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宁:企业合规辩护----涉企辩护的全新、基本技术

作者丨顾宁、李东旭

来源丨盈深企业合规研究会、李东旭说法律

前言

基于当前“六稳”、“六保”的大环境、企业(单位)犯罪的固有特征,以及他国刑事合规发展的先进经验,笔者认为,企业合规用于刑事辩护领域的条件已经成熟,企业合规辩护已经可以成为一种全新的、基本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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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辩护的概念
企业合规辩护是企业合规与企业刑事辩护两项工作融合的产物,指企业刑事风险发生之后,针对该风险涉及的主体、风险来源、企业合规控制情况等相关问题,利用企业合规的理论与实操方法进行辩护,最终获得无罪、罪轻结果的刑事辩护过程。
其中,企业合规是指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企业章程、规章制度、商业道德以及国际条约、国际准则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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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辩护的分类
笔者认为,企业合规辩护可从三个有效并且相关的视角进行分类。
企业合规辩护分类一:以犯罪主体视角
该视角分类的意义在于,区分到底是谁在犯罪?犯罪的主体不同,采用的辩护策略就会截然不同。
1、企业中的个人犯罪
在所有涉及企业犯罪的案例中,员工个人犯罪占据较高比例。在企业内部,员工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等职务类犯罪。在企业外部,可能构成非公行贿等犯罪。
2、第三方犯罪
未对企业的合作伙伴进行严格尽职调查时,一旦第三方的合作伙伴等主体涉嫌犯罪,那么企业本身也会受到牵连。
3、企业单位犯罪
当一个犯罪行为体现了企业的单位意志,以单位的名义实施,最终非法利益归单位所有,单位没有很有效的证明责任切割的证据。那么司法机关就会以单位犯罪对企业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合规辩护分类二:以合规阶段视角
该视角分类的意义在于,区分我们的当事企业到底有没有企业合规?这决定着我们进行的具体是哪些辩护工作。
1、梳理展示型合规辩护
假设企业现阶段已经构建了一套完整的合规体系。当其单位员工个人或第三方涉嫌刑事犯罪时,我们便可以梳理出企业现阶段的合规制度,向调查机关展示与案件有关的合规内容。体现企业已达到合规标准要求,从而切割企业自身刑事责任。
2、承诺构建型合规辩护
如果企业在被刑事立案调查时,未构建合规体系。我们可以与办案机关沟通,协商解决办法,出具承诺构建合规方案。短时间内尽快打造企业合规制度,为调查机关展现企业构建合规能力,从而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经营。
企业合规辩护分类三:以辩护类型视角
该视角分类的意义在于,区分我们可能争取、要争取到的是什么结果?这也涉及到整个辩护策略,以及当事人的预期。
1、无罪辩护
对于被立案调查但确实不构成犯罪的企业,我们将采取无罪辩护策略,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2、认罪认罚罪轻辩护
对于确实犯罪的情况,我们将协助企业切实贯彻认罪认罚制度,争取不被起诉或从轻处罚。
如前所述,三种类型各有视角,但密切相关。笔者认为,这些分类之间存在如下图所示的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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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辩护的核心技术要求
对于开展企业合规辩护工作的人员来说,至少要达到两方面的技术储备要求,一是企业合规技术要求,二是刑事辩护技术要求。
1、企业合规方面要求
如果辩护人不懂企业合规理念,不会打造企业合规,仅可开展传统辩护工作,那他可能无法考虑到企业合规在辩护中的作用,从而无法利用企业合规进行有利于企业的权利主张,导致最终效果不理想。
在我国司法实践逐渐推进合规不起诉等政策的情况下,当企业涉嫌刑事犯罪时,传统辩护工作的效果可能远不及合规辩护的效果。据某试点地区反馈,企业合规不起诉的个人量刑区间,已经可达到十年有期徒刑。也就是企业犯罪中的个人责任主体,量刑建议达到十年有期徒刑的,符合一定条件,可以适用合规不起诉。可见效果和力度是非常可观的。
