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鸡腿”的故事咋就变成了一碗鸡汤?

这听起来就像是一个童话故事,尤其是发生在六一节的前夕,虽然我早已不是一个孩子,但如果有可能,我也宁愿相信童话是真的。没错,我要说的就是“偷鸡腿妈妈”的故事。

儿童节前夕,一名小偷在南京一家超市被抓住,民警在她身上发现的被盗物品有:薏米、红豆、鸡腿、一本儿童图书,总价值只有70多元。经民警了解, 这名刘姓女子家里有一对双胞胎女儿,都患上了严重的肾病,她因想给重病的孩子一份儿童节礼物,才在超市行窃。于是民警动了恻隐之心,帮她把东西买了。因为盗窃数额较少,构不成立案标准,对她进行教育之后予以放行了。两名警官又将这件事发到了微信朋友圈,并倡议大家给孩子捐款捐物,而这一事件发酵后的效果简直惊人,仅仅两个小时,“偷鸡腿妈妈”就已经获捐30万。这听起来,真的就像童话故事里,“幸福和快乐是结局”。

但细一咂摸,这个“童话”却总让人觉得有些不对味的地方,因为它让我们在温暖中看到悲凉,在美好里看到复杂。

这个故事很容易让人想到《悲惨世界》中的冉安让,因为看着姐姐的孩子奄奄一息,于是偷了一块面包,结果被判刑5年,又因为越狱加刑,最后在监狱里蹲了19年。而很显然,“偷鸡腿妈妈”要比冉阿让幸运得多,她遇到了善良的警察,也遇到了那么多好心的人,更重要的是,她遇到了这个网络发达的时代,让她得以成为众多不幸者中的万幸者。

然而,这个“偷鸡腿妈妈”真的就是中国版的冉阿让吗?或者说,她会由此成为冉阿让那样的人吗?我只能说,我相信人性的美好,也深知人性的晦暗。毕竟,在这个“偷鸡腿”的故事中,还有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让我们无法妄下断言。几天之内,这个新闻就已经出现了几次反转,比如开始有营业员说“偷鸡腿妈妈”是惯偷,但之后,又传出了“偷鸡腿妈妈”和超市方双双否认的消息,当真相还虚无缥缈,任何结论都苍白无力。

我知道,很多人还会举这个故事为例:1935年,纽约市长旁听贫民区一桩庭审,老妇为孙子偷面包被罚10美元。审判结束后,市长脱下帽子放进10美元,说:“现在请每个人交50美分罚金,为我们的冷漠付费,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但是,我们在感动之余,是否还应有这样的追问:是不是因为贫穷她们的偷窃就有道理?她们因贫穷而偷窃,到底是因为我们的冷漠,还是因为社会制度的缺失?仅“偷鸡腿妈妈”这件事中,我们就可以看到民众大病医保的不足,救济制度的缺位,外来人口被漠视的现状,当然,还有道德底线的失守……

虽然,我们不能要求这样一位深处底层和困境中的妈妈,能够“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但是,即使在底层,也应该有起码的底线,而且,即使因无奈触碰了这底线,我们可以宽容,但绝不能鼓励。我想,在南京这样一个大城市,如果这位妈妈捡些废品给孩子换一个鸡腿,应该也不算是难事,而且更会让孩子珍视和感动。毕竟,这位妈妈与之前甘肃偷巧克力自杀的女孩不同,她是一位成人,理应有一位成人的责任与担当,更应该做让孩子骄傲的榜样。所以我们对于她的行为,可以宽容,但是不能纵容;对于她的遭际,可以同情,但是不应煽情。

孔乙己偷书,说偷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患病孩子的妈妈偷鸡腿,我们又说,“为孩子偷食物,是社会的错!”但我要说的是,偷窃就是偷窃,不要拿文化或者道德来说事儿。巴尔扎克在《高老头》里说:“高明的人只消演几幕道德剧,便可满足自己的一切欲望,让楼下池座的傻子们连声喝彩。”胡适说得更狠:“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都开始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最终这个国家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

试想一下,这位妈妈因为偷鸡腿“感动中国”获捐30万,那么,那些同样孩子患病却没偷窃的妈妈是不是就活该在困境中挣扎?如果六一节就可以给孩子偷鸡腿当礼物,那么其他穷人是不是就可以父亲节给爸爸偷一件衬衫,母亲节给妈妈偷一束康乃馨?所以在“偷鸡腿妈妈”事件中,我们真正需要的不是感动,而是推动;我们必须要强调的,不是道德,而是规则。否则的话,穷也要穷得有新闻性,会成为我们社会习以为常的悲剧;偷也要偷得有时间点,会成为这个时代屡见不鲜的笑话。

明朝才子唐伯虎曾为他人母亲贺寿,先写“这个女人不是人”,满座皆怒,随后写出“九天仙女下凡尘”,大家遂喜,再写“养个儿子会做贼”,又是一片哗然,但结尾一句“偷得蟠桃献娘亲”,赢得满堂喝彩。这于唐伯虎个人来说,固显其聪明才智,但也可以看出,我们国人是多么喜欢把坏事变成好事,把丧歌当喜歌来唱。这不,连偷来的鸡腿都能做成一碗浓浓的鸡汤,满满的正能量。

而这样的鸡汤能给我们带来的,只不过是空空的虚假满足,我们最怕的是,一泡尿之后,除了快感,什么也没有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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