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辽宁省人民政府
建置沿革 辽宁简称辽,取辽河流域永远安宁之意而得其名。据史书《禹贡》记载,辽宁建制于奴隶社会,夏商为幽州、营州之地,周分封属燕国。春秋时期,行政区划开始设郡、县,燕置辽东、辽西两郡,秦置辽东、辽西、右北平三郡。两汉、三国归属幽州。东晋为平州,西晋为前秦。北魏、东魏、北齐为营州。隋置柳城、辽东、燕郡。唐属河北道,设安东都护府。辽为东京、中京道。金为东京、北京路。元为辽阳行省。明为辽东都指挥司,下设2州、25卫。清初划归盛京特别行政区,清末改为奉天省。民国初期,行政区划沿袭清制,分为道、府、厅、州、县。1929年,由奉天省改称辽宁省。伪满洲国期间,辽宁地区分为奉天、锦州、安东3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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