正是他的儿子啊,于是两人开开心心地一起回了家。
 
过了两年,琼华找到了乐仲,继续做一对假夫妻。琼华用金银珠宝替乐仲赎回了之前的产业,生活条件越来越好。
 
阿辛把琼华当母亲,琼华也把阿辛当儿子般照顾,教导。
 
有一次乐仲喝醉了,琼华看见他腿上的刀疤渐渐化成了两朵红莲花。乐仲说红莲全开之日,就是他与琼华分开之时。
 
过了三四年,乐仲去世,阿辛哭着去告诉琼华。谁知琼华也奄奄一息了,临终前她告诉阿辛,她本是散花天女,因为偶然动了凡心,于是被贬到人间三十年,今天期满。
 
原来早在两年前,琼华将乐仲腿上已经全开的红莲重新拢起,强留了乐仲两年。
 
阿辛和妻子将两人的棺材并排放在大堂,希望他们还能醒过来。

忽然,有一道光从乐仲的腿上射出,而琼华的棺材里发散出浓浓的香雾。等棺盖盖上时,亮光和香雾才渐渐消失……
 
这个故事载于清代蒲松龄《聊斋志异》卷十一。

西安人乐仲的母亲信佛吃素非常虔诚,但乐仲并不相信。母亲死后,休了妻子后便更加无拘无束。乐仲由于乐善好施、行为放浪而家道衰落。孤寂中想念母亲并到南海寻找,路遇妓女琼华,二人结伴而行,同甘共苦,最后找到乐仲的儿子。最后二人终归佛门,将儿子抚养成人后又为他伸张了正义。

异史氏曰:“断荤远室,佛之似也。烂熳天真,佛之真也。乐仲对丽人,直视之为香洁道伴,不作温柔乡观也。寝处三十年,若有情,若无情,此为菩萨真面目,世中人乌得而测之哉!”

是说乐仲与美人居住三十年,好像有情又好像无情,这就是菩萨的真面目。

故事里的乐仲不信佛,然而有些行为却近乎一个佛教徒。

乐仲和琼华在一起相处三十年,面对一个美人,他毫无非分之想,与琼华相敬如宾,而且他丝毫不介意琼华的妓 女身份,不歧视她,这也是很多人做不到的。

然而他对待自己的妻子,却有些绝情、残忍,没有考虑到在那个时代背景下,女子被休之后的悲惨凄苦生活。

这到底是残忍还是慈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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