对于已有合规体系建设的企业,辩护人要了解企业合规理念,通过调查充分掌握企业合规手段,向司法机关梳理并展示企业合规;没有构建合规的企业,可以通过“沟通确定刑事合规范围”、“风险评估”、“建立完善企业刑事合规制度”、“合规计划运行”、“评审改进”等五大操作流程,为企业打造合规系统,向司法机关承诺构建合规,从而开展辩护。
2、刑事辩护方面要求
企业合规辩护,是以企业合规的技术开展刑事辩护工作。这项工作依旧属于刑事辩护,刑事辩护依旧是本项技术的核心。
如果辩护人只懂得企业合规,但不具备刑事辩护能力,从根本上是无法有效开展工作的。因为案件走的是刑事程序,要按照刑事诉讼的逻辑推进案件。案件办理过程中,辩护人需要和各办案机关频繁联系,必须要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进行办理。
因此,开展企业合规辩护的律师,必须是具备辩护理念、熟练掌握辩护技术、有刑事辩护规范化操作能力、懂得控制辩护风险的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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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辩护的核心操作方法
我国目前约80%的企业是缺少合规体系的。当他们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相关部门调查后,要进行合规辩护,多数要采取承诺构建型合规辩护策略,协调司法机关,争取合规不起诉等。下面以常见、复杂的承诺构建型合规辩护为例,介绍核心操作方法。
律师介入案件后,通过查阅案卷材料、企业文件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等方式了解案情,结合企业负责人意愿、企业现有的合规制度,评估、确定是否进行企业合规辩护。确定采用企业合规辩护后,具体开展以下工作(以合规不起诉为例):
(一)提交《适用合规不起诉申请书》
向办案机关申请相关案件适用合规不起诉,从而启动合规不起诉工作。
(二)参与企业认罪认罚
对于确实构成犯罪的,协助企业及责任人开展认罪认罚工作,为企业及责任人争取权益,在企业合规辩护前提下认罪认罚。
(三)协助企业出具《合规承诺书》
向办案机关出具承诺,包含合规期限、合规投入、合规步骤、合规效果等全面打造企业合规的信息。
(四)参与《合规不起诉协议》的起草与协商
合规不起诉协议的条款内容非常重要,辩护人要与办案单位进行协商,为企业及负责人争取应有权益。
(五)开展企业刑事合规
企业刑事合规构建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
1、建立合规部门、确定具体人员;
2、确定合规整改期限;
3、协助合规监管。司法机关会派驻合规监督员进驻企业,以便司法机关较深度介入企业治理。律师要保证企业不得妨碍合规监督人的工作;为合规监督人开展工作提供便利;严格执行合规监督人提出的要求建议;
4、改善经营工作。完善决策程序;对违规行为进行自查整改;
5、监管风险部门(如税务、财务、信贷、知识产权等);
6、强化内部处分、加强合规考核培训。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员工或管理者作出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应部门);对培训处分工作全面留痕并加强考核;
7、持续配合调查。为监管部门办理案件提供便利,协助配合监管部门找寻了解情况的员工;
8、承诺禁止做出与整改方案宗旨不一致的行为等。
(六)协助配合“监督人”开展监督工作
配合协助合规监管人对企业合规整改进度的监督。
(七)合规考察期结束时,在公开听证会上发表意见
在由办案机关牵头举办的公开听证会中,发表企业合规的相关意见,介绍企业合规历程及最终达到的合规效果。
(八)发表书面合规辩护意见,争取最大限度从宽处理
向办案机关出具案件合规辩护意见,争取最大程度的从宽、从轻处理。
小结:企业合规辩护,是企业合规制度和方法在刑事辩护中的运用。当然,企业合规的适用场景更为广泛,不限于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包括刑事案前、侦查、审判、企业日常经营等阶段。掌握企业合规辩护技术和方法,是新时代进行涉企刑事辩护的必需技术,也是辩护人做好涉企刑事辩护工作的基本要求。本文仅为抛砖引玉,与各位研究者共勉。
特别鸣谢:陈瑞华教授;岱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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