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明太祖的改革:开国皇帝对中央集权有多重视?
元朝末年,自然灾害频繁,但是统治阶层依然对百姓实行残酷的剥削和压迫。公元1351年, 元朝还强行征发十五万农民修治黄河,在这过程中,官员还克扣河工的伙食与工钱,河工被逼造反。
刘福通等人以“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为起义口号,随后组织红巾军攻下颍州,拉开了元末农民战争的序幕。紧接着,徐寿辉、方国珍、张士诚等人陆续起兵反元,经过长达十七年的战争,朱元璋率领的队伍陆续击败了各路农民起义军以及元朝的残余势力,基本实现了对全国的控制。
1367年,朱元璋于南京称帝,国号大明。同年,大将军徐达率领明军攻入元大都,终结了元朝在中原的统治。
明朝初创时面临的局面
在起兵反元的过程中,连年战争致使社会经济遭到很大破坏,刚刚建立的明朝需要及时发展生产。
同时朱元璋对元末形势进行了归纳,他认为元朝后期社会混乱,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权臣把持了国家大权导致的。
他决心加强皇权,制约各部门权力,避免出现权臣,对社会制度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
行政改革
明太祖改革首当其冲的一点就是废除宰相,明初时期,中央政治机构基本上沿袭了元朝。中央设立了中书省,由左、右丞相领导。国家大事,要先经过丞相处理之后,再向皇帝报告。
明太祖为了将权力重新收回,于公元1377年七月,设置了通政司,其长官是通政使。
明太祖曾对第一任通政使刘仁说过:“通政司就是要做朕的喉舌,通上下之情,以达天下之政。”
设置这个部门的目的就是避免官员瞒报,同时可以绕过宰相直接与基层联系。公元1378年,明太祖更是下令,凡是大臣有事要上奏,不能先报告中书省。
但此时明太祖还没有下定决心要废除宰相制度,“胡惟庸案”的发生才让他最终下定决心。胡惟庸是明太祖的老乡,也是开国功臣,开国之后他先担任右丞相,后来升任左丞相,大权独揽。
但随着权力与日俱增,胡惟庸日益独断专行,各级官员的任免升降,全凭他一句话决定。而且严格控制大臣的奏章,凡是对自己不利的,一律隐瞒不报。除此之外,胡惟庸本人贪赃枉法,明太祖对他日益不满,逐渐起了杀心。
公元1380年正月,御史中丞涂节偷偷向明太祖诬陷胡惟庸,说他勾结北元和倭寇,意图谋反。
明太祖就此大开杀戒,将胡惟庸及其同党先后处死,陆续被杀者达三万多人,开国功臣李善长、朱亮祖等都被牵连在内。
胡惟庸案发生之后,明太祖正式废除丞相,撤销中书省,其事由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理,而且立下诏书,明朝永不设立宰相。
但是撤销了宰相,所有的国家大事都得交由皇帝本人处理,明太祖吃不消了。于是又设置春官、夏官、秋官、冬官,通称为四辅官,帮助皇帝处理国家大事。但他随后发现,这些人没有行政经验,因此又组建了内阁。
明成祖即位后,开始增大内阁的权力,并且制定了票拟制度。
地方行政制度
在地方上,明太祖废行省,设立三司,并且在原来行省的区域的基础上,陆续设立了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再加上北京和南京,合称为“两京十三省”。
承宣布政使司下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主要负责该省的民政和财政。在布政司下面又设置了府和县二级政权,由知府和知县管理。此外,还在每个省设立按察使司,设置按察使、按察副使等官,负责该省的司法。
但是由于三司分立,缺乏统领,在处理地方事务时多有不便。为解决这个问题,从明成祖开始,中央开始不定期派遣官员巡行各地,称为巡抚或者镇守,参与处理地方事务。明仁宗时期,巡抚被长期设置于某个省。
后来,巡抚实际上已经成了一省的长官,但是后来巡抚也处理不了繁杂的政府,中央又派遣官员到地方督办某些事务,称为总督,地位高于巡抚,区域也不限于一个省,
军事制度
在军事上,明太祖设立五军都督府与卫所。明朝初年,废除元朝设置的枢密院,设大都督府,负责管理全国的军事事务。但为了实现对军队的全权控制,公元1380年正月,明太祖将原本是一个整体的大都督府分为中、前、后、右、左五军都督府,各个都督府分别统领自己对应的京城卫所以及各地方都指挥使司。
此外,明太祖还有意让五军都督府和兵部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都督府管理军籍与军政,负责军队的管理和训练,但是没有调遣军队的权力。兵部有调兵的权力,却无法统兵。
打仗的时候,兵部选派将领,发给印信。战争结束后,统兵将领交还印信,士兵们回到自己的卫所。
卫所正是是明朝军队的组织方式,一共有卫、所两级。卫设指挥使,统兵五万六千人。所分为千户所和百户所两种,前者统兵一千一百二十人,后者统兵一百一十二人。
卫所归当地都指挥使司管理,各都指挥使司又归五军都督府管辖。平时,卫所的士兵耕田种地,这个制度的设置初衷是好的,通过自给自足的方式解决了士兵吃饭的问题,但到了明朝后期,卫所的屯田有很多被军官霸占,士兵们纷纷逃亡,卫所制度逐渐衰弱。
我们可以看出,明太祖作为开国之君,深知权力独大的危害,因此设置制度的时候,一直在考虑制衡和分权。但是,也正是他精心设计的制度,最终将大明朝推向了深渊。