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账税务检查4个小技巧!
中税答疑服务平台 2021-05-30
税务稽查或者日常税收管理中,部分检查人员对往来账的关注重视不够,主要原因是往来账项的许多经济业务并不直接地表现为收入、成本、利润等敏感指标,而且往来账内容多、项目杂、发生频繁,取证困难,一般会忽视往来账的检查。
下面,略谈往来账检查的“小技巧”:
一、从往来账二级科目名称上判断往来账核算的正确性,推断对往来账检查重点事项
根据往来账会计科目核算的性质,所有往来账的明细科目都有明确的核算对象,也就是说,会计科目反映的内容与其名称应该是一一对应的关系。核算对象应该有所指,否则就属于审计的重点事项。如往来科目的明细科目中出现“其它”、“暂挂款”、“暂收(付)款”、“其它科目转来”等没有明确特指的对象;一级往来科目的明细科目中出现若干同一单位或个人挂账;明细账的挂账科目性质与一级往来的核算内容极不相符等。若被查单位往来账中出现以上这些经济事项,应该予以充分关注,这都是存在问题的前奏。
二、特别关注长期不发生增减借贷变化的呆滞往来账项和偶然发生大额往来账项
不同的往来账明细科目都有且惟一的经济对象,内容上反映与此对象之间经常性的、相对固定的经济活动。只发生了一笔或很少几笔业务后便长期挂账的客户,就可能存在信用危机,其在往来明细科目中的反映自然就应成为检查重点。值得重点关注是它的形成、变化有可能带有违规、违法性质,也有可能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如隐瞒收入、少摊成本费用、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私分侵吞公款、巨额坏账、账外资金体外循环等。
三、符合性测试与实质性测试并重,降低对往来账项税务函证的期望值
与其他会计科目审计手法不同,往来账科目的检查对符合性测试有较强的依赖性,即使是在实质性测试时也必须使用符合性测试。由于往来类科目的发生额大多与流动性的现金有关,经济活动中大量的资金收付过程大多是往来账项增减变动的结果。从某种意义上说,管理好了往来账也就管好了企业的现金流入与流出。在对相关的往来账项进行实质性检查时,都应对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符合性测试。往来账的发生符合相应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是往来账项形成合理最起码的要求。有关检查方案过于强调对大额的、异常的往来账项进行税务函证的重要性,并将函证作为实质性测试的一种重要方法。但在实际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对往来账进行函证结果很不理想。主要表现在:回函准确率较低;回函金额与被查单位账面金额不一致并没有注明原因;提供的地址错误等。这些因素的存在必然使函证的作用大打折扣,因此,往来账项检查时要减少对函证的使用量和使用面并降低对它的期望,重点使用符合性测试及其他实质性测试程序,努力降低执法风险。
四、关注内容不太正常的往来明细科目
往来的会计核算,一般都有一些固定的规律性内容。
一是,主要商品和劳务的交易通常在应收应付账款和预收预付账款中进行核算,反映的内容具有金额大、发生频繁、手续多、外部单位提供原始单据的特点,并且对原始凭证要求极为严格。
二是,零星的暂收暂付款通常在其他应收应付款中进行核算,反映内容具有金额小、内容单一、孤立发生情况多、手续少、内部单位提供原始单据的特点。
三是,通常债权性质的往来科目余额在借方而债务性质的往来账科目余额在贷方。各往来科目的有关账面内容若出现与上述常规做法相悖的情况,在对其检查时应适当予以关注。
因时间关系,后期我们会通过案例的方式,具体演示往来账涉税风险。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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