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不守规则 不是你不礼让的借口

礼让行人,这几乎是一个文明社会普遍通行的“交通规则”,在很多国家和我国的很多城市,都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和执行。可是近来,当包括哈尔滨在内的多个城市,加大了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处罚力度的时候,却也遭到了很多车主的抵触情绪,甚至有人还编成了这样一个段子,在朋友圈和聊天群里广泛转发——

    经过斑马线时,千万让行人先走,千万不要鸣笛。

    他不先走,你就喊他先走。

    记得车上加个扩音器,

    如果他就是不走,你下车把他抱过去再走!

    抱不动,车上就放个轮椅,他嫌走着累推着走,

    还是不走,不行就给他一百块钱让他走,

    这样你还能剩一百。

    否则!罚款200,扣3分!!!

段子之所以是段子,就是因为其往往通过对现实和事实的夸张和扭曲,来达到制造噱头和搞笑的效果,但只要我们能够客观思考,平心而论,就会发现,这种“段子式”的说理其实根本是立不住的,既不符合现实,更不符合逻辑。

像那个段子中说的行人,现实中能有几个?正常的行人,谁能没事把斑马线当林荫小道或是广场随便溜达,或者干脆不走?是把斑马线当家了?不错,肯定也会有行人不守交通规则,比如像有的人说的过马路时玩手机、打闹啊,还有些老人行动缓慢啊,等等。

对于行动缓慢的老人,我觉得一个文明社会的文明人,做到礼让根本不应是一个问题,在国外甚至连动物过马路都会得到司机们礼让的待遇,我们难道连对老人的这点儿耐心都没有吗?

至于行人过马路玩手机、打闹等不守规则的行为,我们当然也要谴责,甚至也应处罚。我一向赞同先秦法家人物慎到的“定分止争”,当我们确定了事物的权利名分、确定了行为的规则规范,很多纷争自然就可以消弭,很多是非也就可以明断。一句话,谁有错就罚谁。

可能有人会说,我们开车的违反规则当然容易被抓住啊,很多行人违规你上哪儿找去啊?要我说,对于违规者的处罚,当然要先从能抓住的开始,如果抓不住的不去抓,能抓住的也不罚,那么,还要规则何用?还有什么规则可以落到实处?规则就像是一张网,不能因为会有漏网之鱼,我们就干脆把网都撤了吧?

而且,就算遇到有不守规则的行人,斑马线能有多长?他们过马路的时间又会有多长?我们稍等一下又会怎样?如果因为置气,就不礼让,一旦出了事故,难道仅仅是行人倒霉吗?你自己是不是也要惹上麻烦,付出代价?

还有人拿海阳一男子故意在斑马线上滞留、来回穿梭“挑逗”礼让他的车辆来说事儿。但新闻之所以是新闻,就是因为在现实中罕见。就算这样的新闻是真的,我想问一下,现实中我们碰到这样的“得瑟哥”的概率能有多少?正常人谁吃饱了撑的干这事儿?别说是不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谁又能保证碰到的车主不是个暴脾气?更何况新闻中已经说明,男子系酒后滋事,而且也被行政拘留10日。

别人违规,我就有了违规的理由和自由,拿极个别的、甚至是自己头脑中的“假想对象”的违规,来作为自己对所有行人都不礼让的“挡箭牌”,不过是用自以为是的理直,来心安理得地气壮罢了。

其实,对于开车族来说,还应该想明白一个道理:我们享受着汽车的方便与快捷,其实是以行人对自己行走权利的退缩与让渡为前提的。

现在很多国内外城市的建设,往往因为深受柯布西耶的影响,几乎所有的设计规划都是以车为主,大马路越来越宽,高速路越来越多,人行道和自行车道越来越逼仄,行人往往只能通过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来过马路。

正如新华社记者、《采访上的城市》作者王军所说:“城市的步行空间被汽车统治。道路要足够宽,行人要足够少,一切以车速为尺度”,这不但是对行人权利和利益的侵占甚至剥夺,更导致了我们的“城市病”越来越重。“路堵到哪里,车就堵到哪里;你越为汽车着想,汽车也就越不为你的城市着想。”

柯布西耶死了,他割弃街道生活的规划理论,也因被认识到其野蛮粗暴在国外逐渐被抛弃,“可现在,他还活在中国的城市里”。

这个时候,礼让行人已经成了汽车社会对行人最后的一点温存,也可以让行人在车辆面前,还可以葆有不至慌乱的尊严、不至受伤的安全。

一个文明社会,固然不应“你弱你有理”,但更不能“我强我霸道”。车让人,人守规,司机停车礼让过街行人,行人快速通过回礼司机,才是一个理想社会的美好模样,要做到这些,不是光靠谴责别人,而是先要做好自己。

不要因为坐在车里,就忘了自己也会是一个行人;不要因为别人的不守规则,就原谅自己的不道德。我们总不能活得,连一辆无人驾驶的车都不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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